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下來了?”他輕聲問宋煜。
不知道怎麼回應,總不能說是擔心他想過去看看,走到一半又覺得自己很傻,所以停在了樓梯口。
“……洗手。”他很簡單地回答。
樂知時輕輕地哦了一聲,隔著襯衫和襯衫,感覺到宋煜微微震動的胸膛。
“可是五樓不也有盥洗室嗎?”他想到,就直接問了出來。
宋煜的聲音別扭起來。
“樂知時。”
“話這麼多,你不怕了是嗎?”
“沒有。”
樂知時慌忙閉上嘴唇,兩秒后又松開。
“再抱一小會兒。”他懇切地請求。
第107章 番外五:if(上篇)
[宋煜哥哥, 見字如面。這句中國傳統羅曼蒂克風格的話是我最近聽爸爸說的,感覺非常奇特,每次我收到你的信, 都有這種錯覺, 仿佛我已經見過你許多次了。等待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你應該不敢相信, 由于上個月我收不到你的信,甚至自己買了一張飛去中國的機票,但我在出租車上又醒悟了。因為你說你很希望我們長大后的第一次會面是你來見我。
聽爸爸說你夏天就會來,我可以帶你去牧場看剛生出來的小羊崽, 我的小花園到那時候會開很多花。還有白色斷崖和海岸線,我們可以騎車去看。
真希望明天一覺醒來就到夏天。]
十八歲的夏天, 宋煜與父母坐上了飛往倫敦的航班, 11.5小時的飛行時間,抵達的時候已經是晚上19時,不過在這個高緯度的國家, 白晝格外長,夜色尚未落下,街道依舊繁華。
樂奕和Olivia專程來接他們一家三口。盡管有幾年不見,但宋煜覺得他們變化不大,樂奕還是那副談笑風生的模樣。
“小煜這個頭竄得真快, 上次我一個人回國見你,好像還沒有這麼高。”
宋謹笑道:“正是長身體的時候, 你家的有一半歐美人基因,怕不是長得更快。”
Olivia已經能聽懂大半的中文, 用帶了口音的英語說沒有。
樂奕也擺了擺手, “我家那小家伙可沒有你兒子長得快,差至少……”他目測了一下, “半個頭吧。”說完他又以一副請勿怪罪的語氣,“樂知時放假早,自己收拾了一大堆東西去度假小屋,畢竟那里比公寓和樓房舒服,有他喜歡的花園。本來今天是要求他過來接你們的,但是臨時被附近牧場的主人叫去幫忙照顧小羊羔。”
他聳聳肩,“你知道的,他見到小動物就走不動路。”
宋謹和林蓉都笑起來,說起有關他小時候在公園里追松鼠的趣聞。大家說笑著上了車,自然地切換話題,如同每日相處的好友,絲毫沒有生疏。
在車里,唯一感到遺憾的是宋煜。
畢竟這個曾經在信里寫到“等你來了,我一定親自去接你”的家伙并沒有來。
與他每個月都有書信往來的哥哥,事實上比不過一只小羊羔。
宋煜靠在座椅上,看向窗外匆匆掠過的繁華都市,在心里寬慰道,或許是一大群小羊羔。
他和樂知時的上一次見面已經是非常久遠的記憶,那時候的樂知時大約也只有三四歲,后來很多次樂奕夫婦要帶他回國來玩,都因為各種原因告破,大多是因為樂奕的工作關系。印象很深的是宋煜十一歲的那次,他很期待地等著他們來,但最后因為樂知時突然過敏,哮喘發作,所以沒能坐上飛機。
和現代高效、快速的交友方式很不同,維系樂知時和宋煜之間關系的是一封封手寫信。這個主意是天性浪漫的樂奕出的,他認為手機和聊天軟件是世界上最壞的發明,省略了思考與等待的過程,把一切砸給彼此看,甚至不如一通電話來得溫情。
寫信是好的,他說,寫信的時候你會思考,會有意識地為自己的問候而細細措辭。因為無法觸碰到聲音和畫面,你會把所有的情感都揉在紙與字里,情感也在等待中發酵。
另一方面,他認為樂知時即便在英國長大,也需要掌握中文書寫的能力,沒什麼比一個遠在故國的兄長更適合做他的陪練了。
他們定下很古怪但有趣的約定,彼此只能給對方寫信,其他的交流方式都算是作弊。
于是他們就這樣,從宋煜很小就開始與樂知時互通書信,頻率基本是一月一次。起初樂知時甚至不太會書寫漢字,即便是有樂奕教導,他也更喜歡用直白的繪畫和宋煜交流。他第一次收到樂知時的文字信是十歲。
[宋煜哥哥,你的名字可真難寫呀。]
明明只有這一句話,十三個字,但宋煜反復看了很久,覺得可愛極了。
再后來,樂知時開始越來越熟練中文的書寫,甚至會引用一些他看過的書里的句子,像個小孔雀那樣展示自己的中文水平,慢慢的,他開始向宋煜講述自己成長過程中大大小小的問題,青春期的迷茫和困惑,他都毫無保留地向宋煜傾訴。
或許因為他們相隔遙遠,反而產生出一種安全感與美好。
這種遠距離之下秘密的二人聯絡,讓他們陪伴彼此長大,卻又對彼此產生無盡的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