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戀太長》第50章

向初傻掉了似的,摸摸耳后那朵花,又摸摸謝時君的臉,終于敢確定這不是幻覺。

穿衣風格一向穩重的謝老師今天很不一樣,黑色連帽衛衣上有個米奇的印花,搭配著運動褲和運動鞋,看起來像個大男孩兒,給人感覺他接下來會去籃球場,脫下衛衣,露出背后印有名字開頭字母的球衣,然后奔跑、運球、上籃,撩起衣擺擦汗。

確實也沒人規定過,三十七歲的男人不能獲得一日男孩兒的體驗權,而且一日男孩兒讓向初很心動。

年少時的許懷星愛穿衛衣,包攬了他一次又一次的多巴胺分泌,但這兩種心動是截然不同的,謝時君這樣站在他面前,他知道是美酒換了可樂的包裝,新鮮感引他靠近,但只有里面的內容才會讓他醉。

他摟住謝時君的腰,在他身前蹭了又蹭,張嘴咬住衛衣胸前的一根抽繩,抬眼看著他,像小狗終于見到了主人,除了撒嬌還是撒嬌。

謝時君的左手背在身后,明顯還藏著什麼東西,向初歪著身子去看,“是我的禮物嗎?”

謝時君往后躲了一步,不讓他看,“先告訴我,有沒有好好吃飯?”

“吃了好多,不信你摸摸我肚子,現在還是鼓的,肯定又要長胖了。”

都說得這麼誠懇了,謝時君自然不會懷疑,他拿出背后的花,遞給向初,“剛好在路邊看到有人在賣,我想著你應該不會對干花過敏,就買了些。”

“哇,這是什麼花啊?”

向初其實猜到是花,但沒想到是自己不認識的花,他捧著花看了又看,注意到花瓣是五角星的形狀,小小的,一朵一朵簇擁在一起,和滿天星有點類似,但顏色又透著桃花的嬌嫩。

“這是干枝梅,”謝時君說,“這種花一旦盛開,就永遠不會凋謝。”

向初若有所思地點點頭,看著手里的花,越看越覺得這花多好,一點不像玫瑰,嬌艷濃烈,尖刺里長出驕傲,花瓣是悲情的溫床,明明會枯萎也會褪色,情人卻總要捧著它,借一瞬的盛放說永遠的浪漫。

這花可比玫瑰好看多了,不落俗,不斗艷,粉白色的花瓣里含著小劑量的浪漫,要在漫長到永久的花期里,慢慢說。

“好漂亮。”向初說著又取下耳后的那支野菊,有點雨露均沾的意思,“這個也漂亮。”

謝時君接過花,重新別在他耳后,時機很對,光恰好落在那半邊側臉上,向初在笑,很單純很輕快地笑,這個樣子的他叫謝時君心頭酸脹,仿佛一下子跳脫出沉悶的實驗室,抖落成年世界的塵,變回色彩明艷的孩子,是謝時君心中,他應該有的樣子。

“你戴著,它才漂亮。”

漂亮的孩子要配漂亮的花,謝時君如是說。

向初愣愣地望著他,半晌才后知后覺紅了臉,都說曖昧讓人受盡委屈,可謝時君給的曖昧這樣溫柔,情話含蓄又撩人,他的喜歡、不喜歡,他所有會心動的點,都被拿捏的恰到好處,曖昧高手釀出的酒,他要醉死在里面了。

再這樣下去,他會由不敢捅破這層紙,變成不想捅破這層紙。

不遠處立著一根電線桿,大概是十幾年前或二十幾年前的作品,燒至焦黑的木頭歪歪斜斜地安插在土里,影子被夕陽拉扯得很曖昧。

向初捧著花,也戴著花,他在這個陳腐至極,根本養育不起希望的小區里,看到了很長、很長的未來。

真希望我們能一直順路,他想。

21

無聊過渡章

似乎只在一夜之間,北京甩掉了頑固的冬天,在早春的號角聲里醒盹。

玉蘭花苞綻開,柳條抽芽,氣溫驟升,正午時分走在柏油路上,竟會有種被陽光曝曬的感覺。

向初本以為自己會對夏天抱有一種抗拒,他怕夏天會讓他想起一個人,幾首歌,還有許多冰可樂,布景從日光充沛的海濱城市轉到灰蒙蒙的北京,切換成一片艷俗的紅,延展為一場漫長的噩夢。

然而當他在充沛的陽光里撿起一朵掉落的玉蘭時,他發現自己沒有想起任何不愉快,而是預感一場甜夢正在向他靠近。

向初買了一個紅色印有大理石花紋的花瓶,用來插謝時君送的干枝梅,兩者組合在一起,成了光線陰暗的客廳里唯一的亮點,至于那朵野菊花,則被他塑封成了書簽,放在工作臺的筆筒里,每次抬眼都能看到。

四月份以來,謝時君越來越忙。

他這學期的課開了,又要兼顧上學期課程的補考,再加上科研項目正在收尾,每天都是學校和研究所兩頭跑,忙得沒時間去幼兒園接孩子,哪成想正合謝怡安小朋友的心意,住在奶奶家,不僅有貓可以玩,還能隨時逮到機會去纏她的警察叔叔。

某天午休時,向初看到謝時君趴在桌子上小憩,電腦屏幕還亮著,屏保是謝怡安的滿月照,肉嘟嘟的小圓臉上堆滿笑,謝時君抱著她,食指輕輕戳著她的酒窩。

向初也想不通自己這是什麼個癖好,他總覺得身為父親的謝時君尤其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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