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跟把一個眼睛壞掉的人丟到一個陌生環境一樣,那是一種兇險。
什麼安慰的話都不如黃凱馬上回來好。
如果不是打擊太大,他驕傲自信,大局掌控的二哥,也不會如此的驚慌失措。
“二哥,這里有一條小路。”
田園傳來驚呼,潘革跳起來就跟過去。
“灌木叢掩蓋了小路,他們肯定是從這走的。”
潘革鉆過去,潘雷拉著田遠,這人找人累死人,丟了一個,可不能丟了第二個。
穿過了狹窄的小路,視線突然開闊,是一條車水馬龍的大路。人來人往,車來車往。
潘革搖晃一下,臉色白中帶青,死人一樣的臉色。再看見這條大路,什麼希望似乎瞬間都消失了。
一條大路通南北,他往那邊走的?他是跑的,還是坐車的?他是自己追過去的,還是被人挾持的?
潘革的樣子隨時都能倒下,潘雷田遠趕緊扶住他。
“二哥,報警吧。”
這是目前來說,最有效的辦法。這不是在國內,丟了一個人,他們可以動用任何關系人脈撒開了網找,這是在國外,他們的身份只是游客。
“去大使館,我跟他說過,一旦走失了,去大使館,讓大使館通知我們。本來只是戲言,怎麼就成真了。”
“不會有事的,二哥,凱子這麼多年也不是白混的。你別著急,你去大使館。我跟雷子再找找
潘革點點頭。
“二哥,這時候你可不能亂了,你要是亂了事情更難辦。說不行他很快就能順著原路跑回來了呢。這個二貨,什麼發傻的事情都敢做,錢包丟了就丟了,追什麼,錢有人重要嗎?”
“哪里有我們結婚時候的照片。
真是腦子缺弦兒,照片再弄一張不就好了。”
潘革深呼吸,在呼吸,不會有事的,他們肯定找得到黃凱,等找到他,揍死他在說。讓他辦事不顧前后,腦袋一熱的就跑,就不捉摸一下現實情況。
“到時候電話聯系,我去大使館。很快就回來。”
他要穩住站腳,他不能亂了。交代潘雷一定要帶好田園,不能再丟了一個人了,這才去大使館
“分頭找?”
田遠看看左右,不知道往哪邊走。分頭找是不是機會更大一些?
潘雷把他的手死死的抓在手里,恨不得用五零二膠水把它們倆黏在一塊,就一個沒抓住,黃凱就沒影兒了。他可不敢嘗試。
“以這個公交車站為中心,我們左邊走五公里,找不到在回來這里。再去右邊找五公里。他腳力再快,也不能跑出五公里遠吧。”
黃凱追下去了,就跟追兔子的餓狼一樣,死盯著小毛賊就是不放,他知道跑多快,潘革就在背后呢,潘革總在叫他,別追了,回來吧。
可那是他們婚禮敬酒的時候,一個朋友跟他顯擺的照片,為了這張照片,他喝了三杯白酒。朋友給他縮小了,可以放到錢包里,他非常喜歡的婚紗照,他還打算把這張照片掛在墻上的。誰知道就這麼丟了啊。
絕對不能便宜了小毛賊。
撒丫子就追,追的昏天黑地,直到把小毛賊追得快吐血了,實在跑不動了,跪在地上大口喘氣,才算停下來。
小毛賊還腹誹呢,至于的嗎?一個錢包而已,至于用累死人的緊盯不放追了他這麼遠嗎?
黃凱比他體力好一些,還是叉著腰大口喘氣兒了。
換了一口氣兒,上去就是一腳,一把奪過錢包,打開翻看,錢沒少,照片沒丟。
“我擦你大爺的,跟老子,老子我比腳力,我,我累死你。麻痹的,也不看看,我是誰?”
小毛賊翻白眼了,被踹一下差一點疼死。
“下次給老子長個眼睛,在喵了個槽的搶劫,別裝我槍口上,我見你一次打你一次。”
黃凱又給他一腳。轉身要走。
哎?哎!哎!!!
這是哪啊。潘革呢,潘雷田遠呢,怎麼不見了啊。他這是到哪了呀。啊,奶奶個熊咧啊,他在加拿大,剛下飛機啊,他一句鳥語都不會說啊。
這可咋整啊,他迷路了啊。潘革呢,你什麼時候不在我背后啊。我可怎麼找到你啊,怎麼找到回家的路啊。
黃凱急的團團轉。他沒記住他們就的酒店叫什麼名字啊,他拿出手機一看,靠啊,想起來他沒開通全球通。這可咋辦啊。
潘革,我把你丟了啊。沒你我怎麼活啊。這可怎麼辦。
轉了一圈又一圈。一把揪起小毛賊的脖領子。
“把我帶回那個公園。”
他聽見潘革叫他最后一聲的時候,那是在公園。潘革會不會在那等著他呢。怎麼都要回去啊。
小毛賊直接裝死,黃凱氣的掄起拳頭對著他肚子打了幾拳,可是,管個毛用啊。小毛賊不懂他說什麼。
黃凱快把頭發抓掉了,原地繞圈。
“潘革,你可一定要找到我啊。沒有你我活不下去啊。”
---再來一次,承認凱子就是一個二啊。
第二百一十四章終于找到了啊真不容易
冷靜,冷靜,這個時候絕對不能亂。當初他跟潘革說,萬一把我丟了怎麼辦?潘革的回答呢。
黃凱揪著頭發,潘革說的地方是哪來著?警察局?不對,啊,對了,大使館。駐華大使館。對,就這個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