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走了五分鐘,方恒帶著蒙弄走進一間房間里。
關上門,便聽不到外面呼嘯的海浪聲。
“這是哪里啊?”
房間很寬闊,還能聽見蒙弄的回音。
方恒沒有回答,又帶領蒙弄走了五六階臺階,向前走了數十步的樣子。
然后,猝不及防間,方恒竟然松開了蒙弄的手。
蒙弄什麼也看不見,缺乏安全感,連忙用手四處摸索:“方恒?”
一個硬且涼的東西遞了過來,蒙弄縮了縮手。
試探著握住,拿到手邊,才發現這是一把吉他。
“你在做什麼?”
蒙弄有點生氣,感覺被耍了。他一手拿著吉他,一手把眼罩摘下。
映入眼簾的,是明亮的光。
那光刺得蒙弄睜不開眼。
他用手遮眼,同時緊緊閉上雙目,與此同時,耳畔聽到了嘈雜的喧嘩聲。
這聲音像是海浪,卻比海浪更密集。
蒙弄怔了怔,他覺得這聲音是那樣的熟悉,讓蒙弄的心臟不可遏制地狂跳起來。
他放下手,緩緩睜開眼。
蒙弄發現自己此刻正站在一個圓形舞臺的正中央,面前支著麥克風,臺柱上三盞聚光燈都聚集在蒙弄身上。
而舞臺下,黑暗的地方,站著數不清的人。
他們以舞臺為中心向外圍攏,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蒙弄。
蒙弄驚呆了,他有點搞不清狀況,因為太過震驚,他后退了一步。
舞臺下頓時騷動起來,但沒有發出太多聲音,以正常狀況來說,臺下的觀眾都太過安靜。
他們像是提前知道蒙弄的聽力曾經受損,盡量控制自己發出噪音。
蒙弄頓時意識到,這就是方恒口中的‘驚喜’。
一場久違的演唱會。
一場給解散了樂隊、消失許久,一無所有的主唱的演唱會。
“我……”
蒙弄猶豫著拿起話筒。
他本應該習慣這樣的場合。
畢竟,蒙弄高中時辦過數次演唱會,他很習慣在眾人面前唱歌才對。
可那時的蒙弄身體完好,沒有缺損;他可以滿場跑跳,呼吸均勻,左手也不會因為彈琴太久而抽筋疼痛。
但是現在……
看著臺下一雙雙的眼睛,蒙弄大腦一片空白,不知道說什麼好。
他的手不停顫抖,因為緊張,忍不住咳嗽,耳朵也似乎聽不見聲音了。
正慌亂間,蒙弄忽然聽見遠處傳來鋼琴伴奏的聲音。
他顫抖的身體忽然就平靜了,聲帶也放松下來,盡管已經太久沒有唱歌,蒙弄還是咳嗽著,跟著伴奏唱了起來。
朋友說,蒙弄的歌總是充滿苦悶,傷痛,與孤
蒙弄從不否認。
他總是一個人,孤獨地在臺上唱著渴求的歌,雙眼飽含深情。
第55章
蒙弄有一雙很黑的眼睛。
情緒激動時,那雙眼就會籠罩著一層水霧,看起來像是某種動物,給人深情的感覺。
他佩戴著寧持之送他的耳釘,耳釘上有純黑色的飾物,色濃透亮,任誰看來都是昂貴珍品。可稀世珠寶也不及蒙弄的雙眼動人,這樣深情的眼,是一切沒有生命的物品無法企及的。
鋼琴伴奏是《真的愛你》。
即便不抬頭望向提詞器,蒙弄也能開口唱的歌:
“……因為我真的愛你
祈求你
不要拒絕我
只要你能愛我
狂風暴雨
也不畏懼距離
什麼都愿意為你
不要留我一個人
求求你
我是真的愛你
……”
一曲唱罷,蒙弄深深彎下腰,身不由主地顫抖。
并不是覺得委屈,只是難以遏制的悲傷。
“我受了傷,沒辦法再唱歌,只能解散樂隊。那時的我只有刻意忘記音樂帶給我的快樂,才能夠繼續活下來……”
他緊緊握著手里的麥克風,雙眼濕潤像是要流淚一樣,可蒙弄忍住了,他只是顫聲說:
“我也想問,為什麼我受傷的是耳朵?如果是眼睛就好了,哪怕讓我雙目失明我也愿意。
“為什麼受傷的是我的手?如果是腿就好了,哪怕這一生無法站立我也愿意。”
“我還以為……我永遠也不能再唱歌。但是,我果然還是不想放棄,因為我實在是太愛音樂了!”
舞臺下安靜無聲,只能隱隱聽見壓制不住的喘息聲。
他就站在那里,明明此刻時為黑夜,聚光燈下,年輕的Alpha卻仿佛站在烈烈耀日之中,散發著猶如太陽般奪目熾熱的光芒。
“這些所有的歌,都是我忍著眼淚自己寫出來的,幼稚也罷,哀怨也罷,我不想以此為恥。”
蒙弄抱緊吉他,用那雙飽含深情的眼望向眾人,明明只是個涉世未深的Alpha,舉手投足間卻有超級巨星般的氣勢,他說:
“如果我的生命只剩最后一瞬,我也想在那一刻唱歌。”
演唱會持續了三個小時,蒙弄一連唱了十幾首自己寫的歌。除了最開始那首只有鋼琴伴奏,后面便是蒙弄自己彈吉他做主音,同時有鋼琴伴奏。
配合得很有默契,像是演練過無數次般,靈魂上的共鳴。
這不是蒙弄經歷過最完美的演唱會:觀眾人數不是最多的,氣氛也不最熱烈。
但這絕對是讓蒙弄印象最深刻的演唱會。
蒙弄與親人緣分很薄,每到生日這天他就會心情低落。
他真的沒想到在生日這天,能有這樣的機會唱歌,能參與這麼棒的演唱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