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奉天剎那間想去嗅一嗅衣領,又倏而又皺眉驚異自己想法的出脫荒唐。
沒開燈,太昏暗曖昧了,以致容易腦子發熱,一時沖動。
喬奉天掌心發熱,貼了貼額,轉身去按門口墻邊的壁燈,手攥著襯衫硬.挺的袖口。
鄭斯琦也是毫無預兆地轉角,幾乎來不及躲,只能下意識抬高端杯的左手,既不能燙到他,也還得用余下的胸膛去護他的額頭。
“沒事吧?”
喬奉天被擋的一怔,抬手抵他的胸口,“我想開下燈……沒注意。”
鄭斯琦呼吸與說話,胸膛是有明顯起伏的,在喬奉天微抵著的掌心下升起落下,勻靜平緩。最后一個字出口,也會帶著輕微的震動。喬奉天收回手,才覺得掌心更燙,像拂不開這溫度了一樣。
“急吼吼的干什麼。”鄭斯琦低低笑,“也不看路。”
想到手里的東西,喬奉天不自覺地撒開了攥著襯衣的手,躲避似的。襯衣躺下去,化成了鉛色一灘匍匐在了腳邊一地,籠統一概的如軟模樣,煽情曖昧,又凌凌亂亂。
第65章
喬奉天怎麼可能不尷尬。落在腳背上的是他穿過的衣服啊,像什麼話。
喬奉天弓腰去撿,鄭斯琦卻快他一步,以致他只來得及看到烏黑的發頂掠過他的眼角鼻尖,地上的襯衣便被拾起了,“沒關系,我來。”
鄭斯琦乍現在眼前的脊背,像長著豐茂秋林的一線青色山脈,被居家的外衣溫柔包覆,特別內斂的好看。有一種有錢人的慣玩的玩意兒叫賭石,單花重金猜一塊原石,削去外部堅硬晦暗的石衣,里頭究竟是頂好的玉質,還是泛泛不值的東西。
看人,交際,窺伺和探尋的方式,有時候和賭石很像。
但鄭斯琦是不必賭和不必猜的,他只要說話,就會覺得他血肉下深埋的那副骨骼,都是優秀漂亮,且錯落有致的。
喬奉天往后退,擔心他直身的時候,會觸到自己的身體。
“我不是——”
不是在故意看你的衣服,我只是。
“端著,熱牛奶,一點兒糖都沒有。”鄭斯琦站直,打斷他再一次邏輯不清此地無銀,含糊不能自洽的解釋,把襯衣利索地往臂彎里一搭,單想把手里的馬克杯往他手里放。
喬奉天“啊”了一聲,抬手去捧杯底。
“那里燙。”鄭斯琦把馬克杯轉了近半圈兒,“捉杯把,不燙。”馬克杯的那只小耳朵,正對著喬奉天的手心。
他這時候才看出來,這個馬克杯是和鄭斯琦桌子上的那個是一對兒的,或者說一模一樣;也是磨砂的,栗色的。喬奉天一時起了一個機靈,手抖不自覺的顫抖了一下,于是撒了幾星乳白色的水點子在手背。鄭斯琦伸手替他默不作聲的抹了,一兩滴罷了,也就沒再問他燙到了沒。
古怪的氣氛,濕滯不暢的梅雨天兒似的,惹得一身不輕快不自在,像被什麼拖曳著褲腳衣袖一般。
鄭斯琦把衣服搭回椅背,將單反的內存卡插進了Macbook的卡槽,“給你看點兒照片,都是今天拍的,有喜歡的,我都幫你洗出來。”
喬奉天坐的是個木制圈椅,仿古的設計里又融進的后現代的綺思,就是搬起來特沉特重,就像現在喬奉天想往邊上再挪一挪,都覺得挪不開。只能貼著左手邊的扶手坐,讓開了半身的空隙。
“你要不挪到二環路上去算了,恩?”鄭斯琦轉過頭看他著他笑,敲鼠標的動作不停,“坐那麼遠看的清麼?”
“我視力特別好,特別特別好。”
鄭斯琦便笑,“特別特別,那是得好成什麼樣兒?”
“公交車。”喬奉天用手觸著馬克杯的杯沿,“基本上隔得老遠看個大概輪廓,我就能看出來來的是哪一趟。”
“你那是連蒙帶猜的吧?”
喬奉天倒還真認真歪頭思考了一下,“那換一個……那就字兒,打印出來的那種小四的鉛字兒,隔得再遠我都能看的清。”
“真的假的?”
“騙你是小狗。”話說的很率直。
“那我試試。”
鄭斯琦頗有興致的拿過來手邊的日歷本兒,挪后身子,把它端在胸前舉平,與喬奉天的視線并行,“這麼遠也行?”
“再拿遠點兒都行。”
鄭斯琦拿低頭,用指尖搭住一枚小字兒,“這個?”
“擋上了,你挪開點兒。”喬奉天撥弄了一下耷在眉下的劉海兒,看鄭斯琦清凈的指甲像剔透的玉片,跟著指尖退后了一寸,瞇了下眼睛,“露,丹楓白露。”
還真是個“露”字。鄭斯琦一面驚異地笑,一面不死心,翻換了一頁,再指,“這個?”算是故意使壞了,指了一枚比小四字體更小的副標題,任誰撣眼看,都是一道含混的淡灰色。
“后,空山新雨后,天氣晚來秋。”喬奉天篤定地,把副標題的這一句小詩整個地念出來。鄭斯琦低頭確認,接著抬頭比了個拇指,“厲害。”
“我就說吧。”喬奉天臉上泄露出來的一點點自矜,特別的細微不明顯。
“就還挺羨慕你這種體質的,怎麼著都不近視。”鄭斯琦把日歷擺回書桌,推了推自己鼻梁上的眼鏡,“尤其像我初中就架上眼鏡的這種人。
”
“那說明,你學習刻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