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還真不想恢復身份,也不怎麼想回去過年……
天幸的信和自己父親的信,傅蘊安全都燒了,又讓人打掃干凈,然后找了些不怕穆瓊看到的信件來看。
穆瓊拿著自己的衣服回來的時候,已經晚上九點了,傅蘊安正在看信。
“蘊安你在看信?”穆瓊把東西放好,又道:“已經很晚了,明天再看吧。”
“好。”傅蘊安把信放下,等穆瓊收拾好,就關了燈。
他要和穆瓊在一起,這身份的事情,還是要坦白才行。
要不然……他以后怕是沒辦法去處理那一堆堆的事情。
但這要怎麼說,卻又是個問題。
傅蘊安糾結的時候,霍英也在糾結。
那穆瓊簡直了,竟然一直待在傅蘊安那里不走!
他擔心傅蘊安,很想再過去看看,但穆瓊不走,他就沒辦法過去。
這穆瓊怎麼就那麼閑!
好吧,這麼抱怨也不好……穆瓊愿意照顧他弟弟,那也是好事……
霍二少又是郁悶,又是高興。
正好,他也收到了霍大帥寄來的信……
“你們去給我爹發電報,就說我找到了要共度一生的人,不回去過年了。”
不能就他一個人郁悶!
第174章 生日
傅蘊安這一病, 病了好幾天。
幾天后,他身上的紅疹完全退去, 只留下淡淡的要不了幾天就能消去的暗色印痕, 整個人看著竟比生病前要j-i,ng神。
而這幾天,穆瓊一直待在醫院里,陪著傅蘊安, 順便寫小說。
他已經把《絲鄉》寫完了。
這部書他沒有扯開去將朱家所有人都細寫一番,全書算下來不到二十萬字,因而寫得挺快的。
當然,他能寫得這麼快,還有一個原因, 那就是他如今寫字的速度,越來越快了。
他剛來的時候, 就算腦海里有很多想法, 一小時下來,拿著鋼筆最多也就寫個七八百字,但現在,他全神貫注寫一小時, 肯定能寫一千多字。
當然,字跡少不得會潦草一點,有些筆畫很多的繁體字,寫的時候還會缺胳膊少腿。
不過這些沒什麼關系, 其實這會兒,很多人會這麼干, 那些在上課時奮筆疾書做筆記的人,他們做的筆記,有時候就只有他們自己看得懂。
穆瓊的字已經算是不錯的了,至少謄抄的人抄的時候從沒弄錯過。
《絲鄉》的大結局,傅蘊安是第一個讀者。
重新回到朱家的朱綢,在見識過種種齷齪,得知自己那總是夸他的二叔,恨不得他去死之后,心腸就硬了起來。
他將朱家的權柄收攏,將想要害他的朱家人趕走,又花錢雇了一些青壯男子,組成護衛隊,然后從百姓開始,改變絲綢行業。
至于小桑,她跟富貴的朱家格格不入,跟恢復記憶不再處處以她為重的朱綢也有了隔閡,尤其是在朱綢很忙顧不上她的情況下,她更是覺得自己和朱綢走不到最后。
她一度有些抑郁,喜怒無常,也就是這時候,她發現自己有了身孕。
為母則強,小桑徹底拋棄了原先的哀怨,開始為了自己肚子里的孩子努力。
她找人教自己讀書不說,還用朱綢的路子,從上海買來許多稀罕東西,然后在認識的婦人間售賣,賺取差價。
手上有了錢,她的j-i,ng神也好了起來,然后就開始想更多的賺錢的法子。
幾年后,朱綢成功了,他的工廠生產出了質量上等的生絲和華美的絲綢。
小桑的成就比不上他,但她也變了。
她剛到朱家的時候,什麼都不懂,鬧出許多笑話來,并因此自卑,而現在,她依舊很多不懂,但她足夠自信,便完全不在乎那些。
她和朱綢也終于和好如初。
當有人問朱綢,為什麼會喜歡上小桑這樣出生鄉野的人。
朱綢道:“我們的國家,現在正處在泥濘之中,跟列強相比,就是村姑和名媛的區別,但我依然喜愛她,努力讓她變好,我為什麼不能喜歡我的妻子?”
“我的妻子一直很努力,我相信,她會越變越好,就如我相信,我的祖國會越變越好一樣。”
之前的書里,穆瓊寫過感情,但基本都是一筆帶過的,倒是這本《絲鄉》,他把朱綢和小桑的感情寫得極好。
從一開始的甜蜜,到中間的糾結,再到最后的相知相守,穆瓊寫得很是細膩。
“你這次的感情寫得不錯。”傅蘊安忍不住道。
“那是,畢竟我現在有了喜歡的人。”穆瓊笑道。
傅蘊安心里一動。穆瓊非常會說情話,他總覺得自己有點招架不住。
然后他就被親了一口。
穆瓊親了人,又道:“蘊安,我今天要去一趟大眾報編輯部,你在醫院里好好休息。”
“好。”傅蘊安道。
穆瓊收拾了一下就離開了,而穆瓊一離開,傅蘊安就叫來孫大林,讓孫大林把需要處理的事情交給他。
“沒有收到天幸先生的信?”傅蘊安好奇地問道。
“三少,沒有。”孫大林道。
傅蘊安有些無奈,但也不好說什麼。
而穆瓊這個時候,已經叫了一輛黃包車,前往大眾報編輯部了。
大眾報編輯部的李總編看到穆瓊,立刻就笑開了花。
穆瓊這次寫的《絲鄉》比之前的《流浪記》受歡迎多了,又讓大眾報的銷量增加許多,討論度也高了很多……在他的眼里,穆瓊就是個招財娃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