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匹馬的腿有問題,就像一個人的視力出毛病,在荒漠里拖人后腿,是累贅。
走著走著,少年突然聽到一個很熟悉的名字,也不能說特別熟,但是絕對沒記錯。
有人叫了一聲,宋石。
他第一反應是抓住宋撿的麻繩,再來回尋找,小馬駒剛好打了個響鼻,宋撿沒聽見,可是少年清清楚楚聽見了。
不遠的地方,一對夫妻拉著一個不大的男孩兒,慢慢走遠。那個男孩兒很小,就和自己撿到宋撿那天,宋撿那麼大。
但是那個小男孩兒看得見,他蹦蹦跳跳。
“哥,咱們怎麼不走了?”宋撿揉著耳朵,剛才馬打響鼻嚇他一跳。
少年把宋撿往懷里抱抱,不想讓別人看見他。剛才那個小男孩兒應該只是恰好同名,可自己為什麼這麼緊張?
自己撿到的,就是自己的。
“小狼哥?”宋撿又問,“是不是出事了?為什麼不走啊?”
“沒有。”少年一下轉過身,拉起宋撿和馬的繩子,朝他們的小帳篷大步快走,“只是刮了一陣風。”
“我沒聽見刮風啊。”宋撿笑了笑,跟著一起回去了。
回了家,少年悶悶不樂,把宋撿推進帳篷,不讓他出來。小馬駒拴在外面,因為帳篷里有狼的氣味,會嚇到馬。
少年身上也有狼味,靠太近了,那匹小馬駒就打響鼻,兩只尖耳朵緊張地動一動。
“我不會吃你。”少年小心翼翼靠近它,盡管馬還小,但他也知道蹄子的危險。一匹被激怒的馬,可以踹死一匹成年的狼。
他拿著干燥的草皮過去,蹲在旁邊,慢慢扔。可馬不肯吃。
“哥,我想摸摸馬。”宋撿鉆出來,手里杵著棍棍,一點點靠近,小心避開沙面上硌腳的石頭,“馬長什麼樣啊?”
“馬……很高。
臉很長,尾巴甩來甩去。”少年沒法形容馬的樣子,“等馬和咱們熟悉了,再摸。”
“行……馬真是黑的?”宋撿又問。
“是黑的,和頭狼一樣。”少年看向狼群。
“那叫它小黑吧,將來它長大了,我騎它。”宋撿開始暢想,想以后自己長大,能干好多活兒了,騎著馬,陪著小狼哥打獵去,不給他拖后腿。
到了晚上,少年把剩下的生肉叼走,給頭狼上供。頭狼的兒子都已經長大了,是在宋撿身邊出生的那匹純黑色的,每天都躍躍欲試挑戰高位狼。
少年把肉分給狼群,也是一種示好,希望它們不要對自己的馬下口。但少年心里明白,現在是食物充足,狼群暫時不會找人類的麻煩,一旦食物緊缺,這些都不好說。
狼不會主動攻擊人類圈養的動物,除非沒得吃,或者報復。
等到營地里的篝火點起來,少年讓宋撿留在帳篷里,自己去辦更重要的事,找樊宇學槍。
宋撿已經能用棍棍走路,沒事就出來看看馬,小黑小黑叫一叫。馬不理他,他就聽著聲音扔草皮,世界多了個馬的聲音,倒是多了許多快樂。
他想快快學騎馬,因為小狼哥跑得快,自己跟不上,騎著馬就行了。
“小黑你吃,我再給你弄點草皮去。”宋撿戳著地面,這里找找,那里找找,戳到了就揪下來,再順著馬的聲音扔過去。有了篝火,也不會再有毒蝎,他在帳篷門口練習走路,走累了就回去歇著,把剩下的肉塊切好,等小狼哥回來吃。
幾十米外,三個男人潛伏靠近,有馬販子,也有那天要買宋撿的男人。
這個小帳篷剛好在營地邊緣,顯得格外孤單。
第29章 家沒了
少年在樊宇的帳篷里,手邊是一堆零件。
樊宇拿著一塊秒表:“開始吧。”
一聲令下,少年拿起面前的各個零件,槍身、槍管、套筒、復進簧……十幾個毫不相碰的零件在少年手中按照次序組裝,最后往桌面上使勁一磕,上彈。
“比之前快了兩秒。”樊宇摁下了秒表的終止按鈕,“可以啊,你用槍的能耐將來能超過我。”
少年偏了偏頭,摘掉眼上覆蓋的黑色布罩。
“將來我帶你去各個營地里做生意,不服氣的人,遲早被我們打死。”樊宇笑著擦子彈頭,養了這麼多年的狼崽子,終于能派上用場,成為自己的幫手了。
“我不打死人。”少年摸著黑洞洞的槍口,“我和你不一樣。”
“少來這套,槍就是為了打死人的,你沒見過移動基地開戰吧?聯盟軍和野軍都打成什麼樣了,誰沒有槍,誰就等死吧。”樊宇也是聽說,他們這些流民根本沒機會和火力軍隊碰上,“明天你帶著這把槍,去打幾匹鹿回來。”
少年把槍放在桌上,不明白人為什麼會用槍獵殺鹿,而且是超出食量的捕殺。“我說了,我和你不一樣。”
“有什麼不一樣?”樊宇打量著他,“都是男人,誰那點心思誰不知道?”
“我沒心思。”少年回視過去,“我會捕殺鹿、馬、駱駝、蜥蜴、兔子、鳥,只在需要的時候。如果食物足夠,為什麼要殺?”
“因為要賣啊!”樊宇叼著煙笑了笑,“嘶……以前沒注意,你都長這麼大了,也快有我高了。”
少年不喜歡煙味,因為狼群不喜歡。他的聲音最近開始啞,說出話來偶爾沙沙的。
“我會高過你。”
“十六歲,半個大人了,是該想想別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