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漸他聽不清歐陽琛說的每一個字,耳邊只回蕩著跨年夜那晚,陸景明那近乎哀求的夢囈。
“……不要走。”
車窗外暮色低沉,綿密的雨醞釀了兩天,終于在這時下了起來,市區的道路燈影模糊。
“停車。”時熠忽然說道,“我要去別的地方。”
……
市中心,全市首屈一指的高檔餐廳內。
阮虹櫻今天精心打扮,穿了一條綴著無數閃片的長裙,如同趕赴晚宴的知名女星。
陸景明親自為她打開了餐廳的門,動作優雅紳士,向阮虹櫻做了一個“請”的姿勢。
阮虹櫻剛一進門,就激動得捂住了自己的嘴,因為一顆閃閃發光的裝飾樹上,掛滿了鮮花、各色閃閃發光的首飾,地上錯落有致擺放著名牌包與高跟鞋。
“不知道你會喜歡什麼,只能做些庸俗的事。”陸景明語氣溫和道,說這話時抬起手,手背蹭過自己的臉,似乎在掩飾某種不好意思。
“你真是!弄這麼多東西做什麼,我都說了,簡單吃個飯就好。”阮虹櫻嘴上這麼說,眼里的喜色根本藏不住,隨手拿起一只高跟鞋,發現正好是自己的尺碼。
“現在老了腳胖了,都穿不下37了。”她歡笑起來,手拿著鞋都不舍得放下。
“沒關系,我會找人去換合適的尺碼。”陸景明說。
他今天相比往常,花了更多功夫拾掇自己的外在,穿了一套酒紅色的高定西裝,內襯是很溫和斯文的淺粉色,頭發向后梳起,手指上還戴著那枚銀色戒指。
阮虹櫻光是瞥一眼他腕上戴的表,雖然看著很低調,但卻妥妥價值堪比一輛豪車。
過去兩周,她確實花了不少心思和這個失散多年的兒子取得聯系。
加微信不通過,那便打電話,打電話也不行,那就戴著做好的便當,到他公司樓下去等他。
功夫不負有心人,她這個自幼就吃軟不吃硬的兒子,總算和緩了態度,愿意和她說話甚至是吃飯了,而且是主動表示要招待她。
這家高檔餐廳十分奢華,一天只招待一桌客人,就連預約都要錢,有錢的公子爺都挑在這種地方求婚。
陸景明為阮虹櫻拉開椅子,請她落座,餐廳內有人拉起了小提琴。
“哇,”阮虹櫻望著落地窗外的夜景,“不知道多久沒來過這樣的地方,感覺好緊張。”
“不用緊張,只是吃個飯。”陸景明說,“可惜今晚下起了雨,不然夜景會更加漂亮。”
說話的過程中,穿燕尾服的侍者開始上前菜。
“時間真是一轉眼就過去了。”阮虹櫻望著他,眼睛里浮動著跳躍的燭光,“還記得你小的時候,才到我腿這麼高,從幼兒園放學回來的路上,總是拉著我的手,有滔滔不絕要說的話。”
“嗯。”陸景明說,“那個時候放學路上,你總是給我買椒鹽蝦仁。”
“這你都記得。”阮虹櫻笑起來,“給你吃得喉嚨痛去醫院還記得嗎,那時候我們沒錢,在小診所開的中藥,苦得要死你還全都喝了。”
陸景明抿抿唇,說:“小時候喝習慣了,現在喝咖啡都不加糖。”
他們聊起一些曾經的往事,有很多事因為過去太多年,兩個人的記憶甚至有很大的偏差。
阮虹櫻看上去笑得很開心,這時侍者端上來酒瓶,給兩人杯里都倒了一點兒。
她只淺嘗了小口,就被驚艷得抬起頭來:“這酒……”
“1787年拉菲莊園的干紅葡萄酒。”陸景明說,“我從拍賣會上得到的,一直舍不得喝。”
阮虹櫻又抿了一口,臉上浮現出不敢置信的笑來:“太厲害了!你才不到二十七歲,就有這樣的成就!”
“只是比較幸運罷了。”陸景明看著杯中澄澈的液體,“可惜我不是很能喝酒,沒兩下就醉了。”
“那有什麼關系?今天媽負責把你送回家,我們敞開了喝。”阮虹櫻愉快道,“對了,你現在住在哪兒呢,是在北京買了房子嗎?”
陸景明一口酒下去,臉頰微紅,向她和盤托出自己的房子都在哪兒。
母子倆相談甚歡,一道道精致可口的菜肴被陸續端上桌,每一道都完美地符合阮虹櫻的胃口——離別十多年,陸景明還記得她的飲食喜好。
而人的口味在成年以后,是很難轉變的,它是平凡生活中平凡的一日三餐,為人唇舌與腸胃留下的深刻烙印。
“你看你,喝的臉都紅了。”阮虹櫻看著他,“真有這麼高興嗎?”
陸景明已是醉醺醺的模樣,向她點頭,“有很長一段時間,我以為你不要我了。”
“怎麼可能,你喝醉了盡在這里說胡話!我不是告訴過你嗎,我那個時候生病了。”阮虹櫻說,“期間有兩年我接受治療,甚至失去了全部的記憶。”
“我的弟弟,還好嗎?”陸景明問起。
“好是好,哪能跟你比?”阮虹櫻說,“他現在出道當偶像,算來算去,跟你這個做哥哥的在同一個行業里。”
然后她便開始說起小兒子的近況與遭遇,他的公司對他不太好,公關團隊也很差勁,明明有實力,卻經常被人黑。
陸景明點頭,說:“等我找到機會,就把他簽到我的公司來,合同的事不用擔心,我可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