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變成魅魔以后》第32章

  “愿你歸于治愈之神的羽翼下,主的國中沒有傷殘與病痛……”我開始哼起悼亡曲。

  牧師小姐的眼睛大大地睜著,已經死去了。

第17章 血誓者

  我可以唱治愈之神的悼亡曲。

  善良陣營的神大多相當龜毛,有著道德和精神上的潔癖。善神的圣歌大部分不會對邪惡人士產生什麼糟糕的后果(除了一些嫉惡如仇、有驅邪破魔屬性的善神),但邪惡陣營的成員不能唱,唱了很容易出問題。

  沒錯,神明每天都非常忙碌,有數不清的信徒在對他們祈禱,要想全數聽取也不怎麼容易。但邪惡者唱圣歌是嚴重的挑釁,很容易傳到善神耳邊去。那些天界的主宰者們不來管你也就罷了,一旦今天心情不好想要計較,那便是十分要命的事情。

  舉個最簡單粗暴的例子,一個膽大包天到在殺牧師時哼唱圣歌裝逼的傳奇盜賊,被爬起來的牧師尸體宰了——該牧師信奉的正義之神付出不小代價在尸體上神降,手撕盜賊后將尸體掛到了神殿上。此舉固然被不少其他神認為非常沒品,但你永遠不知道一個決定不要面子不計得失的神,能沒品到什麼地步。

  用“是否能唱圣歌”來判斷正邪并不可行,拒絕唱圣歌的人不見得邪惡。這世上有許許多多的神明,神明存在的時間如此長,因此他們之間的愛恨情仇也亂成一鍋粥,不會比某個混亂宮廷的貴族們簡單多少。善神之間也有不少沖突,更別說還有中立神。就拿治愈之神來說吧,她與中立的死亡之神便勢不兩立,若要讓一個死亡之神的信徒去唱治愈之神的圣歌,別說神不樂意,信徒首先就會將這種要求視為侮辱,脾氣暴點立馬開打。

  但能唱圣歌的人,一定不屬于邪惡陣營。

  比如我。

  我曾身披黑袍,在許多通緝令中榜上有名,雖然諢名如今很不好意思拿出來用。嗯,他們叫我“雷歇爾之刃”,由此可見雷歇爾的威名之重,他的名字都能當形容詞來用了。我做過一大堆破事,行事不擇手段,堪稱名師出高徒,倘若牧師小姐知道我是誰,她大概也不會這麼驚訝。

  話說回來,如果知道我是誰,這位天真的小姑娘搞不好會對整個世界都產生懷疑,質疑為什麼我這樣的人居然可以保持中立。

  但世界也好人心也罷,本來就不是黑白分明的東西。

  善惡觀這種神學與哲學兼有的學問,復雜得談論幾天幾夜也說不完,簡單得一個偵測法術就能解決,盡管陣營偵測法術的原理依然眾說紛紜。我覺得這個問題無聊極了,比起談論這些東西,我寧可多講幾個諸神八卦,或者葷段子,游吟詩人拿手好戲呀。

  治愈之神的悼亡曲很短,全部唱完也就一分多鐘的事情。理論上還可以有幾分鐘的默哀,不過這就算了,那位牧師小姐想必是不會想讓我站在旁邊給她默哀的。我解下她的披肩,蓋上了她死不瞑目的臉,再度起身向前。

  兩步之外,便是雷歇爾的實驗室。

  門被暴力破壞,這會兒一推就開。我在不遠處的墻壁上,看到了那個大約是愛德華的家伙。

  牧師小姐的愛德華并非我以為的小白臉,至少現在,他長得十分……不雅觀。密密麻麻的血色荊棘布滿了他鼓脹到極致的皮膚,又像猙獰的紋身,又像破體而出的寄生植物。

愛德華的身軀現在像縫合獸一樣強壯,右手粗壯得出奇,本該是手指的位置長著鋒利的鋼刀。在這個巨大的身體襯托下,那顆依然比較像人的頭就顯得非常小,他的臉扭曲得非常厲害,怒睜的雙眼溢出血淚。

  血誓者。

  如果你的仇恨太刻骨銘心,如果你的仇敵太過強大,那就信奉復仇之神吧。付出一個正常的人生,付出全部希望,成為血誓者,或許還有復仇的可能。血誓者用高昂的代價換取力量,不過更重要的是,他們能“嗅到”仇敵的蹤跡。這種感知有時候一點都不講道理,能跨越千山萬水,能突破堪稱完美的偽裝,來到毀掉他們人生的敵人身邊。

  聽起來很激動人心,不過真遇到了也就那麼回事。

  我不是第一次見到血誓者,身為前-大魔王走狗的一員,他們常見得就像賭棍家的討債人員。血誓者的感應能力和血脈占卜者的預感一樣,真正有用的次數非常少。“跑遍全世界最終找到敵人用過的牙簽”這種情況非常常見,要拿這種感知來追逐能全世界傳送、常年呆在亞空間法師塔里的法師,簡直是癡人說夢。更別說血誓帶來的力量增幅有限,真找到雷歇爾也只是送菜罷了。

  比如現在。

  雷歇爾終于離開了他隱藏在亞空間中的法師塔,因故向魅魔轉化,施法能力暫時在干擾中大打折扣,目前還沒怎麼吃飽,但即使如此,解決這位找上門來的愛德華也綽綽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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