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秋的涼風快趕不上三人撤退的速度。
其中一人脖頸上的項鏈從衣服里翻了出來,秋風打著旋兒掠過時,項鏈上掛著的銀質小牌在陽光下閃了閃。
一行極小極清晰的字體浮現:Azrael /S組/03
狄初的第六感很準,那天之后,展世一再也沒有出現過。
時間一長,狄初總會懷疑自己生活里是否出現過這麼一個人。祁凌沒了情敵又過得心情舒暢起來,拖著狄初輾轉各種小型音樂節。
后來祁凌終于實現帶著愛人和家人去聽他的演唱會,那天祁凌唱得風騷又霸氣。
不少做直播的紅人趕上這個熱度,結果有細心者在人群里看到了狄初。這下網上頓時翻天,一個個粉絲化身福爾摩斯,追查蛛絲馬跡的能力不去重案組簡直對不起社會。
接著蓋棺定論:狄初就是當年跳雙人舞曇花一現的長發帥哥!
據說——他們兩人在拍拖!
消息傳出去,狄初的正常生活多少受了影響。有時在大學上課也會接到別人莫名的眼光,這搞得他很煩躁。
祁凌為這事給狄初道歉好幾次,但狄初也未真心怪他。
慢慢長大他們都會發現,生活沒那麼順心,也不可能真正做到毫無顧忌。社會會把每個人打磨成不一樣的形狀,每天接收到陌生人對自身不一樣的看法與解讀。
但這都不重要。
狄初安慰祁凌道:“我們又不是人民幣,不需要所有人都喜歡我們。”
祁凌眼睛一亮,忽然想起很久以前的事,他把狄初抱進懷里,兩人一起靠著沙發:“初,知不知道我們樂隊為什麼要叫Crush?”
“我還老早想問了,這麼文藝的名字誰取的。”狄初笑了笑。
祁凌說:“廢話!當然是霹靂無敵帥的我!”
“我當時建立樂隊的初衷,其實是:讓熱愛永恒。而Crush的意思又可以為:短暫地、熱烈地但又羞澀地愛戀。其實很多人都這樣,把Crush誤認為Love。”
“人都是會變的,直到有一天,有的人不再喜歡我們。或者說先喜歡,然后突然不喜歡,這都很正常。粉絲總有離去的時候,生活里的其他人也會離去。這個詞教會我用平常心看待別人喜不喜歡我們。”
“喜歡時,我盡力把自己最好的傳達給他們。不喜歡時,也一笑了之。”
“總有人走,總有人來。”
這個世界上每天都在變,今天關注你的人,明天莫名其妙就取關了。今天喜歡你的人,明天突然就不喜歡你了。也有可能當初討厭你的人,后來發現,嘿,你還不錯。
這都是短暫的而又強烈的感情,時間流逝,強烈也會變得平淡。
走與留都是緣分。
狄初伸手攬過祁凌的脖子,他很少見到祁凌軟乎乎煽情的一面。
他想,除了喜歡祁凌當年的那股霸氣和細心,歷經時間考驗的,還有祁凌越長大越成熟的溫柔與豁達。
狄初抬起下巴吻了一下祁凌的眼睛:“我啊,真是長久地、熱烈地但又大方地愛戀著你啊。”
祁凌滾動喉結,接著扳正狄初的臉,毫不猶豫吻了下去。
都是讀大學的人了!
怎麼還隨時隨地亂撩人!
作者有話要說:
①之前改了一個設定,遲遲和如水第一次見面,英雄救美那個橋段,本來寫了遲遲胸口有紋身,我前幾天刪了。
本來是想和祁凌脖子后面湊一對,畢竟兄弟嘛。前幾天修文,覺得與后期人設不符,就刪了。
(當然,我才不會告訴你們,金魚作者自己寫著寫著就忘了……
②Azrael 譯為 死神
③老七好喜歡Crush這個詞!真的喜歡,哈哈。
話說,番外會不會有點多……
④你們相不相信,我們身邊,真有“異于人類”的存在。
第95章 番外五
—教教我吧, 教我該怎麼辦
—愛我吧,你愛我一點,我就愛你一生一世。你出一, 我出十,你出十, 我出千、出萬。
—公子,你一本萬利啊。*
愛情這回事, 無非是雙方付出的搏弈過程。你來我往的“競爭”是這場感情維持下去的砝碼之一。
有人在中途叫停, 有人輸得身敗名裂,有人贏得盆缽盈滿,有人輸得血本無歸。
大抵相知相愛、又相愛相殺的兩人,走下去的并不多。
所以無論小說還是現實中,能夠一起熬過三年之痛七年之癢的人,便顯得尤為可貴。
人與人相守,見證彼此的成長與蛻變,這才是獲益中的上乘。
要說對以上認知最有話語權的人, 應當是五年之后的狄初與祁凌。雖然他們仍在感情中互相博弈, 仍然會有爭吵有分歧。
但他們從彼此身上學到了另一回事:只有在兩人利益相同、水平相當、不斷從乏味到貧瘠的生活中年復一年地發現對方的新優點時, 這段感情才會繼續下去。
五年后。
狄初大學畢業, 沒有選擇考研, 轉身投入到這個偌大的世界中去了。
他學到的知識已夠目前使用, 而會教他更多東西的,應當是這個殘酷又帶著些許柔情的社會。
前二十二年,大多時候是靈魂在路上, 應試教育決定了我們需要坐得住。翻著一本本厚重的書籍,從字里行間描繪的或宏大、或渺小、或黑暗、或充滿希望的畫面里,去了解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