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身上的熱氣散干凈了。
尸體會如同周圍的冰雪一般,寒冷刺骨。在一個不為人知的山洞間,慢慢化作一堆白骨。
如今是深冬,天氣寒冷,尸體不會腐爛得太快,約莫一個月罷,等人間的冰雪消融,到那時,雪白的蛆蟲會一點點地吞噬著腐肉。
蛆蟲每一次穿過少年的皮肉,都是師尊的手,在輕輕撫摸他,安慰他。
奚華自認為,不是個完全不念舊情之人,那麼,就這樣罷。
一個月之后,他會遠道而來,取一只蛆蟲回山,養在身邊。
師尊并沒有拋棄他,只是換了一種方式,永遠地守護他。
牧白真應該跪下來,五體投地向他叩首,用最虔誠的語氣,感謝師尊的大恩大德。
更應該親吻師尊手里,曾經殺死他的命劍——因為,能死在師尊的劍下,是他幾世修來的福分。
奚華忽然微微一笑,右手小指的指尖,已經觸碰到了冰冷的劍身。
劍在發抖,和劍的主人一樣,已經開始興奮了。
或許,他可以若無其事地回山,然后告訴師兄,牧白這孩子性子太犟,還在記恨當年之事,因此,寧死也不肯隨他回山。
寧死也不肯認他這個師尊,這令他困惑又傷心。
而依照玉霄宗的門規,徒弟在未出師之前,若欺師滅祖,執意斬斷師徒之情,那麼,就理所應當,由師尊親手了結他的生命。
合情合理。
師兄應該就不會生他的氣,更不會責怪他下手狠辣。反而會憐惜他,竟收了這樣一個不知好歹的孽徒。
牧白完全讀取不到奚華心中所想,只覺得自己好像抱的不是個人,更像是大冰塊。
該說不說,一個活人不能,最起碼不應該身子這麼冰冷,死了三天的人,只怕都沒奚華身上寒。
他才一抱上去,就凍得打起了哆嗦,下意識就想收回手。
可轉念一想,自己現在才經歷了滅門慘案,又差點被人洗刷干凈,活活糟|蹋了,九死一生好不容易才遇見了昔日恩師,自然應該抱著師尊大哭一場!
這就是千載難逢的親近機會!
就是爪子被活活凍掉了,也不能收回來!
牧白稍微醞釀了一下,然后一把抓住了奚華的右手腕,更加動情,更加悲苦,也更加凄楚可憐地哭泣。
“師尊,徒兒想你!”
奚華:“……”
他的劍都快要抽出來了,結果牧白竟說想他?
想他什麼?想讓他死,還是想要遵循年幼時,他曾經發過的誓言,此生要是不|操|到師尊,就算白活一場?
奚華斂眸,微微垂首,盯著少年的后腦勺,突然一時心血來潮,想聽聽他怎麼鬼扯。
而后,他就感覺到摟他腰的那只狗爪子,更加用力了。
“師尊,我想你,我真的很想很想你!雖然我什麼都不記得了,但我知道,師尊曾經一定對我非常好,所以直到現在,哪怕我失憶至此,但身體的本能,讓我不由自主地想靠近師尊!”
奚華暗道,他當年確實對小牧白“很好”,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
字寫不好了,打。書念不好,再打。劍法練得不熟練,更要打。
只要打不死,就照死里打。
他倒也不會親自動手,一般是把這種責罰弟子的事情,交給大徒弟。
當年在收下牧白之前,他的座下已經有一位徒弟了,這個徒弟是他下山游歷時,從洛河之中救下來的。
當時他離老遠,就看見一個竹籃子,順著水流往下飄,里面還傳來嬰兒的啼哭聲。
那時,奚華只是一時心血來潮,就如同救個小貓小狗一樣,隨手將孩子救下。
見那孩子可愛,生得粉雕玉琢,一看見他就不哭了,還沖著他伸手要抱抱。
奚華覺得有點緣分,就帶回了山。
回山時,路過死尸林,奚華想起了陳年舊事,為了祭奠故人,抓來二百名邪修,逐一砍下頭顱。
掛在林間,好像一個個鮮紅的燈籠。
那孩子見了,不僅不怕,還拍手叫好。
奚華覺得有意思,就為他取姓為“林”,因是在洛河里撿來的,又起名為宓,名為林宓。
相傳洛神美艷動人,翩若驚鴻,婉若游龍,云鬢花顏,皓齒內鮮,明眸善睞。
而他這個大徒弟,不負“宓”字美名,長大后溫潤如玉,氣質斐然,龍章鳳姿,清澈明朗,干凈得好像是塊通透的琉璃。
很符合他的審美。
而且,還非常乖巧聽話,把奚華的每一個字,都奉為圭臬。不久之前,已過弱冠,奚華特意為他取了個表字,素秋,林素秋。
絕對不是頑劣不堪,桀驁不馴,犟驢一樣只會梗著脖子,攥拳沖奚華嚷嚷說,“師尊,我喜歡你,等我長大了,我一定要娶你。”
還說什麼:“師尊,你的臉真好看,比我見過的所有人都好看!”
甚至還會在受罰時,張牙舞爪地狂吼:“奚華!你等我長大!你等我長大!!看我不操|死你!”
然后,就會被打得更慘。
奚華依稀記得,當年小牧白跟他進了密室之后,是怎麼被嚇到跪在他的面前,抓著他的腳踝,一邊痛哭,一邊哀求,師尊饒我,求求你了。
他的腳,曾經踩過小牧白的臉上,靴底染著小牧白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