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縱已經半個月沒合眼了,搜救隊走后,他一個人坐在漆黑的江邊吹著冷風。
一貫往后梳起的利落黑發,此刻全部凌亂地垂在額前,遮住了無神低垂的眉眼,黑襯衫開了三顆扣子,滿身泥濘,形容憔悴。
“時先生,我愛您。”冷風呼嘯而過,少年柔柔的嗓音似乎攜風而來。
時縱慌忙抬頭,向來凌厲幽沉的棕眸,此刻猩紅空洞毫無鋒芒。他帶著期待環顧四周,可周遭寂靜無聲,除了江水潺潺,連一聲蟲鳴鳥叫都沒有。
連歲沒死,他是逃了。
只有有計劃的逃跑,才會選擇特定的時間。
時縱想,他如果要尋死,這兩個月來有很多機會,自己早就沒限制他了,他隨便支開保鏢和傭人就能達到目的,何必要等到那個天色朦朧的早晨?
那個自己醉得不省人事的早晨。
時縱抬手狠狠扇了自己兩巴掌,如果不是自己喝那麼多酒,連歲根本就不會有機會。
自從那次從明灣回來,連歲就像變了個人似的。時縱想,他沒猜錯,都是假象,都是連歲裝的!
他的目的就是麻痹自己,然后尋找機會逃離自己。說什麼愛?不過是求生的工具罷了!
可笑的是,自己竟然當了真!信了他的鬼話!
可他是當年那個給他溫暖和希望的小男孩啊,那個世上唯一一個對自己好的人。他怎麼會…
但人總是會長大的,會變的。
何況他還是連衡的兒子,自己折磨了他這麼久,踩碎他的尊嚴,摧毀他的夢想,傷害他的親人,凌虐他的身體,是個人也不會愛這樣的自己吧?
一想到自己之前對他的變化心存疑慮,甚至還擔心他患上了斯德哥爾摩綜合癥,特地從國外請來心理專家替他做咨詢。現在看來真是無比諷刺,連歲沒有病,有病的是自己!
時縱越想越生氣,自己在這江邊和搜救隊一起打撈了他半個月,整日整夜擔心得要死,仿佛心都要被碾碎了一般,可連歲呢?指不定早就逃到什麼地方又過上金尊玉貴的生活了。而自己此刻狼狽不堪的模樣,真是荒唐至極!
細細想來,連歲這兩個月做了很多以前從沒做過的事,學了很多以前從沒碰過的東西。健身,游泳,學車,…
呵,真是做足了準備。
不過是仇人的兒子,死了便死了!但要是活著,他時縱就算是把整個世界翻過來,也要找到人,帶回來,好好懲罰!讓他也體會體會這生不如死的滋味兒!
帶有玄蛇紋身的大手插入額間凌亂的濕發,往后捋了捋,露出凌厲的眉眼,讓時縱即使在黑夜里,也鋒芒畢露危險萬分。
*
一月后,警方停止了毫無意義的打撈工作,而時縱派人國內國外四處搜尋連歲,一旦找到,直接綁回來!
這些日子,時縱過得很瀟灑,多年來忙于工作和報仇,從沒有現在這樣流連在夜場和酒店里愜意。
連歲算什麼?
不過是他的一條狗!
只要他高興,他可以養一別墅的狗!
何必對他念念不忘?那副身子,也不過如此!這些水嫩的男模,哪個不比他會來事?
時縱坐在豪華卡座,一杯又一杯地將烈酒灌入喉中,身旁圍著一圈衣著暴露濃妝艷抹的年輕男人。
“喲,時總,今晚點誰啊?”酒吧老板是個四十多歲的男人,說話習慣性地捻起蘭花指,走路扭扭捏捏媚態盡顯。
時縱靠著沙發,吸了一口煙,然后朝湊上來的酒吧老板臉上緩緩吐著煙霧,“全、要。”
“好嘞!您等著,我這就去安排,麻溜兒地將人都送過去!”老板笑嘻嘻地起身,扭著腰肢把一群妖艷男人帶離卡座。
安南市無人不知時代集團的掌權人時縱,英年喪妻,消沉了半個月就開始頻繁出入風月場。果然,全城艷羨的豪門婚姻也不過如此,連家一倒,連歲一死,他就迫不及待地出去逍遙快活。
那場如今還令人記憶猶新的世紀婚禮,此刻卻猶如曇花一現,鮮少再被人提及。
曾經有管不住嘴的,在時縱面前提了連歲一句,第二天一早就宣布破產。后來,連歲成了時縱的禁忌,無人敢提。連帶著跟連歲有關的一切,都噤若寒蟬。
時縱掐滅煙蒂,慵懶地從沙發里起身,沒走兩步,一個身穿純白運動服的男人從他身旁擦肩而過。
連歲!
時縱瘋了一樣撥開躁動的人群,在震耳的音浪里搜尋著剛剛一晃而過又淹沒在人海里的纖瘦身影。
可他找遍了酒吧的每一個角落,直至散了場,也沒再見著那個穿著純白運動服的男人。
不可能!
如果連歲還在安南市,他不可能找不到人!
酒吧門口的冷風,讓他瞬間清醒了許多。原本還有些朦朧的醉意,此刻徹底消散。
或許是自己看錯了,他今天就不該回泉山別墅。每次一回去,總感覺滿屋子都是連歲,出現這種幻覺也很正常。
自從那夜時縱從江邊回來后,就不住泉山別墅了,酒店和夜場成了他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