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現在有病,剛才裴筱把衣服蓋在了他的身上,等會肯定不能再穿了,要是再吃點東西暖暖身,等會出去要凍壞的。
“吃點兒東西——”他把粥碗往裴筱的方向推了推,“身上暖和。”
裴筱素來怕冷,小時候手腳還長過凍瘡,來上海后雖然沒有再犯過,但若不好好養著,偶爾還是會泛紅,又疼又癢的。
他想起之前在馬斯南路二十七號時,沈璁有多緊張自己,從來不讓他碰涼水不說,就算偶爾起來太早,喜伯沒來得及燒好熱水,沈璁也會把毛巾擰干,捂在手心里暖熱和了,才遞給他洗臉。
其實他根本沒有這麼嬌氣,但看見沈璁捂著毛巾的時候,也好像是捂著他的心。
以前日子好過,沈璁對他再好,也只是錦上添花,頂多旁人見了,夸沈璁一句細心,夸他一句命好;但眼前這個景況下,對方還能記得自己這點微不足道的小事,就比吃什麼都暖心。
“我這不是有衣裳嗎?”
感動歸感動,但眼下還不是相擁而泣的時候,他故意伸開胳膊在沈璁面前轉了個圈,也算是分散一下自己鼻酸的注意力。
“襖子,可暖和了。”
從裴筱打后院進屋,這麼久,沈璁都沒發現,對方居然已經換上了一聲灰白色,雖然不破,但看上去舊舊的夾襖。
他沒見過裴筱穿得這麼樸實素凈,但可能是因為人好看,這樣的衣服穿在身上也不違和,以至于他壓根沒發現對方換了衣服。
就在沈璁發愣時,裴筱已經背過身去,又翻出一件差不多的黑布襖子。
“我給你也弄了一身,等會吃完東西就換上,出門才沒那麼打眼。
”
之前沈璁買給裴筱的衣服,都是上海灘數一數二的高級貨,包括剛才蓋在他身上那件呢子大衣,一眼就能瞧出是上等料子;還有他自己身上的白襯衣,看著平平無奇,其實也不便宜。
這樣動亂的時局下,寒冬臘月里,他們倆一個衣著光鮮,一個衣衫單薄,就這麼走在大街上,的確是太打眼了。
這些沈璁不是想不到,但他已經來不及考慮這麼多了。
因為事發突然,現在他和裴筱身上什麼都沒有,唯一能拿得出手的,也就只有那塊表。
若是放在和平年代,那塊百達翡麗的確是價格不菲,哪怕只是推到幾個月前的上海,也是有錢都買不到的稀罕物;就算沈璁當時在國外買下這塊表,那也是花了大價錢的。
可一旦戰火燃起,再怎麼稀罕的物件,其實也不如一件御寒的冬衣,甚至不如一碗粥。
之前,沈璁是把表給了裴筱,讓對方拿去換點錢,但到底能換多少,他心里其實也沒底,只是想著哪怕只換點東西,拿去疏通疏通防空洞里同樣生活艱難的百姓,應該也不成問題。
法幣早已經淪為廢紙,說到底,在這樣的時局下,真正好用的東西,只有黃金;之前在沈克山和他跟喜伯的飛機上,都裝了好幾箱金條,大概也是沈克山早就準備好的。
至于這表,就算有價,基本也無市。
裴筱居然能拿這麼塊無用的鐵皮疙瘩,換來戰時最緊缺的藥品和冬衣?
“你哪兒來的錢?”沈璁不解地問道。
“我……沒有‘錢’啊……”裴筱滿臉疑惑,似乎聽不懂沈璁在說什麼,“現在就算有‘錢’也不頂事了,沒人收法幣,都不如拿去燒灶臺,還能暖暖身子。
”
“那這些東西……”
沈璁說著,扯了扯裴筱給他準備的那身襖子,居然從里面掉出了三根金條。
“你……”他震驚道:“哪兒來的?!”
“我從銀行里取的啊。”裴筱誠實道:“我拿你那塊表去疏通了匯豐銀行的人,把之前存在保險柜的金條取了出來。”
在外面,這塊百達翡麗不當吃不當用,很多人大概連認都不認識,自然有價無市;但銀行里不少外國佬,就算是在里面上班的國人基本也都是留過洋,懂外語的,倒是應該識貨。
沈璁沒有懷疑裴筱撒謊,變著法讓自己寬心,但之前對方就不肯收下馬斯南路二十七號那套小別墅,就算走,也沒帶一點值錢的東西離開,包括那對紅寶石的耳墜。
“你上哪攢下這麼多金條的?”他不解地問道。
“我……”裴筱老老實實答道:“認識你之前就攢下了,還有一部分是從北平帶出來……”
他答得是老實,但似乎是意識到自己好像說錯了話,漸漸就沒了聲音。
沈璁也很快發現了破綻。
之前因為朱珠的事,裴筱負氣出走,被沈璁在那家英國佬的咖啡館找到時,他說是為了糊口;可他早早攢下這麼幾大根金條,若是放到尋常人家,養妻活兒,省著點花,一輩子都不用愁了。
沈璁盯著裴筱,好氣又好笑,最后只能無奈地搖了搖頭。
“小騙子。”
意識到自己被拆穿后,裴筱反倒不心虛了,落落大方地對上沈璁的眼神,理直氣壯道:“若不是裴筱這樣,七爺可會來找我?”
“你要我找你,在法租界隨便一個地方晃兩圈不就行了?干嘛還吃力不討好地跑到英租界去?”沈璁眉頭輕蹙,“你就不怕我找不見你著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