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宇最近就在琢磨,要是給狼崽子找個姑娘,他也就放開宋撿了,“喜歡哪個?”
少年轉過身來,不明白。“什麼哪個?”
“少裝蒜,男人像你這麼大的時候,哪個不是盯著小姑娘的屁股,眼睛發直?”樊宇是過來人,“營地里,只要不是張牧的閨女,你看上哪個了,我幫你去說。你這張臉和身體,有女人緣。”
“幫我說?”少年對這些事完全不懂,怎麼又和張牧的閨女有關系了?他見過那個姑娘,比自己大一歲,長長的辮子。
“唉,有的小姑娘,家里吃的不好,跟著你吃飽穿暖,你年輕又有力氣,晚上可勁兒造,誰不愿意?”樊宇想,這種事,男人不可能不動心,“我幫你找幾個,見一見?你看哪個漂亮,你就和哪個合帳篷。”
“我為什麼要見見她們?”少年還是沒明白,他的生活很簡單,就是捕獵、把帳篷加固、保護狼和宋撿。至于別人,還是什麼小姑娘,根本沒想過。
“你試一次,就知道女人的好處了,保準你抱著三天三夜不撒手。她們能照顧你。”樊宇猜他是童子雞,也是,狼群里長大的,哪有機會接觸女人,碰一下手,估計都受不了。
少年皺著眉,想不明白女人的好處是什麼。宋撿也能照顧自己,幫自己洗衣服、編辮子,打理帳篷。
“這件事,以后慢慢說,我得和張牧好好商量。”樊宇看他不開竅,也就算了,到時候來個小姑娘往帳篷里一躺,男人天性,生來就知道脫了褲子怎麼辦,“還有,明天你拿外面的鳥練槍法,別老用瓶子。”
少年看著屋里各種各樣的槍,堅定地搖頭。“不用,我用瓶子練,不想殺鳥。
”
“槍就是殺人武器,你還不明白?”樊宇特別討厭他這套說辭。
“我不明白。”少年是真的不明白,只要別人不招惹他,他從來沒想過殺人,“槍是保護自己用的。”
話音剛落,樊宇的帳篷簾子被人一把掀開,幾個男人沖進來:“你家有沒有水?快救火!營地西邊的帳篷著火了!”
營地西邊?少年眼神一凜。
不好,宋撿。
自己和宋撿的帳篷就在最西邊。
樊宇正準備去拿水,就看狼崽子抄起剛才組裝好的手槍,沖了出去。于是樊宇的嘴角泄露了一些得意的笑容,狼崽子一旦開過槍,殺過人,他就知道這東西的威力,以后就會用了。
會用槍的人,都狠著呢。
宋撿原本正在屋里磨小狼哥的短刀,刀刃有點鈍了。突然,帳篷里的母狼全部沖了出去,像是朝什麼東西狂叫,緊接著就有人喊。
周圍的溫度立刻熱了起來。
這熱度很不正常,沙漠進入夜晚只會變冷,從來不會變熱啊。要是宋撿能看見,他一定注意到帳篷的一角已經起了火苗。
可是他看不清楚,等他站起來的時候,想去摸那根杵著走路用的木棍子,直接摸到了燙手的火。
是火,他摸過一次篝火,現在再碰一下就認得出來。帳篷外一陣大風,一剎那,他的眼前全亮了,亮得讓宋撿恐懼,第一次因為視覺過亮感到恐懼。
四周變得滾燙,緊接著就是篝火的氣味。每次離篝火太近,宋撿都能聞到。
是帳篷,他的整個帳篷,變成了一個大篝火。
“哥!”宋撿一慌,先叫了一聲。從小叫習慣了,叫到十四歲。
可馬上他就知道哥管不了自己,帳篷里只有自己和一堆還沒睜眼的幼崽。
可是火燒成什麼樣了,他一點都看不到。一個視力不好的人在火里面,是等死一般的絕望。
幼崽也感覺到了不舒服,稚嫩的皮膚被高溫烘燙,一只比一只叫得絕望。宋撿伸直了胳膊,試探性往叫聲那邊摸。他不能自己跑,他得把狼救出去。
===哨兵不乖 第24節===
又被燙了一下,宋撿收回手,鼻子里全是燒焦的味道。
管不了那麼多了,宋撿摸索著,卷起地上的薄毯,他很想救帳篷里的家具擺設,這些都是他和小狼哥辛辛苦苦換來的,可是比起活命,這些都算不上什麼。
命比東西重要,宋撿從小貪生怕死,因為自己太容易死掉,現在也怕。但是他必須把這些幼崽帶走,不能讓它們還沒睜開眼睛就活活燒死了。
幼崽還不會亂爬,被宋撿一只一只放進薄毯中央。它們只會叫,被濃煙熏得很不舒服,發出凄厲的聲音。
幾匹母狼圍在完全燒透的帳篷外,焦急轉圈,前爪瘋狂地刨沙面,仿佛想用這種方式刨進帳篷里。
十五、十六、十七只……燒焦味越來越大,宋撿要是能看到,一定會發現頭頂的橫梁都著起來了。十八只全部放進薄毯,他一卷,把幼崽們全部卷起來,摸索著往前伸手,去找帳篷的簾子。
簾口也燒起來了,摸不到正確的地方,宋撿連續被燙,每一下,都比小狼哥那次燙得狠。可是他最難受的是喘不上氣,眼前成了一片濃黑。
他陷在一片黑煙里,寸步難行。
剛才還有的光全部沒了,被濃煙蓋住。宋撿在火里面,在高溫里,徹徹底底感受到了死亡的絕望。
幼崽原本還動一動,現在全部不動了,宋撿一個激靈,不行,他太怕死了,所以比任何人都想要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