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拾沒答應,“那我明天再來。”
而馬光宗拎著包經過時,目不斜視,他早就知曉這溫拾家里沒人了,就是個孤兒,老家還是桃花鎮上最窮的村里的,能興起什麼波瀾?
果不其然,到了暑假末,馬光宗整理起去京市念大學的行李時,就聽到了關于溫拾高考落榜,一蹶不振,似乎回到老家種地的消息。
盜用溫拾學籍的馬光宗自始至終都沒有過愧疚之心,他更不為自己的行徑感到可恥,他也就是想上個大學而已,到底也是憑著自家的本事上了學,還沒像溫拾一樣日日夜夜熬枯身體白癡似費勁的傻學。
更何況,對于溫拾那種沒爹沒媽手上還沒錢的人,他哪里去得起京市?又哪里能負擔地起京市的消費水準?
馬光宗覺得,溫拾就該從哪來回哪去,老家種地,是他的宿命,這在泥地里干活比讀書適合他。
他更加以為,自己這輩子都不會再和回到老家種田的溫拾見面了,畢竟他的人生是往上走的,而溫拾的人生,也就那副田地了。
可不過一年,這重新出現的溫拾就好似換了一個人一般,衣著光鮮,模樣清俊,整個人就跟浴火重生似的改頭換面。渾身掉價打著補丁的破爛衣裳不見了,垂到眼皮的劉海也消失了,眼里的沉郁和怯懦也無影無蹤,要不是那眉眼鼻梁沒有多大的改變,馬光宗真的不敢認。
在京市生活將近一年,各大商場馬光宗也都去過,那商場里貴的令人咂舌的外國牌子他也能叫出些名字,這溫拾身上的襯衣和格子馬甲,腿上的西褲,腳上锃亮的牛津鞋,無一不是一件頂他一年生活費的東西,就連常混在一起的公子哥,也不一定能穿起這一整身來。
難不成溫家村的地里是有金子嗎?
這溫拾到底是回老家種田了,還是回老家淘金了?
“光宗!你干嘛呢?快倒茶啊!”馬成旺蹙眉,不知道兒子在傻愣著什麼。
“哦,哦!好。”馬光宗忙去端托盤上備好的茶缸,就是那熱茶倒進去的太早,白瓷的杯身都已經被熱度浸透,燙的他一個激靈,手一抖,直接將茶缸連同熱茶都潑了出來,噼里啪啦碎了一地,砸在他那雙新買的運動鞋上,印上了歪歪扭扭的褐色印記。
“哎呦!”離得最近的馬成旺最先遭殃,被熱茶澆了半條腿,“混賬!這點小事都辦不好?!快把這地上收拾了,重新出去倒一壺茶進來!”
馬光宗忙不迭收起地上的瓷片逃了出去。
這一出洋相鬧得,馬成旺的老臉都該丟光了,他一邊拍自己濕淋淋的褲子,一邊向宋庭玉他們解釋:“這是我兒子,是個大學生,就是不聽話,上大學都不好好讀,我就叫他來給我打幾天下手,再叫回去上學。”
馬成旺故意強調了‘大學生’,因為在桃花鎮,能考上個大學那都是頂天的本事了。
而坐在沙發上的宋五爺是海外留學的碩士,溫拾則出生于本科錄取率將近一半的時代,他們都不覺得大學生是什麼稀罕事。
只有阿四聽出了這老頭語氣中的炫耀,“原來是大學生啊,怪不得連個茶杯都拿不住,手不穩啊。”
“啊?啊——這小子從小就手笨啊!”馬成旺擦擦額角的汗,“不過好在眼下上的大學不錯,讀完書出來,說不定能留在京市工作。”
“他上的是哪所大學?”宋庭玉突然開腔。
“京市大學。”馬成旺嘴角的笑都要咧到太陽穴去了,對宋庭玉這樣的外鄉人,他也沒什麼好隱瞞的,平時他都不好向同鄉的人炫耀自己兒子上了頂尖的大學,只能模糊說在京市讀書,這威力可比不得京市大學來的震撼人。
“京市大學?這可是好學校。”宋庭玉頷首,心上卻起了疑,畢竟剛剛那小子看舉止,就不是個聰明的,簡直比周斯年還不像是能考上京市大學的模樣,“令郎多大了?二十?”
“今年剛十九,還沒到二十。”
“那就是去年的高考生?”
“對。”馬成旺點點頭。
悶頭聽著的溫拾忍不住看向提起兒子便忍不住眉飛色舞的馬成旺,問:“去年桃花鎮參加高考還考上京市大學的,好像只有一個吧?”那個人,應該是原主吧?
“哎,是,只有一個,不止如此,我們整個鎮上,十多年也才出過三個這樣的!”馬成旺腆著臉道。
到了這個節骨眼上,溫拾還能忍著不潑馬成旺一臉熱茶,純粹因為剛剛那茶都碎在了地上,沒落到他手邊。
怎麼會有這樣厚顏無恥的人?做了小偷的事,卻真把偷來的東西理直氣壯當成了自己的,明目張膽掏出來炫耀。
要是不知情的,說不定還真要覺得這馬鎮長教子有方家風優良,竟然能教出來上京市大學的高材生好兒子。
溫拾氣的胸膛起伏,但失去接近理智前,他還是看了眼宋庭玉,怕這一鬧起來,就保不住宋庭玉想談的生意了。
五爺只是抬手幫溫拾順了順背,“想說什麼,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