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余眼巴巴地望著里面,像小孩子在看櫥窗里的糖果。
陸昭忍不住懷疑,要不是企鵝不能私人飼養,夏余一定會想辦法薅一只回去。
但他很快又推翻了這個想法。
雖然看著活潑又稚氣,但是夏余其實很有責任心的,如果不能對小動物負起責任,夏余是不會帶它們回家的。
陸昭忍不住摸了摸夏余的頭。
夏余頭發很軟,玻璃里面的藍色光芒印在他臉上,連睫毛都變成了藍色。
在看著小企鵝的時候,夏余的眼神很天真,那種掩飾不住的喜愛,會讓旁觀這一幕的人,都情不自禁跟著心軟。 。
夏余在企鵝館里頭泡了兩個小時,又去買了一堆的紀念品,才終于戀戀不舍地去看旁邊的水母館。
小水母也很可愛。
軟啵啵的,裝在透明的箱子里面,被斑斕的燈光照著,如夢似幻,遠看過去,像海下的一場花雨。
但夏余不太敢靠近去細看大水母,很莫名地會有點懼怕。
那些很大的水母游在寂靜無聲的海水里,觸手柔軟修長。
但他總覺得,只要靠近一點,自己就會被那些觸手卷進去。
漂亮的,盛開在水下的花朵,看上去無害又安靜,但這只是為了捕獵做出的迷惑姿態。
他覺得這些大水母有點像陸昭。
陸昭也是這樣華貴又冰冷的,像名貴的珠寶,瑰麗得在黑夜里也閃閃發光。
可只要走近了,他就會被這些柔軟的觸手纏住,注射入毒液,昏昏沉沉地變成沉睡的獵物,再難逃脫。
這讓他心情更加微妙了。
也許是館內溫度有點低,夏余打了個寒顫,他搓了搓胳膊,對陸昭說,“我不看了,想去吃飯了。
” 。
晚飯是在酒店外的沙灘上吃的,露天餐廳,燒烤的海鮮都是最新鮮的,夏余一個人就吃掉了許多烤大蝦。
不遠處有人在彈吉他。
應該是餐廳請來的樂隊,主唱是個活潑高挑的女孩子,歌喉很好聽。
夏余咬著烤扇貝,突然含含糊糊道,“我以前也在街頭彈過吉他。就在你國外的公寓附近,那個Ezra cafe門前。”
陸昭在記憶里搜索了一下,對這事毫無印象。
“什麼時候?”他問。
夏余嘴上還沾著醬汁,小貓一樣舔了舔,“你剛去國外的分部沒幾個月,情人節的時候,我去找你,可是你還在公司開會沒回來,我就去買了杯咖啡。當時咖啡館外就有個街頭樂隊,吉他手正好手腕不太舒服,本來他們都要走了,我閑著沒事干,就幫忙頂替了一下。”
他望著不遠處的樂隊,嘬了下手指,頗為得意道,“我彈得很不錯的,還有路人給我送了糖果,說我很可愛。”
陸昭記起來了。
他不知道夏余在樓下跟人彈過吉他,但他記得那一年的情人節。
那時候他跟夏余離真正的分開,已經只有幾個月,關系也岌岌可危。
但夏余還是不遠萬里跑過來找他,陪他過一個情人節。
而夏余也想起了更多,他喝了口雞尾酒,看著陸昭,又低聲道,“我記得那天,我回到你的公寓后,你送了我玫瑰。”
這是他跟陸昭在一起的三年,唯一一次收到玫瑰。
夏余對玫瑰也沒什麼特殊的偏愛。
可是誰都知道玫瑰代表了愛情。
尤其是在情人節送出的。
他到現在都記得,他接到陸昭的電話,氣喘吁吁跑到了陸昭的公寓樓下,還沒來得及說話,一抬頭,就先看到了立在風雪里的陸昭,穿著修身的黑色大衣,身后是皚皚白雪,矜貴優雅,懷里卻抱著一束熱烈如火的玫瑰,像這冬天的一道幻影。
夏余都愣住了。
而陸昭聽見動靜,也注意到了夏余,他們那時候已經好久沒見面了,乍然相見,他甚至有一點不自在。
但他很快把那束玫瑰花遞給了夏余,說,“情人節快樂。” 。
時至今日,夏余想起這一幕,仍記得自己砰砰跳的心臟。
但他玩著雞尾酒上的小傘,又有點困惑地問陸昭,“你當時為什麼要送我玫瑰啊?”
他當時很激動又很開心,覺得這是陸昭被他軟化的標志,他甚至覺得陸昭有一點點愛他。
可是現在他知道了,那時候陸昭已經打算好了要跟他分開,很普通也很平靜,像一頁寫在日歷表上的行程,到了時間就要執行。
就像最開始陸昭說過的那樣,他們只是炮友,什麼時候陸昭想結束,不需要夏余同意。
所以他不明白,陸昭怎麼還會做多余的事情,給了他短暫的,戀人一樣的錯覺。 。
陸昭沉默了好一會兒。
很長一段時間,連他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買那束玫瑰。
這不像他的性格。
不管是情人節,圣誕,還是七夕,他一個都不感興趣。
這就是商家為了賺錢炒熱的噱頭,而他同樣也是個商人,又怎麼會在意這些名不副實的東西。
可是那天,他下班的時候路過了一家花店,望著店內的玫瑰花,還有捧著玫瑰花出來,跟男朋友有說有笑的女孩,他突然想,如果夏余收到玫瑰,也會這樣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