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熟悉了腳下的觸感,才慢慢走到宋撿面前。他用手摸,這個毯子很厚。
臉上被叮紅的傷口,突然冰冰涼涼,被宋撿抹上了藥膏。
“上藥藥好得快。”宋撿摸索著,只給抹了一點,還想珍惜著用呢。他又拿肉干來,摸索著,在粗鹽上蹭了一下,往小狼哥的嘴里遞。
小狗的上供,男孩張開嘴接了,嚼著嚼著又不動了,全臉只有眼皮在眨。
“肉。”他看著宋撿,“不對,味道。”
“不是味道不對,這是鹽,我爸爸媽媽以前就這樣做飯的。鹽是咸的,我爸爸媽媽說,人不吃鹽會生病,我們不要生病。”宋撿等小狼哥吃完自己才敢吃,咸咸的,很有滋味。
“鹽,咸的,生病。”男孩用手在粗鹽上抹了一下,放進嘴里,這是咸的。
接下來的幾天,男孩每天去捕獵和采蜜之前都用泥漿涂滿身體,回來后再去沖洗,當他一次又一次從水潭中干凈地走出來,營地里每個人都發現這個狼崽子長高了不少。
樊宇每天按時按點給他土豆,算計著男孩的年齡,再過幾年,可以教他人類的工作了。
涂上泥漿,山蜂叮不透,宋撿的那罐藥膏幾乎用不到。又過幾天,沙漠里竟然下了一場雨,時間非常短,可雨水很急。
宋撿光著小屁股在雨里洗舊薄毯,搓不動,就放在地上踩踩。等雨停了,他光溜地鉆回帳篷里,和長大了不少的幼崽擠在一起。
男孩仍舊從別人的篝火里偷火種,打火石是他唯一不敢碰的東西。晚上,他從罐子里取出一塊崖蜜,用刀割下一塊,嘗一口,這一塊味道格外甜。
是蜂王漿,這塊是帶有下一代蜂后的巢穴。山蜂是唯一不用躲避狂風暴的生物,它們緊貼裂谷,風吹不到。
“撿,張嘴。”他拽拽宋撿的麻繩。
宋撿正在喝水,乖乖地張開了嘴,小狼哥用嘴喂他吃蜂蜜,兩個人的嘴巴差點黏在一起。
不遠處,狼群密切觀察著流民營的一切,等待著下一次的遷移。
第15章 狼性
幼崽開始長大,喜歡往帳篷外面跑了,宋撿雖然不知道日子過了多少天,但能從幼崽的個頭上感覺出來,又過了幾個月。
沒有了分明的四季,小瞎子很難判斷現在是幾月,爸媽說兩個世紀前是有的,春天發芽,夏天開花,秋天結果果,冬天還下雪。
可現在再也沒有那種時候,每天都是一樣的溫度,中午熱得出汗,要喝許多水,晚上冷得鉆進帳篷里,還要蓋上薄毯。
小狼哥不蓋,說蓋上熱,宋撿有時候會想,也許他真的是狼呢,他總那麼熱,自己總是冰冰涼。
溫泉眼的水越來越少,水潭只剩下幾平米,大家都在為下一次遷移做準備,宋撿沒這個顧慮,只要跟著小狼哥就可以活。
男孩也從天氣判斷出來,再過一個月,狂風暴就要來了。水質逐漸發苦,天上出現了很高很高的云,只是他暫時不會判斷風從哪個方向來,又往哪個方向去。
“撿,吃。”他坐在篝火邊上,用木棍把火里的肉撥出來,再在粗鹽上蹭一下,沾上了咸味。仍舊是他先吃,剩下的再給宋撿。
他的食量比宋撿大許多,會盡量保證兩個人都不挨餓。如果有一天食物真的太少,男孩不會讓給宋撿,反而是先顧自己,讓自己比宋撿飽一些。
狼群和人類的習性正相反,只有更為強壯的狼吃飽,才能保護狼群。
宋撿反倒無所謂,以前經常挨餓,現在偶爾能吃撐。烤肉的時候幼崽不會過來,可是等宋撿吃完了,回去喝蜜水的時候,它們會一擁而上,把宋撿壓倒。
“哎呦。”宋撿摔了個小腳朝天的屁墩兒,“你們怎麼長這麼快啊,讓我起來啊。”
男孩聽見響動,鉆進帳篷里,把宋撿從一地毛球中解救出來。狼不應該和人類過分接近,但宋撿可以,因為他是小狗。
“小狼哥,它們長多大了?你抱一個過來讓我摸摸不?”宋撿總想摸它們,可是母狼就在旁邊,他不敢。
“狼,不能摸。”男孩把一只只幼崽抓下去,它們馬上就要斷奶。
“摸一下,好不?”宋撿躺在軟軟的厚墊上,從下往上看小狼哥,影子好大,“小狼哥,要是我把它們養大了,它們會和我親不?”
男孩把幼崽放到母狼身邊,再坐回宋撿旁邊。他喜歡看宋撿翻肚皮,狼翻肚皮表示臣服,小狗應該也是。
“不會,親。”他說話一頓一挫,可咬字清楚多了。
宋撿失望地啊了一聲,伸手抓住小狼哥一縷長頭發。“為什麼啊?它們和我睡大的,不能和我親親啊?我養一只,行不?”
“不行,狼,不親。”男孩打了下宋撿的手,“狼,是狼。”
養不親的,男孩比誰都懂狼的群體地位之分。
這十五只幼崽和宋撿親熱,因為它們還沒有進入狼群,沒有高位低位。沒成年之前,幼崽完全聽從母狼的安排,和隨便哪一匹狼都交好,包括和它們一起睡覺的宋撿。
但是狼,就是狼。
男孩見過很多次了,當幼崽特別是公狼進入狼群,成年之后,它們絕對會試圖挑戰頭狼的權威,去爭取交配的權利與分配食物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