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也是!”唐瑤立刻驚訝道。
宋野城聞言了然:“所以根本就沒有什麼其他方式, 我們所有人都是通過電子郵件得知的這個實驗。而那封郵件如果不是我們自己寫的,就很可能是他們通過技術手段進入了我們的郵箱、以我們的名義寫下并設置成了定時發送。”
他推測完, 略微頓了頓, 又問道:“對了,你們的檔案里有沒有你們的作案證據?”
“有!”
凌安像是被提醒了似的,迫不及待搶答道:“而且我當時看到證據的時候,其實就隱隱覺得哪里不太對勁,現在回想起來, 那些證據其實都有點牽強。”
說罷, 他飛快地把自己拿到的檔案內容復述了一遍:
他的角色是一名經紀人, 檔案里說,他曾經逼死過一位被他親手帶進圈的、名叫余天欣的女藝人,因為他掌握了對方的黑料并以此進行勒索,最后致使對方因走投無路而自殺。
“檔案里有幾張聊天記錄截圖,”凌安道,“是一個匿名聊天軟件,有人給余天欣發了她出道前被包養的證據,說如果她不給一千萬就要把證據曝光。余天欣拿不出那麼多錢,對方也不肯讓步,最后她就被逼得自殺了。”
宋野城想了想,分析道:“但那個聊天軟件是匿名的,所以聊天記錄其實沒法證明那個人就是你,是麼?”
“對啊!”凌安道,“在我現存的記憶里只知道她是自殺,但根本就不知道她為什麼自殺,而且我也不記得自己用過那個匿名軟件。”
他所說的“現存記憶”是指在看完檔案后、通過鏡面文字提供的“角色共情”得到的角色記憶,就和宋野城在穿衣鏡中得知,他曾因為憐憫而請死者父母去家中喝過茶一樣。
宋野城點點頭,轉向唐瑤:“你呢?”
“我檔案里說,我在升任護士長之前,曾經害死過一個孩子,”唐瑤道,“因為輸液前把他的皮試和另一個孩子弄混了,導致他青霉素過敏而死。”
“證據是什麼?”宋野城道。
“是我給那個孩子的父母轉賬十萬的匯款記錄。”唐瑤道,“檔案里說,那是我為了逃避處罰,找孩子的父母私了、給他們的封口費。”
宋野城理了理邏輯,又稍稍回憶了一下,這才繼續問道:“那在你現存的記憶里,對這件事還有印象麼?”
這個問題他其實問得沒什麼把握,因為他不確定在他敲開唐瑤的房門前,唐瑤有沒有完成角色共情、得到那段記憶。
然而幸運的是,唐瑤聽到這個問題后并沒有被問住,而是很快點了點頭:“有印象。”
她回憶著道:“在我現存的記憶里,那個孩子雖然是在我們醫院輸的液,但并不是由我經手的,我也不記得有‘皮試弄混’這回事,只記得當時醫院給出的死因是——孩子本身就有比較罕見的遲發性藥物過敏[1],所以才會在皮試時沒有任何異常,輸液后卻出現了過敏反應。”
她頓了頓,繼續道:“而且在我的記憶里,我之所以會給那對父母轉賬,是因為他們沒能從醫院得到賠償,而我私下了解到他們家情況特別困難,夫妻倆還因為每天來醫院討要說法而丟了飯碗,所以我不希望他們繼續在這件事上白費力氣,就以個人名義給了他們一筆‘補償’。”
她的檔案內容明顯比凌安那份復雜一些,所以在她說完之后,宋野城和凌安都稍稍花了一點時間來消化。
消化完后,凌安這才轉向宋野城:“你的呢?你檔案內容是什麼?”
“高空墜物致人死亡,”宋野城道,“檔案里說那個被砸下的花瓶是我的,證據是一張購買花瓶的收據和當天的打車票。”
凌安想了想,問道:“收據和車票上有簽名或者卡號之類的嗎?”
“沒有,”宋野城道,“收據上只有商品、金額和購買時間,打車票就更不用說了,誰也不會打個車還刷卡簽字付款。”
“那不就也沒法證明那是你買的?”凌安道。
宋野城點了點頭。
他們三人的檔案內容與現存記憶都存在著很大的差別,他原本以為這正是參加“記憶埋葬”實驗、改變記憶的結果,但現在看來,恐怕并沒有那麼簡單。
見他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樣,唐瑤忍不住問道:“怎麼了?”
宋野城斟酌著道:“我在想另一件事。”
凌安好奇道:“什麼?”
宋野城轉頭看向他,道:“雖然這些案件可能并不是我們做的,但在我們的記憶里都真實發生過,所以案件本身應該不是杜撰出來的,那麼就有兩種可能。”
“第一種是,案件是真的,但證據是假的——你的聊天記錄和我的收據都是偽造的——可這就沒法解釋唐瑤的證據,因為在她的記憶里,她確實給那對父母轉過賬,不管出于什麼原因,至少轉賬記錄是真實的。”
“第二種可能是,案件是真的,證據也是真的。那是不是說明這些案子哪怕不是我們做的,也確實有真兇存在?那麼基地是怎麼拿到的證據,又為什麼要安在我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