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北大西洋暖流路經此地,奴克港口的海面冬季不會結冰,因而漁業發達。
當然, 氣溫還是有點低的。
私人飛機降落在奴克附近的一個小鎮, 比奴克更加偏南一點。
一行人下了飛機,寒氣撲面而來,林醞的那件翻毛大衣終于派上了用場。
只不過,下飛機的時候,看見大家穿得好像也沒那麼多,愛美的小兔子想要把大毛的衣服脫下來, 卻被桑思逸阻止了。
“乖,好好穿著,有作用的。”
“有什麼作用?”林醞眨巴著眼睛。
男人一臉的高深莫測,把發言權交給了隊伍里年紀最大的人。
里奇清了清嗓子, 一本正經:“我們需要你假扮富商, 給當地人以假象, 以便探聽消息、搜集情報。”
說的跟真的一樣, 心里卻在唾棄:不就是想看你老婆穿得跟個兔子一樣毛茸茸的麼, 也不知道是什麼惡趣味。
有著惡趣味的男人不說話,被打扮成大兔子的小兔子倒是點了點頭。
明白了,要他當臥底,迷惑敵人。
這個我行,就是……敵人是誰?
一路坐車到了鎮里,卻沒見到任何接頭的人,一行人先找了間酒店住下,午飯后,里奇說去找老情人打聽消息,裝模作樣在隊伍里看了一圈,指著桑思逸道:“年紀大了,最好能帶個保鏢傍身,小伙子看起來高大結實,今天就陪我走一趟吧。”
桑思逸假作無奈點頭,囑咐了吉米他們好幾聲不要惹事,在林醞頭上和翻毛領上各揉了兩把,這才和里奇一起離開。
剩下的四個人去了一間小酒吧。
世界上的酒吧幾乎都如出一轍,燈光、音樂、擁擠喧鬧的人群,還有數不清的糾葛。
老板大概是個懷舊的人,酒吧一角還擺著臺球桌、點唱機,墻上掛著飛鏢的靶子,很有點老電影的味道。
吉米三人都是酒吧老油條,一進到人堆里就不見了蹤影。
林醞去了吧臺,看了一圈沒什麼想喝的,跑去飛鏢靶子前丟飛鏢玩。
沒人陪,自己和自己玩得不亦樂乎。
很快,他就引起了旁人的注意。
不同于當地人的高大魁梧,林醞纖細俊秀,面容又精致乖巧,不少女生頻頻向他看過來。
“帥哥,”一個紅發女孩走了過來,面帶誘惑,“飛鏢玩得真好。”
林醞瞧了眼自己的靶子。靶子上的飛鏢稀稀拉拉不成規律要掉不掉,掉在地上的倒比扎上去的更多些,心想,現在美女搭訕都直接彩虹屁的嗎?
他禮貌地說了聲謝謝,琢磨著是不是跟吉米他們說一聲,先回去算了。
美女這會兒又開了口:“你不喝酒嗎?我請你。”
他以前在巴黎時年紀小,但平時出門也不乏美女注意,對女孩的搭訕也算經驗豐富,微笑著開口:“不了,我和朋友一起來的,要開車。”
“那就讓他們走回去。”女孩看著他溫和的樣子更是大膽,伸出涂著大紅蔻丹的手指,就往他的手臂上搭。
林醞后退了一步,不著痕跡地避開女孩的手,誰知那女孩竟然一個前撲,干脆抱住了他的手臂,硬擠進他懷里。
林醞有種不好的預感。
果然,不遠處突然傳來一聲大吼:“放開她!”
一個高大如大猩猩的男人沖了出來,瞪著雙眼,幾乎目眥欲裂,仿佛林醞是他的仇人。
女孩緊緊拉住林醞的手臂,回頭:“你不要再糾纏我了,我有未婚夫了!”
這熟悉的臺詞……
“誰?就是這小子?他哪點好你要拋棄我去找他?”
“喜歡他英俊瀟灑持久有力你管得著嗎?”
這麼夸張中二的臺詞,小兔子被她說得一悚,臉都紅了。
女孩拉著他的手和男人對罵起來,身處于漩渦中央的林醞卻在走神。
那天晚上,思逸哥來幫我的時候是怎麼想的?
他看了眼紅發女孩。那晚他看我的時候,也和現在的我看她一樣嗎?
有點……無理取鬧……
有些沮喪,林醞掙扎著想要掙開女孩的手,卻不料那個男人已經大踏步了走了過來,左手拉上女孩的手臂,右手便往林醞胸前推去。
林醞本能地側身想要閃開。
只可惜女孩抱他抱得死緊,向一邊閃的速度被限制,眼看那大猩猩似的手掌就要觸及他的胸膛,一只手突然從側邊伸來,抓住了大塊頭的手腕。
手指力氣很大,手背上青筋突出,大猩猩“嘶”了一聲,立刻甩開了女孩,但就在這一秒鐘里,他的右手手腕已經被扭到了怪異的角度。
“媽的,放開!”大猩猩怒吼著,兩只手一起去對抗那一只手。
林醞順著手臂,看到了桑思逸緊皺雙眉的臉。
火氣十足。
林醞從未見過這樣的桑思逸。
從見面的那一刻起,男人在他面前就是溫和、善意的,即便五官鋒利,卻從未主動展露過攻擊性。
而現在的他,眉頭緊皺,目光凌厲而危險,整個人如同上緊了發條的弦,一觸即發。
“思逸哥……”林醞有點怕,不由自主看向桑思逸身后的里奇。
卻見老人一臉的若有所思。
此時,大猩猩堪堪用雙手抵住了桑思逸,嘴里嘰里咕嚕冒出一番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