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這樣的人,都挺頑強的,說不定這次被罵到筆名‘自殺’,回頭換個號再來就突然紅了呢?我們這算不算做了好事?”
“那要是他找律師告我們呢?”瘦高男子不放心,“他沒有抄襲瑯哥,如果告我們侵犯名譽,絕對一告一個準!”
“我倒是希望他去告,最好是勝訴。”微胖男子說。
“為什麼?”瘦高男子急了,“那瑯哥會被‘黑子’噴死!”
“你啊,對網絡營銷了解得還是太少了。”微胖男子嗤之以鼻,“風飛78如果勝訴,我們頂多陪他幾萬塊錢,并公開道歉。但道歉之后,我們馬上就可以出另一份聲明,大致內容是即便受到了挫折,也要盡全力捍衛原創。”
瘦高男子張大嘴,聽得有些愣。
“你得知道,不管法院怎麼判,粉絲永遠是站在琳瑯一邊的,自從‘調色盤’出來,他們就已經認定風飛78抄襲。而且現在法律本來就有漏洞,多少真正被抄襲的作者告不過抄襲者。春秋筆法懂嗎?只要我們會寫、會哭,那麼在粉絲和路人眼里,我們就是法律不健全的犧牲品,我們被抄襲了,反倒成了被告。我們在侵犯名譽一案里敗訴,他們只會認為我們在維權途中經受打擊,他們會盡全力奔走相告——瑯神敗訴是法律的錯。而對于路人來說,捍衛原創的聲明會給我們拉足好感。你別太高估他們,他們在意的其實不是真相,只是在社交網站上表達自己的機會。一旦我們敗訴,我會讓‘捍衛原創,支持瑯神’成為一句口號,任何人跟著喊上一句,就足以在虛擬空間顯示他正確的三觀。
”
瘦高男子終于聽明白了,激動道:“營銷原來還可以這麼搞,受教了!”
直到進度條走向末尾,E之昊瑯也沒有說話。
但正是他,默許了這場針對一位無辜作者的網絡屠戮。
發帖者寫道:人在做,天在看,一切惡行都會留下記錄,一切屠戮都會被反噬。E之昊瑯,你的走狗已經付出了代價,你呢?
因為不涉及血腥暴力,這個視頻比前一個傳播得更快,播放量也更大。大部分社交網站沒有刪除它,一時間,它在微博、朋友圈里刷了屏。
即便是沒聽說過E之昊瑯的人,也知道了他五年前靠營銷毀掉了一個草根作者。
人普遍傾向于同情弱者,將自己代入弱者。當年E之昊瑯被“抄襲”,是弱勢的一方,得到大量支持,時隔五年,情勢完全逆轉,他不僅不是受害者,反倒是加害的一方,那個被釘在恥辱柱上的作者才是真正的弱者。
往事被徹底掀開,如同一場聲勢浩大的地震。人們漸漸發現,林驍飛是一名癌癥患者,經受無妄之災時,正在接受痛苦的化療。五年前萬千辱罵的言辭再次呈現在世人眼前,他孤零零在地鐵站賣書的模樣再不是油膩、愚蠢的代名詞,大家都說——他在追夢。
甚至有人搬出那句矯情的話來形容他: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呸!”
身在異國的年輕男人唾了一口,繼而哈哈大笑,直至笑出了淚。
看啊,網民就是這般如墻頭草,昨天用最惡毒的話辱罵你,今天便用最煽情的話推崇你。
男人閉上眼,想起很久以前,自己還是個小孩子,父親犯事蹲進監獄,母親不知所蹤。
他跟著叔叔生活在澤城最落后的化工廠家屬區。叔叔家不富裕,和嬸嬸沒有自己的孩子,才能臨時照顧他,供他上學。
電腦這種奢侈品,叔叔根本買不起。而他對電腦興趣濃厚,在圖書館看了很多編程方面的書,做夢都想著將來成為互聯網安全領域的王者。但因為沒有電腦,學校的微機室每次只能上一個小時,他理論扎實,卻實踐不足,很多時候只能在草稿本上演算。
他的第一臺電腦,是叔叔的同事,那個叫林驍飛的溫柔男人送的。
電腦不是什麼好電腦,二手市場幾百塊錢淘來的便宜貨而已,性能很差,經常死機,大部分程序都帶不動。但時至今日,當他已經擁有大量最高配置的電腦,這臺二手電腦仍是他珍藏著的寶物。
因為當時林驍飛拍了拍他的頭,笑著鼓勵他:喜歡就去做,不要畏縮,驍飛哥的小說現在還不怎麼賺錢,以后如果賺錢了,給你買一臺好的。
為這件事,林驍飛和叔叔吵了一架,最后樂呵呵地和好。
他知道,那架不是真吵,兩人是很好的朋友,叔叔只是怪林驍飛亂花錢。
有了電腦,他開始自學編程。大概是因為天賦極高,天生就該吃這碗飯,他上手極快,學什麼會什麼。叔叔嬸嬸都是粗人,欣賞不來,也不贊同他成天坐在電腦前,說對眼睛不好。林驍飛卻總夸他,耐心地看他演示新寫好的程序。
他喜歡去林驍飛家里蹭飯,蹭完看林驍飛寫的小說。
林驍飛用業余時間寫小說,是個網絡作者,寫的小說不紅,讀者寥寥無幾,他卻愛看得不得了,學累了就霸占著林驍飛的電腦看,看完已發布章節,就搜刮存稿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