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阮穿一件淺藍色襯衫,已經洗得幾近發白,下擺被扎進牛仔褲里。那條牛仔褲剪裁合身,緊貼著柔軟腰肢和兩條筆直細長的腿,又被雙臀撐起圓潤飽滿的弧度。
楊阮大概是不適應人太多的場合,總是緊緊地牽著方森,目光也黏在那人身上,滿是依賴,像綿綿春思,也像清晨里裹著潮氣的薄霧。
楊阮是漂亮的,這個孫彬一直知道,而楊阮成年后還增添了幾分清純媚態,可楊阮察覺不出自己無意識的勾引。
盡管楊阮那樣的眼神不是對著孫彬,孫彬卻硬。了。
他只想獨占、甚至是毀掉這份漂亮。
然而在看到方森什麼模樣后,孫彬臨時改變主意,決定先跟這人聊聊。孫彬隨便挑了一天,提前在日欣餐館里坐下,果不其然,見到方森走進門,熟練地點了幾樣早餐。
付完錢,方森拎著吃的離開,孫彬立刻抬腳跟上,沒有任何預兆地出聲:“哥們兒,抽根煙麼?”
方森險些被這一嗓子嚇個激靈,一回頭,視線撞到孫彬臉上的扭曲刀疤,覺得有些眼熟。
他先是反應了一會兒,而后才有幾幀零碎的記憶跳進腦海。
——他確實對這張臉有印象,除此之外,他還想起楊阮當時的恐懼神色,還有……楊阮對他的問話避而不談。
幾乎是立刻,方森心中浮現出一絲不悅,面上仍是那副冷淡疏遠的樣子:“有話快說有屁快放。”
孫彬對方森不耐煩的態度并不意外,他大度地干笑兩聲,摸出一根煙塞進嘴里,又道:“先別著急,這兒不是說話的地方。
”
方森邁開步子向前走,孫彬跟著方森一起走出日欣餐館,方森見這人陰魂不散,又乜斜他一眼,語氣冷硬:“我沒空。”
“也不是多大的事,”孫彬不急不緩,表面上平靜敘述,實際卻意有所指,“楊阮以前有個姘頭,你跟他長得挺像的。”
方森的腳步一頓,冷笑一聲:“你到底想說什麼?”
“賞個臉唄,跟我走一趟,我帶你看看那小子長什麼樣。”孫彬別有用心地勾起唇角,語氣曖昧模糊,“楊阮看起來挺喜歡你的嘛,就是不知道他喜歡的到底是誰嘍。”
方森不上套:“關我屁事。”
孫彬不氣反笑:“也是,楊阮被其他人干的時候你也沒見過。”
“……”方森神色一凜,終于咬咬牙,罵了句操,“少他媽廢話,楊阮的事跟我沒半毛錢關系。”
孫彬又從煙盒中抖出一根煙,熟練地掏出火機點火,這根煙卻被遞到方森手里:“反正不關你的事,就前邊那個中學,挺近的,去看看又不吃虧。”
蘭城清晨的空氣微涼,蕭索的秋風穿街走巷,可惜沒能冷卻方森心里的懆急煩亂。
眼前這個礙人的刀疤臉不提楊阮好像就他媽不會說話一樣,他不得不承認,對方的手段確實低劣又見效——至少他在逐漸恢復理智時,發現自己已經跟在刀疤臉的身后走出了一段路,手里還拎著裝了雞蛋灌餅和筍肉包的塑料袋。
一股說不清道不明的怒意再次占據腦海,他憑什麼被這人三言兩語就煽動著跟人走?腳步漸漸慢下來,又產生一瞬間的猶豫,明明他大可以轉頭離開,回春光美發店去,當作一切都沒發生過,可“楊阮的姘頭”五個字卻更加揮之不去,牢牢地霸占住其他想法的生存空間。
他對楊阮的過去一無所知,此時此刻竟產生了不合時宜的窺探欲。
一座巴掌大的城市,想去哪兒都不遠,二人就這麼一前一后,來到一所中學的正門口。
方森抬眼一看,蘭城五十八中。
學校大門旁邊有個極為醒目的宣傳欄,這是五十八中的光榮榜,上面張貼了所有優秀畢業生的照片,一張張年輕的臉龐意氣風發。孫彬在光榮榜前站定,目光掃過一整面墻,抬手指向其中一張照片,“喏,自己看吧。”
作者有話說:
方森:我只是閑著沒事干才跟過去,不是因為別的
究竟是人性的泯滅還是道德的淪喪,一切盡在下一章——
第20章 :是哥哥咬的
楊阮是一個忘性很大的人。
與其說他記性不好,不如說他對外界的感知向來滯后遲鈍——從小到大,許多經歷過的事情既不能引起他的情緒波動,也無法在心里留下任何痕跡,自然就記不住。
然而有一段日子楊阮是有印象的。
就是他來到春光美發店之前、還在上學的那幾年。
許多人覺得自己的學生時代無聊,翻來覆去就那幾件事,老師上課千篇一律念經,作業永遠做不完,考試更令人身心俱疲……事實上,楊阮已經沒有這些事情的記憶了,他也從不認為自己上學的日子“無聊”。
那段日子一點也不平淡乏味,他永遠在提心吊膽。
忘記了到底從哪天開始,班上出現了第一個人叫他“傻子”。沒有人會記得最開始說出這話的是誰,但這稱號卻口口相傳地在校園里散播開,席卷速度甚至堪比一場瘟疫的蔓延。
漸漸地,有人想出了侮辱性更強的外號,用一種怪聲怪氣的語調去嘲謔,新名字取締了原先的“傻子”,更取締了楊阮的本名,成為楊阮在學校里的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