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森從身后貼進楊阮,下巴微微抵在楊阮的肩上。
眼前這個男孩比他還要纖細一圈,看起來那麼伶仃單薄,剛好可以被籠罩在他的身影里。
他垂眼剛好看到楊阮蒼白細長的脖頸,還有因太瘦而格外分明凸起的頸椎棘突。
方森忍不住懷疑,是不是誰稍稍一使勁,這幾截骨頭就會被捏碎。
在方森的指揮下,楊阮再次握住搖桿,隨后,方森的手也搭住楊阮的手,將對方的手指握進自己的掌心里。
游戲幣再次被丟進去,只是這回由方森來全程操控,方森神態自若,仿佛“抓娃娃失敗”是一件本就從未設想過的事,他移動搖桿輕輕晃了晃抓夾,而后開始逐漸移動,最終精準地固定在一個位置,與楊阮最終的設想略有偏差,就在楊阮想要出聲提醒方森的時候,方森卻按下了按鈕。
楊阮本來以為,這次也會像之前的二十四次一樣,可出乎意料的是,方森竟然成功了。
布娃娃掉進了出貨口,楊阮眼睛一亮,彎下腰取出來,歡躍地抱在懷里。他總是喜歡坦率地說出心中所想:“你好厲害。”
明明也不是多特別的四個字,但方森在聽到的那一剎那,還是微微怔了一瞬。
……這還是第一次有人這麼說他。
在方森的記憶里,他爸只會罵他兔崽子白眼狼,鄰居會用一些高端詞匯,如社會敗類、預備犯罪分子,如果真要硬讓人評價他做什麼比較出類拔萃,恐怕只有打架斗毆和惹是生非吧。
他從未想到過,原來在楊阮心里,夾起一個娃娃也可以被稱作是厲害的事。
方森微微側開臉,說楊阮少見多怪,又用一聲清嗓來掩飾自己的局促:“這有什麼,少見多怪。”
“很厲害的,林哥。”楊阮還是這麼說。
方森沉默很久,有那麼一剎那,方森想要對楊阮坦白很多。
比如他其實不姓林,比如他為什麼會來到蘭城,比如他到底是個怎樣的人。
他怔怔地站了半晌,腦海中思索很久,幾番掙扎之下,最終還是只問出一句:“楊阮,你知道我不是本地人吧?”
“嗯。”楊阮微微點頭。
“那我在美發店留宿這麼多天,也沒個其他落腳的地方,你就不覺得奇怪麼?”
楊阮抬眼看著方森,仍是那副單純無辜的神態,像是在認真地思考,又或者根本什麼也沒想。方森在心里笑了一聲,笑自己糊涂,反正這小傻子的腦回路跟常人又不一樣,能指望他想明白什麼?
楊阮開了口,用一貫的柔軟語調:“但是我不討厭你。”
兩人的身體貼得很近,說完這句話,楊阮湊過去,在方森的臉頰處輕輕親了一下。
如果剛才被夸獎只是令方森感到不自在,現在方森簡直稱得上茫然——確實,他跟楊阮什麼都做過,他只當是失控那一晚,以后不會重蹈覆轍。可是誰也沒想到,只是輕飄飄的一個吻,居然也會令人心旌動搖。
似乎是后知后覺地感到羞赧,楊阮自己的耳廓泛起紅色,也沒有去看方森到底是什麼表情,他移開視線,結果就是這一眼,竟讓他看到一個令人驚惡的身影。
那人站在角落,身邊還有兩三人。他左臉上有一道長度約十厘米的刀疤,彎彎扭扭的橫亙在臉上。
他顯然也注意到了楊阮,并且比楊阮看到他要早得多,甚至是在這角落里暗中觀察了許久。
他看見有個男生握著楊阮的手夾起一個娃娃,也看見楊阮轉頭親了那個男生,兩人看上去像是非同一般的親密關系。
刀疤臉的視線如同毒蛇的蛇信子,楊阮甫一被觸碰到,便立馬想要閃躲著縮回去,像受驚的兔子。
楊阮當即重新拽住方森的手指,用一種央求的語氣小聲說:“我們現在回去好不好?”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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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主角約了稿子,很喜歡嘿嘿,人設圖放在了微博(@恕不歸正),誠邀大家前去看看嗷!一般來說更新也會實時播報的~
第19章 :置身在萬花筒里
顯而易見,楊阮是一個很不會藏情緒的人。大多數時候,他總是掛著一副懵懂又游離于人群之外的表情,像下意識套上的面具,他躲在它后面觀察這個世界,當面具出現裂痕的時候,那點為數不多的喜怒哀懼便顯得異常分明。
方森將楊阮短短幾秒鐘內的反應盡收眼底。他察覺出楊阮的異樣,雖然不明白發生了什麼,但并沒有當場詢問,而是在楊阮牽住他手指的那一刻,帶著楊阮離開了電玩城。
等二人回到春光美發店后,方森又想起楊阮剛才的畏懼神情,問他:“那男的是什麼人?”
他一想到刀疤的面相和通身散發的氣質,愈發覺得那人不像善茬——可能這也是某種程度的同行相輕——他自己本就是個經驗豐厚的資深混混,盡管自己也凈干不招人待見的事,卻不妨礙他有閑心去見縫插針地看不上同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