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好了,”俞任杰說:“那麼能幫忙查到下上次視頻里的男人點了什麼餐麼?”
店長給那位陳小姐打個電話確認,又從歷史賬單中找到那天的單據。早上往來的人不多,還算好找。“那位身穿風衣的男子點的是豬柳蛋漢堡套餐。”店長說,豬柳蛋漢堡是銷售量最高的一款早餐,在菜單上占了最大篇幅的畫面。
這就耐人尋味了,程龍海的肚子里有雞肉成分與牛肉成分,唯獨沒有豬肉成分。也就是說,在早餐店出現的男人,雖與穿著相同的服裝,卻不是程龍海——這是碰巧了呢,還是有人刻意為之呢?
“穿同樣款式顏色的風衣還有可能,連帽子的顏色和商標都一樣,根本說不過去。”程斌點了兩杯汽水,遞給俞任杰一杯,作為早餐的補償:“一定是有人故意在快餐店停留,刻意提到自殺圣地,好讓別人以為程龍海在那時出現過。”
俞任杰接過汽水,臉上寫著明顯的嫌棄:“你的結論真是發人深省,獨樹一幟。”
程斌知道他在諷刺自己做了顯而易見的推測,他轉頭看向菜單:“別老暗地里說我摳,要不我再給你買對雞翅?”
“不要。”俞任杰說,低頭吸了一口汽水,發出呼嚕呼嚕的聲音。
程斌悻悻:“冒牌程龍海進入快餐店時,真正的程龍海可能已經服下安眠藥昏睡在車里,兇手以此制造他自殺的假象。”
“或者那時程龍海根本不在車里。尸體是在5月18日發現的,拋尸也可以在5月15日之后…”俞任杰做出更大膽的假設:“兇手折騰一番是為了做假的時間證明——把程龍海的死亡時間往后調,給自己爭取時間做不在場證明。
”
程斌與俞任杰相互看了一眼,都覺得這個假設有幾分可能。法醫報告中,程龍海的死亡時間范圍較大,最可能的幾個小時落在半夜。如果出現在漢堡店的人壓根不是他,那麼他死亡時間就不再是早晨的那一個小時,范圍大大變寬。但有兩個問題隨之而來:
第一,早上7點13分通過高速收費口的人,是不是程龍海?既然漢堡店里灰衣人另有他人,有沒有可能在收費口留下記錄的人也不是他?
第二,程龍海是究竟是什麼時候死的?
之前因為高速收費口的通過記錄與快餐店證詞,程龍海的死亡時間被判定于5月15日上午8點至9點之間,現在這些都站不住腳了,還引出另一個關鍵問題,周靜送出家門的究竟是不是死者本人?
他是從一開始就被掉包了呢,還是在出門后不久被人殺害的?
從周靜鄰居家的老婆婆口中得到的信息,她看見的是黑色奧迪與一個男人的背影,按過往的經驗,她判斷他為程龍海。有沒有可能這時她看到的已經是兇手了呢?或許就是為了制造這個不在場證明他才刻意在6點30分的時候出門?
周靜究竟是失去了丈夫的受害人,還是殺死丈夫的劊子手?
兩人回到警局后更新了案件的狀態,大家投入了激烈的討論中。
程斌提出了一條新的線索:“程龍海和奧迪車被留在了山腳下,但兇手只要是這個城市的公民,就一定會原路返回——那條路是唯一的通道。5月16日下了一場雨,5月17日雨停了,之后并無腳印留下…算上兇手在15號之后拋尸的可能性,他返回的時間為5月15日至5月17日之間。
”
俞任杰點頭:“如果兇手是晚于5月15日進行拋尸,就有兩種可能。第一種,15日那天兇手確實將死者的奧迪開到了山腳下的樹林里,但死者并不在車里——兇手是在事后將尸體運去車里的。這只是一種可行性方案,即可以操作的,但這麼做對兇手沒有意義,得不到任何好處,你們聽聽算了,不用在意。”
大家先是點頭又是搖頭,發現他說了一堆都是廢話。
俞任杰不急不慢地抽了張紙,擦了擦鼻子繼續道:“第二種可能,是兇手在15號路過收費口之后,并沒有直接去山腳,而是立刻繞了回來,給自己制造不在場證明。即第一次只是制造死者‘自殺’的證據和他‘沒殺人’的證明,并未真的到達目的地。那麼在5月17日前,他需要再去一次山腳,把死者和車留在那里。當然,我們假定的情況是,5月15日,7點13分通過高速路口時,坐在死者車里的已經是兇手了。”
郝晉陽拿筆記著:“所以在5月15日7點13分到5月17日雨停之前會在同一收費口留下兩次一回一去的記錄,其中5月15日的兩次間隔時間很短。”
“是的。”程斌補充:“該收費口是途徑郁山的唯一通道。我們已經核實,只要是經過收費口,一定會留下記錄。”
郝晉陽已經被繞暈了:“等等等等,他這麼大費周章做什麼,直接一步到位不好麼?”
俞任杰嘆了口氣道:“你覺得為什麼兇手要這麼折騰呢?”
“你剛才說了,是為了制造不在場證明。”
“還有什麼要問的麼?”
郝晉陽不好意思地撓了撓頭:“但是怎麼制造不在場證明呢?這里我還不是很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