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想弄死男主啊[末世]》》第59章

琛子和小溫不是拿回來一些砍刀軍刺什麼的嗎?你們挑著看看自己哪個拿著順手,女士力氣小的,拿著匕首跟在隊伍后面,出力的活兒交給我們老爺們就行了,準備準備吧。”

    周胖子話說的無比自然,談到槍的時候也絲毫沒有不自在,仿佛他的車里出現槍械什麼的也是很自然的小事一樣,當時情況緊急,一眾人或許也沒有往這方面想,現在舊事重提,一眾人反倒是無法做出什麼反應了。

    只是說到聲音,溫延掃了一圈在座的人,雖然剛才和宋明遠那幾人說話,著實精神很累,但現在,還不是說累的時候……

    “之前我有聽說,喪尸是會聞氣味的,除了氣味之外,聲音,好像也會引起它們的注意。”

    溫延話音剛落,樸靜妍也開口道:“沒錯,我也覺得氣味應該排在第一位,不然就是什麼我們不知道的其他傳播途徑,聲音什麼的都是次要的,畢竟就算不說話,喪尸也可以找到藏在暗處的人類。相反的,光源好像對它們沒有什麼作用,很多街道到晚上是自動燈亮的,可是如果沒有人的話,喪尸也是不受吸引的。”

    的確是這樣沒錯,城市中不論是繁華地段還是居民小區,很多店鋪都是設置的自動燈亮,每個季節的夜晚天黑時段,門匾上的燈光就會自動點亮,可是現在大多數人,都在局勢開始失去控制的一開始就奔往安全區了,很多店鋪早已人去樓空無人管轄,燈光一到時間還會自動點亮,可并沒有見到有成群結隊的喪尸被吸引過去或者怎樣,可見燈光對它們來說,并不是什麼具有吸引力的東西。

    “其實我覺得,這一路走來,我們算是很順利的了。只是如果一直這樣順利下去,恐怕也不見得是好事。現在的情勢,大家也都看得很清楚,在路上行走一小時,恐怕都不一定能見到幾個人了。就算見到了,也是互相躲著,唯恐避之不及。現在眼看著是清冷蕭條,但等到所有人緩過來這一口氣之后,什麼東西最重要,什麼東西不能少,到那時,一定會非常混亂的。”

    樸靜妍的話讓大家伙都沉默了,溫延沒說話,只是默默的將放在后面的登山包拖過來,這里面被他塞了好多家伙事兒,雖然不說是珍藏級的,但那商店現在想想也絕對不一般,依他看,這些家伙事兒也還不賴,總比火車站邊上擺地攤的那些外地人賣的,要厚實有分量得多了。

    “大家心里有數就行,過來看看,拿什麼趁手。”謝琛的一句話就讓話題止了住,溫延看了他一眼,而后從登山包里抽出來一把三棱軍刺。

    這本書里的喪尸和其他書里的喪尸大體是一個套路的,怎麼殘廢都可以活動,剩下半拉身子,也能膈應人地咬人一口。

    它們的弱點在后脖頸、后腦勺之類的旮旯地方,刀砍也可,棒打也可,總之讓喪尸爆頭是最好的方式了。如果沒辦法爆頭,那就敲斷它們的脖子,如果覺得敲斷脖子太費力,那就像他這樣,取巧勁兒,后腦與脖頸連接的地方,有一處最是薄弱,三棱軍刺尖銳無比,扎進去再往上一掀,腦袋不掉也得脫開半截。

    雖然血腥恐怖了點兒,但不失為一個省力便捷的好法子。

它們不是人類了,如果仍然心存仁慈,死的就是自己。再加上他也有私心,后腦殼撬開之后,喪尸的腦袋里就如很多小說里寫的那樣,是存在結晶體的,但沒有其他小說里寫的那樣美麗就是了。

    《末世圣光》中,喪尸們的結晶體就像是冰糖一樣的東西,并不是干凈清透閃耀如寶石般的東西,只是一種半透明的灰白結晶體。當然,小說后續有沒有那種可以生產“寶石一般晶核”的變異喪尸,他就不得而知了,但目前為止,應該是沒有的。

    男人們雖說有點猶豫,但在聽了溫延的解釋后,大多都和他一樣選擇了三棱軍刺和一把蘭博匕首。軍刀砍刀什麼的,看起來是比較威武霸氣,但這會兒子可不是個人英雄主義凸顯的時候,省力就是在省命,他們還拎得清。

    溫延還從登山包里還拿出了一大疊防刺手套,這東西可以減少刀柄與手掌之間的摩擦,也可以保護手指不受傷,在對付喪尸的時候,尤為重要。

    樸靜妍沒管一旁猶猶豫豫的吳夢,也和男人們一樣拿了一把三棱軍刺,蘭博匕首好是好,但因為長度有限,所以發揮的距離小,男人們拿著,應付個突發事件還好,但對于女人來說,爆發力量不足,用匕首其實也是白搭的。

    周胖子的話大抵應該是說給吳夢聽的,讓她拿著匕首,跟在隊伍后面防身就好。

    而吳夢的選擇也算是符合眾人的猜想,她只拿了一把非常小巧的匕首,溫延那整個袋子里也就這麼一把小號的匕首,看起來倒好像是女式的,刀鞘上的花紋低調倒也漂亮,整體比水果刀大不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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