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藝平時只在營地中心玩兒,是最安全的地方,當然不會去營地邊緣。
少年看到張藝蹲在宋撿旁邊的時候,立刻不太高興了。
很久沒有像這樣,像狼一樣不高興。仿佛自己的地盤被人占領,該是自己吃的肉,被別人吃了。他在努力學習當人,用各種平穩的情緒假象騙過所有人,知道現在絕對不能表現出來,可臉上的表情清清楚楚,恨不得把誰咬死。
他本能感受到的是,來自低位狼的挑戰。
===哨兵不乖 第25節===
自己藏起來養大的小狗,被看見了。
羅小蘭看見少年進來,親親熱熱地叫他過去。“來,我最近做了幾身新衣服,我家小藝還小,穿不了,給你正合適。”
說完就把新衣服拿過來,貼著少年的身高比對。才十六歲,可是已經快趕上自己丈夫高了,羅小蘭的心思很簡單,做母親的,最操心的就是女兒。
出于一點母愛的私心,怕女兒找到不能干的男人。在荒漠里,只有最能干的男人才能保護家庭,像少年這種,又會開槍,又會打獵,還會看天氣。
就算他和狼親密,也不算什麼缺點了。
可少年只看了一眼衣服,就去找宋撿了。他認識張藝,是張牧的兒子,和宋撿差不多大。“你不要碰他,他受傷了。”
“啊?是眼睛受傷嗎?”張藝很怕少年,可是很想認識宋撿。
“小狼哥你回來了。”宋撿立刻爬過來,“你別走,我和他不認識。”
“不走,我剛才出去……”少年沒好意思說自己出去是解決身體不舒服了,“我給你上藥吧。”
“小狼哥?”張藝還在旁邊好奇地坐著,不肯走,“那我叫他小撿哥……你們上什麼藥啊?”
少年煩得要死,可張藝是領頭人的兒子,自己和宋撿又暫住在人家帳篷里,要不然真想把他喉嚨咬穿。“他燒傷了,你不要離他太近。”
“小藝,回來。”羅小蘭從女兒的隔間出來,用眼神告訴她,這個少年很好。
張靈很溫柔,不是大大咧咧的女孩兒,也很容易害羞,是個懂事的大姑娘。她只看了兩眼,就紅著臉把母親推了出來。“你別管,我自己的事你別管…
…”
“小撿哥你別害怕,我去睡覺了,你受傷抹藥就會好。我爸爸是營地里最厲害的人,他什麼藥都有。”張藝還勸了勸,才跑開。
等他一走,宋撿趕緊抓著小狼哥鉆毯子,就連上藥都在毯子底下,連頭都不敢露。少年也不想讓他露出來,抱著宋撿,躲在毯子底下。
“哥,我頭發是不是燒了?難看不?”宋撿摸得出來,頭發少了一塊,偷偷舔一下哥的脖子。
“嗯,燒了。”少年揉宋撿的頭頂,“不難看。”
“火真可怕,以后我再也不摸了。”宋撿后悔自己那天用火和哥鬧別扭,“哥,我今天特別害怕,可是我沒哭,是不是長大了,勇敢了?”
少年輕輕啃著宋撿的手背。“是,最勇敢了。”
“你別著急,咱倆的帳篷以后比張牧的還大。”宋撿又把裙子撩起來,很單純地露出肚皮,用狼的方式哄哥高興。
少年摟著宋撿笑了笑。“小狗。”
宋撿小聲地汪汪。
第二天,少年白天去檢查小帳篷,一把火燒得干干凈凈,什麼都沒留下,可是在燒焦的廢墟灰塵里,有一盞煤油燈。
玻璃已經碎掉,但金屬燈罩還在,盡管都燒變形了。
他再回到張牧的帳篷里,陪著宋撿,給他換藥,還要時不時留意那個張藝。
想齜牙驅趕他。
張藝總喜歡來找宋撿,還拿了好多食物、水,全是送給宋撿的。這種行為,在少年眼里是容不得的示好。
低位狼像高位狼示好時,就這樣。
張藝把宋撿當作示好對象,他想要接近宋撿。
等到晚上,宋撿喝了一碗安神的草藥,迷迷糊糊睡著了。他昨晚幾乎沒睡,就在少年懷里做噩夢,被大火嚇壞。
少年給他蓋好被子,拿著槍和短刀,去營地邊緣找他的狼群。
幼崽都很好,在母狼的喂養下全部存活,甚至有幾只睜開了眼睛。狼群剛剛飽餐一頓,正在休息。可當少年走近時,慵懶的頭狼站了起來。
所有公狼都站了起來,仿佛群體間有所感應,少年是來挑戰頭狼的權威。
少年停在距離幾十米的地方,在月光下脫光了衣服。他像小時候,用四肢著地,摘掉了人類最厲害的槍和短刀,用他的身體和原始力量向頭狼挑戰。
幾十雙綠幽幽的狼眼睛,都在看他。
作者有話要說:張藝是小淘氣,張靈是溫柔大姐姐,羅小蘭有一點私心但是也不會強迫,張牧一家人都是好人,直到本文結束,都是對狼允和宋小狗幫助最大的一家人。
狼允:張牧,我病了,我每天都不舒服。
張牧:你去看看狼怎麼交配,就懂了。
第31章 狼的報復
狼養大了少年,但是狼也不驚訝他的行為。
只要是公狼,就會挑戰頭狼,會想要權威,地位,食物,交配……這是公狼的天性,不是對群體的背叛。
頭狼是最占優勢主導地位的狼,強壯又精明,當少年靠近時,它將上身挺高,四條有力的腿伸直。
乍一看,每一匹狼都長得一樣,但其實每一匹都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