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青卓卻實在看不過眼,說了聲“等會兒”,收起錢包,快步走出琴行。
走下幾級臺階,他俯身將那男孩扶了起來,蹙起眉頭看向那男人:“怎麼回事?”
“怎麼回事?這他媽就是個小偷,”男人一臉嫌惡,“天天琢磨著怎麼從我這兒偷走這吉他,手賤,一天不碰就他媽手癢!上梁不正下梁歪的東西!”
“就是那把吉他?”秦青卓看一眼倚在門邊的那把破舊的吉他,又看向眼前這男人,“你是這家琴行的老板?”
“怎麼了?”男人看著他,“你認識這兔崽子?”
秦青卓沒理他這問題:“你那把吉他,我剛進來的時候,還以為是一把沒人要的破琴。”
“你什麼意思?”男人神色不悅,但顧忌著秦青卓是從店里出來的客戶,語氣還算平和,“你要是不認識他,就別多管這閑事兒了。你不了解情況,他爸就不是個好東西,坑了別人一大筆錢,現在不知道躲哪去了,家都被法院查封了,我要不好好教育教育這兔崽子,長大了準得跟他爸一樣,吃牢飯的貨。”
“只是碰了一下你那把破吉他,怎麼就跟吃牢飯扯上關系了?”秦青卓聽得來氣,站直了看他,眉頭蹙得更緊,語氣也愈發不客氣,“對著一個小孩子泄憤,還滿嘴的仁義道德,我看你這種人渣才早晚有吃牢飯的一天。”
“你……”男人攥緊了拳頭,看樣子想揍秦青卓一拳,但到底沒敢動手——秦青卓身高一米八多,染著一頭張揚的發色,這會兒皺著眉面色冷峻,看上去不太好惹。
更重要的是,他開的那輛紅色跑車價值不菲,讓人無從判斷他什麼來頭。
于是男人只干瞪著他,沒敢揮出這一拳。
“欺軟怕硬的廢物。”秦青卓罵了一句,然后俯身牽起男孩的手,溫聲道:“走吧。”
店里的導購見他要走,快步追到門口:“先生,這吉他……”
“不要了,”秦青卓語氣不佳,“我不從人渣這兒買琴。”
牽著那男孩走到車子旁邊,秦青卓半蹲下來檢查他身上的傷口。
臉上倒是沒受什麼傷,白白凈凈,眉目周正,是個很漂亮的男孩,且看上去一副養尊處優的小少爺模樣,挨了揍也腰板挺直、傲氣不減,跟剛剛那男人口中說的“吃牢飯的貨”完全沾不上邊。
秦青卓又握著他細瘦的手肘輕輕掰過來看,除了剛剛磕出的一大片血痕,還有不少結了痂的舊傷,這男孩到底經歷了什麼啊……
“疼麼?”秦青卓輕聲問。
男孩自始至終也不看他一眼,眼神落到地面上,搖了搖頭,用了點力氣從秦青卓手里抽出了自己的胳膊,不領他的情。
秦青卓注意到他的膝蓋上也受了傷,褲子都被水泥路面磨破了,血跡透過布料滲了出來,讓秦青卓不忍細看。
“你會彈吉他?”秦青卓又溫聲問他。
“不會。”男孩沒什麼語氣地說,聽起來有點冷漠。
“那是喜歡吉他?”
“不喜歡。”
“那……為什麼要去碰那把吉他呢?”
“我手賤。”
秦青卓心里挺不是滋味。剛剛踏進琴行時,他注意到這男孩撥動琴弦的動作,很輕,是小心翼翼怕弄壞的模樣,而那不過是一把琴行報廢的破吉他而已。從那幾下被他撥出的琴聲來聽,那把吉他早已經走音很嚴重了。
除了這男孩,大概沒人會那麼小心翼翼地、寶貝似的觸碰那把舊吉他。
他忽然挺想買一把吉他送給這男孩,只是琴行老板這副德性,讓他不想再踏足這家琴行,更不想白送他一單生意。
倒是可以帶他去別的琴行看看,只是自己時間不多,原本是打算買下這把吉他就趕去音樂節的,若是耽誤太久,可能會誤了演出。
想了想,他只好說:“我帶你找個診所把傷口包扎一下吧。”
沒想到男孩卻搖頭,禮貌而疏離地說:“謝謝,不用了。”
說完后退一步:“我得走了。”
秦青卓抬手要攔,但那男孩已經轉過身,邁開步子跑走了。
他跑得很快,沒幾秒就跑出老遠,估計是因為膝蓋受了傷,跑到巷子盡頭時他踉蹌了一下,回頭朝秦青卓看過來一眼。
秦青卓直起身,遠遠看著他,那男孩什麼都沒說,下一秒就別過臉拐進了巷子里。
秦青卓嘆了口氣,沒再追上去——追上去大概也沒什麼用,這男孩看上去倔得很。
那晚的演出非常成功,秦青卓在臺上唱了三首歌,很盡興。
他喜歡在臺上唱歌的感覺,或許說喜歡還不夠,是迷戀。
他迷戀人聲與樂器共同營造出的情緒和氛圍感,好像通過音樂就能把所有人短暫地拉入一個虛空而安全的密閉空間。
而令他驚喜的是,臨出發前他在自己的音樂主頁上隨口提了一句演出的事情,沒想到居然有不少人為了他專程跑到了潤城看這場演出。
從臺上下來,有樂隊來找他喝酒,若是在以前,秦青卓一準兒會應下,但今晚他卻推掉了。
傍晚遇到的那個男孩頻頻浮現在他腦中,讓他不由地有些心里發堵。
一個那麼小心翼翼地對待一把舊吉他的男孩,怎麼會被人那麼粗暴踹開呢……他的傷有沒有事?他以后會不會都不喜歡吉他了?他是經常這麼被人欺負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