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先去沙發上坐會兒吧。”溫肅檸打開冰箱,拿出煮醒酒湯的材料。
看來牧云笙平日里喜歡喝奶茶是有原因的,酒量差成這個樣子,要是再喜歡喝酒的話相當容易誤事。
牧云笙嘴里應著,在客廳門口拐了個彎,漂移到溫肅檸臥室里去了。
溫肅檸把醒酒湯的材料洗干凈,放進鍋里煮著,挺長時間沒做這玩意了,還有點手生。
他開上鍋蓋小火煮著,去看牧云笙的情況。
牧云笙正坐在他的椅子上,雙手搭著鍵盤,感受著溫肅檸碼字時的工作狀態,鍵盤的按鍵相當輕,稍微一碰就能打出來字。
“這應該是最好的鍵盤了吧?”牧云笙問,他之前來溫肅檸家就注意過這款鍵盤,只不過那時候沒多想。
溫肅檸:“嗯,原價要兩千多塊,用起來會比較省手。”
“這麼貴的鍵盤打字多了也還是會手疼。”牧云笙看到他電腦屏幕上“大神碼字”的圖標,用鼠標指針回頭問溫肅檸,“這個是碼字軟件嗎?”
“是。”
“那我能看看嗎?有沒有存稿什麼的。”
“你看吧。”溫肅檸答應了,反正他每天只比讀者早幾個小時知道更新內容,牧云笙再怎麼翻也只能找到他看過的部分。
牧云笙點開軟件,震驚于界面上的各種功能,左側欄會顯示每天的碼字字數和好友列表,他看著接連七天長達10000多字的藍色長條,唏噓道:
“之前追文的時候都沒覺得你每天要寫這麼多,現在一看突然感覺好辛苦啊……誒?這個魚魚是你朋友嗎?今天寫了31000字,時速6800???”
溫肅檸:“嗯,她是觸手怪,什麼時候我要是能有她這個速度,做夢都能笑醒。
”
溫肅檸今天已經完成了任務,牧云笙注意到他的軟件昵稱叫[酥寧],字數10027,速度2280,差不多正好是魚魚的三分之一。
“好牛啊,一個小時6800字,鍵盤不會起火嗎?手指都得磨出來繭子吧。”
溫肅檸:“我也挺好奇的,她在群里發過碼字的視頻,基本上完全不用思考,一直在打字,而且用的雙拼打字速度也會更快一些。”
牧云笙作為資深讀者,終于有了近距離接觸作者們生活的機會,簡直就是各種好奇。
他摸索著找到溫肅檸的文稿箱,慌不迭地地點開最新一章,卻失望地發現是他已經看過的內容。
好吧,溫肅檸每天要更新4章呢,估計也不太可能有存稿。
“我能看你寫文嗎?”牧云笙問道。
“你不是看過麼?”溫肅檸坐在床邊,“在醫院的時候我還碼著字陪你看書呢。”
“那時候我又不知道你是楓糖云杉。”牧云笙將光標移動到文稿最后,思考了幾秒鐘,打出一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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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溫肅檸看著他認真打字寫出的內容,忍不住發笑:“行,待會兒你替我更新上去吧。”
“那我估計要被評論罵死了。”
牧云笙欣賞了半分鐘自己的“大作”才全都刪掉:“我上學的時候寫個八百字作文都難過的要死,真不知道你們作者是怎麼能一口氣寫這麼多內容的。說起來我前陣子劇情最精彩的時候本來想寫長評,結果打開文檔屁都憋不出來一個。
”
“小說和作文還是不一樣的。”溫肅檸聽著廚房有動靜,起身道,“你玩玩吧,注意別把我稿子刪了就行。”
“嗯嗯。”
溫肅檸掀開鍋蓋,用勺子舀了一口抿在唇中,確定醒酒湯煮好,才盛進碗里。
端著碗再度回到臥室,牧云笙已經不再鼓搗碼字軟件了,他挨個地拉開溫肅檸的電腦桌抽屜,正伸頭探索,恨不得把他綠色的腦袋鉆進深處。
牧云笙從抽屜最深處摸出來一條銀色的鏈子,上面還有細碎的星星裝飾,這個長度顯然不是項鏈,他嘗試著放在自己手腕上,感覺尺寸正好。
“手鏈嗎?有點好看。”
還沒等溫肅檸說話,牧云笙又道:“能送給我嗎?我想要。”
“不行。”溫肅檸干脆利落地道,“其它東西你都能拿,就這個不行。”
“哦。”牧云笙悶悶地將手鏈放回去,他被酒精深度侵蝕的腦子甚至都沒想起來問溫肅檸為什麼,又呆呆地指著溫肅檸手里問:
“這是啥?”
“醒酒湯。”溫肅檸把碗塞進他手里,“喝了吧,省得明天會頭疼,稍微有點燙,小心點。”
牧云笙雙手端著碗,低頭聞著醒酒湯酸酸甜甜的味道:“好榮幸啊。”
溫肅檸趁著他喝醒酒湯的功夫,將手鏈重新放回去,這條手鏈是他曾經在秦暮家廚房垃圾桶里撿回來的,是情侶手鏈當中屬于秦暮的那條。
當初溫肅檸把它撿回來,是為了進行脫敏訓練,而這段時間過去,他已經能做到內心毫無波瀾了。
他倒是沒料到牧云笙竟然想要,溫肅檸決定等牧云笙走了就把這條手鏈扔掉,秦暮用過的玩意他現在沒必要再留著了,晦氣。
牧云笙把醒酒湯喝光,他站起身,主動把碗拿去洗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