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文探頭看一眼,說:“就是本季度的‘業績之星’之一呀。”
金蘭殊隨手打開了電腦里的系統數據庫,輸入了“宋風時”三個字——搜索結果只有一個,畢竟這也不是什麼常見的名字,從履歷和照片看來,這和金蘭殊認識的“宋風時”絕絕對對是同一個人。
歐文打量金蘭殊的反應有些好奇地問道:“是您認識的人嗎?”
“嗯。”金蘭殊有些含糊地點點頭,像是漫不經心地問,“季度獎勵方案呢?”
歐文怔了怔:“您之前不是說先緩一緩嗎?”
金蘭殊不滿地說:“我什麼時候說過了?獎勵優秀員工的事情能緩一緩嗎?”
歐文一怔,但迅速反應,畢竟,老板是不可能錯的,錯的一定是自己。
歐文點頭說:“是,肯定是我記錯了。獎勵方案,刻不容緩。我馬上去安排。”
“嗯,”金蘭殊點點頭,“不用急,下班前交給我就可以。”
歐文抬頭看了看時鐘,離下班還有一個小時——日你嬢的“不用急”。歐文點頭微笑:“是的,老板。”
退出辦公室之后,歐文給HR那邊打了電話:“金先生說要的門店季度獎勵計劃……方案出來的嗎?”
“啊?”HR大驚,“不是說緩一緩嗎?”
“誰跟你說的緩一緩?”歐文語氣尖銳,“獎勵優秀員工的事情能緩嗎?刻不容緩好嗎?”
“……”HR愣了愣,說,“是。您說得對。”
“好了,也別著急,下班前做出來就可以了。”歐文道,“金先生等著呢。”說完,歐文將內線電話一掛,一身輕松,坐等放工。
第十四章
宋風時在店里吃完了四塊只有指甲蓋大小的金箔巧克力,喝完了一杯熱騰騰的美式咖啡,便離開了門店。
他站起來的時候,已經覺得狀態好了不少。
當他走出了門店的時候,視線意外地停留在不遠處的一個男子身上。
挺直得像是鋼筆一樣的體態、線條流暢的側顏——
金蘭殊?
宋風時的心漏了一拍。
像是有所感應一樣,金蘭殊也將目光轉了過來,然后很快凝視住了宋風時。
宋風時緊張起來,咽了咽唾沫,不知該不該打招呼。
當宋風時仍在“大方打招呼”和“裝不認識”這兩個選項中猶豫不決時,金蘭殊已幫他做了決定一般地大步走來。
好吧,既然金蘭殊走了過來了,他只得揚起笑臉打招呼了:“是你?這麼巧?”
世界上哪有這麼巧的事?
但金蘭殊絕不肯承認自己是從資料庫里看到宋風時在這個廣場工作才特意過來的。
絕不承認。
金蘭殊便斬釘截鐵地說:“是的,就是這麼巧。”
宋風時還在干笑著想該怎麼回答,金蘭殊卻先朝宋風時撇撇頭,說:“走吧。”
“去哪兒?”宋風時沒反應過來。
“逛街。”金蘭殊說,“買衣服。”
金蘭殊的語氣還是沒得商量那種,宋風時只得跟在金蘭殊身后,覺得自己活像個小跟班。
金蘭殊像是想起什麼一樣,看了看腕表,又瞥宋風時一眼:“你這麼早下班?”
說起來,剛剛金蘭殊還特意去了寶梵琉的門店一趟,卻沒見到宋風時,撲了個空,沒想到卻在準備放棄的時候遇見了他。
宋風時像是忽然想起了金蘭殊是自己的老板一樣,驀地心虛起來:“我……我是有點不舒服,提前下班了。”
金蘭殊凝眉:“哪兒不舒服?”
語氣帶了點罕見的溫柔。
但因為句子過分短促、語氣過分稀罕,讓宋風時以為自己又產生不合時宜的錯覺了。
宋風時紅著臉說:“你還問呢。”
金蘭殊愣了愣,很快明白過來,便在宋風時耳邊帶笑低語道:“失禮了。”
宋風時一下子就滿臉通紅。
金蘭殊看著宋風時變紅的耳根,分外愉悅。
宋風時則忸怩而生硬地轉換了話題:“你平常都去哪兒買襯衫?”
金蘭殊說:“如果是正式場合穿的會找公司的設計師做,平時就買普通牌子的。”
宋風時有些意外:“你要穿別人的牌子,不會顯得不支持寶梵琉嗎?”
金蘭殊說:“我每天為寶梵琉加班,還不夠支持?”
宋風時聞言,驚訝問:“你可是寶梵琉的總裁呀?”
“我現在是。”金蘭殊更正道,“寶梵琉只會是我的一個經歷,而不可能成為我的全部。”
宋風時一怔,半晌又想明白了,金蘭殊是代表夔龍集團而來的,集團掌控著好幾個品牌呢!顯然,金蘭殊根本不滿足于只當旗下一個品牌的CEO。
宋風時笑笑,說:“那你為了寶梵琉也算殫精竭慮了,卻只是當它一個節點、一個經歷。”
金蘭殊答道:“既然要做,就要做到最好。”說著,金蘭殊的目光投向了處在商場顯眼位置的寶梵琉廣告牌,淡淡說道:“我想要的是,別人提到寶梵琉就一定要想起我;但提到我,卻不一定要想起寶梵琉。”
這就是他的想法,非常自我又自大的想法。
也很符合金蘭殊的性格。
宋風時其實很羨慕。
他總不敢自大,也不敢太自我。
他想自己會如此迷戀金蘭殊,也必然是因為“越是缺什麼,越是愛什麼”。
就像是他們這些奢侈集團的基層員工,特別愛穿名牌。
宋風時也愛穿名牌——他當然是喜歡潮流產品也喜歡設計美學的,但他更多的將自己定義為“尋求群體認同型的奢侈品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