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小嘴巴吧唧吧唧地嚼肉,也不管人家聽不聽得懂,“我和他說,用搓麻繩來換大布和木棍,你等我吃飽,我……我搓得可快了。”
“麻,繩,換布。”男孩把他吐出來的骨頭收起來,扔給狼群。狼從不浪費食物。
“嗯,我可有用了,你別扔我行不?”宋撿還是害怕,親生爸媽都能扔下自己,更何況一個沒有關系的陌生男孩。要是自己再被扔掉,不是死在風暴中,就是死在樊宇手里。
“我可有用了,求求了。”宋撿又重復一次,他懂,只有有用的人才能活下來。
脖子上又一拽,宋撿卻安心了,小狼哥這是在和自己說話。鳥翅膀烤熟了很香,他一絲絲地撕著肉,很珍惜地吃。
“小狼哥你真好。”他還得夸夸,笑嘻嘻的嘴角全是肉味,“你是世界上最好最好的人了,以后我都跟著你。”
男孩聽不太懂這句,什麼叫最好最好?不懂。但跟著就跟著吧,宋撿這匹狼非常笨,不會捕獵,不會奔跑,涼,不會吃生肉,還穿衣服。
又過幾天,宋撿終于拿到了張牧給的原材料,開始搓繩子。
媽媽以前教過他,因為自己瞎,他們不讓自己出帳篷,就坐著幫他們搓繩。繩子用處很大,可以換罐頭。
材料是荒漠里的一種草,曬干后很堅韌,但是容易斷,必須要把幾十根編到一起,才能變成一根粗粗的繩,那時候就不斷了。
白天,小狼哥跟著狼群出去圍獵,天色變黑才回來,宋撿一整天都坐在墊子上搓繩,累了就抱著狼睡一覺。有狼的時候他不害怕,狼和小狼哥一樣,會護著他。
張牧偶爾會過來看看,只看一個漂亮的男孩坐在狼堆里,嘴里咬著繩頭,細細的手指一根根分出草絲來,把短的打結,接成長的,按照一定順序編好再叼著繩頭搓。
這是一個很麻煩的工作,營地里最擅長手工的女人都不愿意干。張牧也沒抱太大希望,原本只想給宋撿找一個活著的期望。
視覺是最重要的溝通方式,宋撿看不清楚,他的世界大打折扣,有點事情干,不至于瞎想。但是張牧沒想到,兩個月之后,宋撿真的給他搓好了,好長好長一根,繞了十幾圈套在脖子上送來的。
繩子的重量,差點壓垮這個小男孩。
“張牧,我干完活兒啦。”宋撿是被小狼哥拉著來的。這幾個月,脖上的皮膚磨破整整一圈,但小狼哥不給他摘,只好繼續磨著。磨到現在,新長出來的皮膚又破了,但是沒那麼疼。
張牧和羅小蘭從帳篷里出來,他們的兒子女兒躲在遠處看。
“嚯,這麼長,都是你搓的啊?”張牧著實沒想到。孩子勁兒小,繩子比大人搓得細,但是可以用了。
“我搓的,我媽媽教的。”宋撿仍舊光著腳,臉被小狼哥擦過,盡管擦得不是很溫柔,怪疼的。張牧接過他的繩子,順手摸了一把宋撿的腦袋,比上次又胖了,還長高了。
第一次見面的時候,手腕腳腕細得像一掰就斷。
結果手還沒收回來,狼崽子皺著鼻子開始嗚嗚,蹲著一步步逼近。
“你什麼時候能學會穿衣服?”張牧把手收回來,狼崽子的嗚嗚聲便消停了。他不怕狼崽子,甚至還覺得狼崽子有點變了,說不上來,雖然沒有人的習性,卻不讓人煩。只是太過危險。
“啊?你說誰呢!”宋撿知道這是說他小狼哥呢,“小狼哥不喜歡穿衣服,你別說他,他以后喜歡了就穿,你別說他了。
”
“行行行,不說,不說。”這倆孩子,張牧無奈地搖搖頭,繩子給了妻子。羅小蘭本身不喜歡這兩個小孩兒,一個是狼,一個搶自己孩子的薄毯,可繩子做出來了,答應的東西不能不給。
“給。”她從帳篷里拿物資,一大塊棕色的布和三根兩米高的長木棍,“就這些,再要沒有了。”
“再給他們分段繩子。”張牧說。
羅小蘭瞪他一眼,意思是自己家都不夠用呢,但自己男人是領頭人,她還是取來柴刀,砍了一米多的繩子,扔過去。
布和木棍子非常沉,宋撿摸著影兒抱起來。男孩看著他傻乎乎扛東西,這匹狼太笨,肯定就是因為笨才被頭狼放棄,然后被自己撿到。
“放。”他打宋撿的手,宋撿聽話地放開了,睜著沒什麼用的眼睛等他說話。可男孩沒說話,而且用大布把木棍子和繩一包,扯起一角來,拉著走。
宋撿聽見拖拉的聲音,上手幫忙。兩個小孩兒一人揪著一個角,把這堆物資運回他們住的地方,只不過一個用手揪,一個用嘴叼著。
終于運回來了,接下來就是宋撿的活兒。眼睛殘疾,但立幾根木棍子還是能辦到,他幫家里搭過帳篷。
先在地上挖坑,不用挖太深,周圍的狼不懂他在干什麼,也跟著刨地。
一個坑挖好,宋撿把和自己腕子一樣粗的木棍杵進去,憑著感覺又挖兩個坑,三個坑連起來是三角形。再把木棍子杵進去,都立住了,他把它們慢慢往一塊兒推,費了好大的勁才歪歪扭扭碰到一起。就這麼一個事,干了幾個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