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手極有可能是像殺死呂可和羅行善一樣,使用了電擊工具,得手之后再割喉。
那疑點又繞了回去——豐學民為什麼會主動到垃圾堆放處?
這時,徐戡完成了初步尸檢,摘下口罩道:“根據尸僵程度、尸斑狀態判斷,豐學民的死亡時間在凌晨1點半左右,兇手作案手法和呂可案、羅行善案完全一樣,都是先電擊,再割斷頸動脈、喉管。”
花崇心中的疑惑更深,快步向垃圾堆放處走去。
垃圾堆放處外圍拉著一圈警戒帶,除了痕檢員和法醫,其他警員暫時不能入內。這次的現場比較特殊,雖然位于居民區內,按理說會被大量群眾圍觀,但巧就巧在重案組的隊員就在附近,火速趕到將現場保護了起來。而居民們習慣于遠距離拋擲垃圾,除了清理垃圾的工人,整個白天都沒有人走到垃圾桶跟前。
如此一來,兇手的足跡便極有可能完好地保存在地上!
花崇站在警戒帶外,目光灼灼,腦子飛速轉動,整理分析著海量線索與疑點,以至于完全沒有聞到令人暈眩的惡臭,整個人像是定在原地一般。
直到一聲喊叫傳來。
李訓異常興奮,口罩都沒來得及拆就喊道:“足跡提取完畢,一共七組新鮮足跡,我,我有預感,其中一組是兇手留下的!”
花崇眼睛明亮,心中亦是感到一振。
前面三樁割喉案,被害人身上沒有發現任何具有指向性的線索,而現場也被無數雙腳破壞。
天洛站旁邊的小道、“創匯家園”的樹林、呂可居所附近的巷道,這三處都是兇手精心尋找的作案地點——即便兇手可能不是同一個人。
在殺害他們之前,兇手做了充足的準備,對周圍環境有非常深入的了解。
而在這個老小區殺死豐學民,卻是兇手準備不足的行為。
準備不足的后果,是露出馬腳。
“他”也許已經觀察過豐學民一段時間,卻找不到合適的動手時機和地點。豐學民是出租車司機,經常將公司的車開回家。想要神不知鬼不覺地殺死一個有車的壯年男性,比殺害呂可那樣乘夜班公交回家的獨居女性困難。
豐學民出了車禍,車輛被拖走,不敢回家,打麻將到深夜,又獨自一人走上夜路,對兇手來說,這是一個難得一遇的時機。
殺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若是浪費掉這個時機,將來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殺掉豐學民。
而于“他”來講,豐學民與滿瀟成換了班,滿瀟成等于替豐學民去死。所以豐學民必須死。
“他”想賭一把。
老小區通常沒有監控,夜晚即便被人目擊,問題也不大。垃圾桶堆放處離幾棟居民樓相對較遠,不容易被看到,而到了白天,各家各戶都會扔垃圾,人們的足跡會覆蓋掉“他”的足跡,形成又一個“無痕”現場。
但因為準備不算充分,保險起見,“他”沒有讓豐學民的尸體暴露在外,而是裝進了一個在桶邊撿到的貨物袋里。
若是清潔工人將豐學民的尸體運走,那再好不過。如果清潔工人發現了貨物袋里的尸體,那也可以接受。
反正,當警察趕到的時候,“他”作案時留下的痕跡都已經像前幾次一樣被覆蓋了。
但由于對這個老小區了解不足,“他”忽視了一點——這兒的居民扔垃圾時從不靠近。
除了工人,沒有誰的足跡會覆蓋掉“他”的足跡。
而少量干擾足跡,根本達不到破壞現場的作用。
“他”失算了!
法醫和痕檢員們撤離時,花崇盯著垃圾桶,忽然多了一個想法。
兇手之所以會失算,是因為“他”絕無隔著幾米遠拋擲垃圾的習慣,匆忙作案,更是導致“他”想不到那兒去。
“他”應該是個生活相對講究,平常遵守基本公共秩序與道德規范的人。
滿瀟成的身邊,有沒有這樣的人?
不會是滿國俊。滿國俊雖然現在過著舒適的生活,但道德素質并不高。讓滿國俊站在類似的垃圾桶附近,滿國俊會選擇像周圍的居民一樣,將垃圾袋拋擲過去。
花崇低下頭,眼睛緊緊閉上。有個問題他始終沒有想明白——豐學民為什麼會去垃圾堆放處?
若是兇手引誘他過去,那麼兇手是以什麼作為誘餌?
與現場勘查一同進行的是摸排走訪,一名隊員帶來一個二十來歲的年輕人,對方開口就道:“我昨晚在家打游戲,1點多的時候聽到有人在樓下跑,但我沒去窗戶看。沒過多久,就聽到扔垃圾的地方傳出一些奇怪的聲音。”
花崇問:“怎麼個奇怪法?”
年輕人想了想,“嘖,不太好形容,有點像有人在翻垃圾的聲音,還有拖拽的聲音。”
“那你有沒有看到什麼?”
“沒有,我專心打游戲呢,沒去窗戶那兒看。”
“后來還聽到什麼響動嗎?”
“沒有了,后來一直很安靜。我打到4點多睡覺,沒有再聽到別的聲音。”
回市局的路上,花崇琢磨著年輕人的話。
凌晨1點多,老小區里有人在跑動。
豐學民0點31分離開麻將館,被興旺旅館的監控拍到時是0點50分,那麼他1點多出現在老小區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