《死在婚禮之前》第13章

曾經的謝宸旻應該是挨個懟回去,懟高興了再約在一起吃個飯,總之是不會說謝謝的。

他們約好了“大愛之間不言謝”,說謝謝這兩個字是要被罰請客的。

謝宸旻說,高興,高興到有點緊張。

沉默被緩解了一下,他們似乎像理解語文閱讀一樣把謝宸旻的反應以為是數年之后打磨的成熟,和在千辛之下堅守至此的感慨。

他們說,林哥呢?

他說,在睡著呢。

他們回,天都亮了,快,叫林哥起來接電話。

謝宸旻笑,我哪敢啊。

他們終于放松下來,說道,喲,歲月把咱旻哥的臉皮磨薄了。

我聽見他的親戚們良久沉默,有的說了聲照顧好自己,有的則直接掛掉了手機。

我聽見電話另一邊傳來的聲音夾雜著稀稀碎碎的涼雨,或是尷尬虛偽的迎合。

但謝宸旻始終如一的,撥通之后的第一句話就是,我和林初,要結婚了。

我并不知道他打這些電話是為了什麼,我只是在旁邊看著他打完,在原地呆了很久。

招財舔舔他的手指。

他回過神了,看著招財,又撥通了電話。

他對母親說,媽,你幫我照顧幾天招財。

他母親也沒有多問,只道,好。

她又添了一句,你別讓它孤單太久了,它有靈性,會想人。

她說,小初走了,也好讓它陪陪你。

我看到謝宸旻黑色的瞳孔漫無目的地向外望著發愣,然后轉向了手邊的招財。

招財看著他,哈著舌頭,腦袋一歪。

他說,哦。

招財是會想人的。

到現在它還把進寶趴著睡覺的毛毯藏在窩里,誰也不讓動。

每天迎接謝宸旻回來之后,都會習慣性地把腦袋轉向門口等一會兒。

我記得他把它給我的時候,它還很小。它太聰明了,在陌生的環境里畏手畏腳地討好著我,生怕再被丟掉。

謝宸旻說,初,你在等我幾年,我就去你的城市。

你一個人的時候,讓這個小家伙陪陪你。

對了,它叫林招財。

我想這個家伙會記得我的體溫和味道的。在它每個做噩夢的晚上,總喜歡把白色的狗頭嗚嗚地往我胳膊肘里拱。

我的同事問我單身嗎。

我說,沒有。

他們說,怎麼沒見過你對象。

我說,他不在這個城市。

他們笑,勸你一句,異地戀不長久的。

我說,嗯。

他不在這個城市,但他是在我身邊的。

招財像慘了謝宸旻,身為一只薩摩跟只二哈一樣能拆。每天它用尾巴和舌頭叫我起床的時候,我就感覺某個傻子從來沒離開過。

……

謝宸旻掛了電話,對招財說,你怕一個人嗎。

招財的黑眼睛懵逼地看著他。

他想了想,換了種說法,你怕一只狗嗎?

招財不知聽懂沒,反正汪了一聲。

謝宸旻從招財碗里偷了一粒狗糧獎勵它。他摸著狗頭,說道,我也是。

我也不知道那是什麼感覺,像在凄然的寒夜里囫圇吞下一杯冰水,歇斯底里的涼意刺痛五臟六腑,跳動的血液也被凍住。

我伸出僵硬又虛空的手,妄想摸一摸他的頭。

謝宸旻突然站了起來,身體穿過我的手掌,我大概就此碰到了一顆鮮活的心臟。

他說,你在這里等一會兒。

招財嗷了一聲,眼睛里倒影出謝宸旻急忙跑出去的身影。

……

我記得那一年我的生日,我加班。

忙碌到沒時間看手機一眼。

直到城市的車水馬龍在鋼筋囚籠中照舊的流動起來,夜不知多深了。

我才記起來,今天是我的生日。

晚上有些冷。我的鼻尖凍得有些發紅,終于有空拿出昨天忘記充以至于還剩可憐的十分之一點的手機。

謝宸旻一天沒說話。

我想起昨天他說,他明天外出有事,可能沒法及時回我消息。

他可能忘了,加上事忙,這一天的意義便沒有那麼重要了。這無可厚非。我放起手機,裹緊了衣服,趕上了最后一班地鐵。

窗外的光影比人生活得還要犬色聲馬,我欣賞不來這些繁華的藝術,只覺得吵,歪頭小憩了一會。

我就這麼平常地到家,見到了謝宸旻。

他坐在我的租房門前的樓梯上,安靜地坐著,跟只被人丟了的流浪狗。

他老遠就看到我,不說話,目光一直附在我的身上,幽怨地盯著我走過來。

我措了一會兒詞,道,你不是有事嗎,怎麼來了。

他仍然坐在樓梯上,仰頭看著我。

我好像在他眼里看到了些怒火。

他把手邊的盒子塞到我懷里,冷冰冰道,今明兒兩天我放假,祝你生日快樂。

我說,你怎麼了。

他說,我回去了。

我不解,抓住他的手腕,說道,你去哪兒,要是放假的話,今天晚上就在這里住著吧。

他說,我來跟你分手。

我心臟突然漏跳了一拍,然后噎在胸口,只能說一句,什麼。

謝宸旻說,你放開我。

我抓著不放,疑惑地追問道,你說清楚,到底什麼事。

他深呼了一口氣,道,我現在特別生氣林初。

我從來沒有覺得如此懼怕過,也沒有想過謝宸旻的怒火從哪里來,只是努力抓住可以救我的稻草,裝作淡然道,今天是我生日,你要是想分,別今天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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