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命法醫》第429章

我國《刑法》第二十八條對于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脅從犯的本質特征在于參加共同犯罪是違背其意志的,也就是說其本身沒有犯罪的故意性,其參加犯罪是在他人的精神強制比如威脅、揭發隱私等情形下不自愿作出的。

防衛參考此條: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規定,對于因侵害人實施嚴重貶損他人人格尊嚴、嚴重違反倫理道德的不法侵害,或者多次、長期實施不法侵害所引發的防衛過當行為,在量刑時應當充分考慮,以確保案件處理既經得起法律檢驗,又符合社會公平正義觀念。

第150章 十字殺手

市局, 下午兩點。

小會議室已經坐了幾個人。

顧言琛,沈君辭都在,還有邵振恩和負責記錄的警員, 丁局坐在主持位,歷仲南帶著丁玥染也坐到了一旁。

大家分到卷宗,開始分析簡蕓熙一案。

沈君辭把檔案中的照片貼在了白板上。

女孩的尸體蒼白,胸口深可見骨的十字形傷口非常明顯,讓人不由得感慨兇手的殘忍。

顧言琛首先講解了案情, 在投影上放出地圖,勾畫出簡蕓熙失蹤前的位置。

“根據簡蕓熙母親的口供, 她是在這個路口和女兒分開的。可是負責看守校門的老師并沒有看到女孩走到校門口。”

“我推斷,簡蕓熙當時遲到,怕受到老師的責罰, 她可能并沒有準備從校門口進入學校, 而是想要從學校附近的圍墻翻墻而入。

也許就是在這個過程之中, 女孩遇到了犯罪人, 被拐走。”

顧言琛午飯后專門打電話問了幾名簡云熙的小學同學, 學校對于遲到責罰嚴厲, 晚到的學生會統一在早自習結束后的升旗儀式上罰站。因此, 當年很多學生都會翻墻逃脫懲罰。

“簡蕓熙失蹤時附近的監控缺失, 警方后來多處查訪,找到了幾名在附近開店擺攤的證人。根據他們證詞, 有幾人同時看到了一名叫做沐彬的年輕男人在那天早上與簡蕓熙說過話。”

小鎮不大,人口較為固定, 很多人相互之間都認識。

沐彬的母親在學校旁邊開了一家涼皮店, 有時候他會幫忙搬運東西, 收拾碗筷, 沒事的時候就在附近閑逛。

“警方當年把沐彬定為嫌疑人,開始對他進行背景調查,這位沐彬小學畢業,有點輕度智力障礙。他承認自己和女孩說過話,卻說自己不是兇手。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警方只能把他放回。兩天之后,警方就接到了報警,有人在河里看到了他的尸體。”

“隨后警方在沐彬的房間里找到了簡蕓熙的書包。當時鎮子上的人都以為沐彬是畏罪自殺,這案子也就這麼結了。”

沈君辭聽到這里在紙上做了個標記,這個書包成為了關鍵性證據。

可是除了書包,警方沒有在沐彬家找到其他的證據。這次女孩的遺物在直播間出現,非常詭異。

“沐彬的母親一直說自己的孩子是被真正的兇手殺死,是被冤枉的,書包的事她不知情。鎮子上的派出所曾經派人去調查,因為缺乏證據不了了之。

后來,沐彬的母親兩年前去世,這起案件就沒有什麼人提起了。”

顧言琛道:“我從卷宗分析,這個案子是有疑點的,證人只看到了沐彬和女孩說話,卻沒有人看到他帶走女孩,沐彬一共有兩個小時左右的時間不在店里。他很難有足夠的時間把女孩帶到案發地點,脫下衣物,殺人,避開所有人掩埋尸體。”

丁局問:“顧隊,你覺得這起案件,會不會是有人策劃的?”

顧言琛道:“我最初乍一看覺得有點像,可是仔細研究之后,覺得應該不是。首先,女孩的遲到是一次偶然事件,提前無法預知,很難策劃實施,更像是隨機目標的激情犯罪。其次,尸體的處理方式既不是偽裝成意外,也沒有任何毀尸滅跡的處理。”

尸體當時就放在河邊,挖的坑不深,只蓋了一層不太厚的土,下了一場大雨,尸體就露了出來。可惜因為雨水沖刷,讓很多痕跡消失了。

丁玥染看了看手上的資料,他仔細翻閱了之后,也判斷道:“這不是保潔公司或者是同行所為。”

丁局問:“你的理由是……”

丁玥染分析道:“這個沐彬,并不是被選作替罪羊的人。”

他說到這里,手里握著保溫杯,老干部似的喝了一口里面的枸杞水。

“沐彬的智商有點低,卻能與人流暢交流,這樣的人容易在無意之中說出一些話,留下破綻。”

“還有,這起案件當時有幾名證人,全都指向了那位所謂的兇手沐彬,如果是有人故意栽贓的話,不會找這麼多的證人。虛設案件想要讓證人在口供上保持一致,這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

每多找一個牽扯到案件里的證人,就會多一分被發現的風險。

猜你喜歡

分享

分享導語
複製鏈接

溫馨提示

加入尊享VIP小説,享受全站無廣告閲讀,海量獨家小説免費看
進入VIP站點
端午節福利通知
取消月卡,升级为VIP季卡15美金,年卡50美金,原付费粉丝,月卡升级为季卡,年卡升级为永久卡。 另外,给大家找了一些福利权益,神秘入口正在搭建,敬请期待!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