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蘭殊就成了他心里的玫瑰花蕾。
宋風時回國后,得到了一個不錯的時尚集團的offer,職位是助理。助理薪水微薄,不足以支撐他在大城市的生活,而且,既然去了時尚集團坐辦公室,吃穿都要“得體”起來,花的就不少了。更別說,他還欠著他親爸的“學費”要還呢!
為此,他不得不放棄這個似乎有更好前程的工作機會,在學姐的介紹下去了寶梵琉的門店當導購。
導購的薪水算上提成的話,確實會比坐辦公室的助理要高。
現在宋風時也做到店長的職位了,可是他仍然抱有遺憾,覺得如果自己當初去了做助理的話,說不定現在就是一個更好的人了。
但想這些都沒有意義了。
他很多時候都不好意思聯系老同學,直到最近被學姐拉近了校友群,才重新看到了老同學的SNS號,盡管如此,他還是不會主動加誰的好友的。
他覺得,應該任何一個人都混得比他好吧!
因為他被拉入了校友群,便又隨之被拉入了班級群。班級群里的人還開玩笑說:“本來除了你和金蘭殊,都齊了。現在就差金總了。不知道你這個‘前室友’能不能聯系上他!”
聽到“這個班級群原本就差宋風時和金蘭殊”這個消息時,宋風時就感嘆:“怪不得大家都說‘只有混得很好和混得很差的人不愿意聯系老同學’。”
旁人又叫他聯系金蘭殊的時候,他又不得不更為窘迫地回應:“我好久沒見過他了。”
其實大家也都是隨便說說,誰能認為宋風時這個不起眼的窮小子能夠聯系得上現在閃閃發光的金蘭殊呢?
連宋風時自己都不敢想了。
下班后,他郁郁然地獨自坐在吧臺旁獨酌,想起以前的事,感慨萬千。
宋風時上班的時候總是笑臉迎人,對待下屬也是和煦溫暖——但那都不是他,都是服務業里的一個合格的從業者而已。只有下班的時候,坐在這個角落的時候,他才能擁有屬于自己的時間,可以不將笑容掛在嘴角。
這兒的酒保也認得宋風時,每次他來,都給他倒一杯加冰的金湯力。
宋風時一邊獨酌、一邊感慨。
過了一會兒,酒保遞來了三角杯裝載的馬天尼,清澈的酒液里還擱著一串青橄欖,看著就生津止渴。
這不是宋風時點的,但是看著這個架勢,宋風時也明白是怎麼回事——果不其然,酒保臉帶微笑地說:“那邊那位先生請您喝一杯。”
這倒不是不常發生的事情。
宋風時長得清秀,又是一個人來的,偶爾有人送酒搭訕,都很正常的。
宋風時一般不愛喝別人的酒,況且他酒量也不好,平常喝一杯就停了,不會再喝。但那串青橄欖看起來不錯,他便用手指捻起它,啟唇叼起了一顆圓潤的橄欖,咽進嘴里,同時順著酒保的眼神看向贈酒的人——這不看不打緊,一看就祂媽緊——坐在吧臺另外一個角落的,穿著利落西裝的男人——那明眸善睞、瑰姿艷逸——正是宋風時心頭塵埃盡落處的玫瑰花蕾啊——
金蘭殊!
金蘭殊看著和以前很相似,因此宋風時能一眼將他認出,但又看著和以前很不相似,讓宋風時陷入彷徨錯亂。
從前金蘭殊盡管卓爾不凡,但還是有些稚氣未脫、又為世事所困,鋒芒也掩藏不了落魄。
如今的他,正是意氣風發,又歷經不少世事,更添許多的風流驕貴,若說以往是玫瑰花蕾,那現在就是玫瑰怒放了。
燦爛得讓宋風時移不開眼睛。
“唔……”宋風時喉嚨一哽,竟然將嘴里的整顆橄欖吞進去了,“唔——”
宋風時捂住喉嚨,臉色發白。
“啊。他嗆到了!”酒保大叫,“救命啊!”
金蘭殊立即沖上前,從背后用力箍住宋風時的腹部,狠狠一頂,一個利落的海姆里克腹部沖擊法——宋風時白眼一翻,終于將噎在呼吸道的橄欖給吐了出來。
——這就是他們第一次用力擁抱。
真是令人窒息的浪漫邂逅啊。
第七章
原本,云泥之別的昔日同學相見,應該是有些尷尬和疏離的。
可卻因為被噎住了這個鬧劇,將尷尬提升到了極致,反而就“否極泰來”,彼此都不尷尬了,索性相視大笑起來。
他倆笑了一陣子,便相攜在卡座坐下。
“你是怎麼回事啊?”金蘭殊說,“這都能噎著。”
宋風時拿出應對客人那套,笑道:“是我福薄,消受不了金總的賜酒啊!”
金蘭殊擺擺手,說:“別喊我‘金總’。”
宋風時正想說金蘭殊真是“平易近人”,金蘭殊又道:“好土。”
宋風時便想敲自己腦袋,說自己傻,金蘭殊怎麼可能“平易近人”?
以前還是個落魄學生的時候就脾氣難頂,現在當了總,肯定要拽上天了。
金蘭殊與宋風時說起話來。金蘭殊又叫來了酒保,吩咐道:“再來一杯吧,這次什麼都別放了。小宋消受不得。”
宋風時捂著鼻子,不好意思地笑笑。
酒保也跟著笑笑。
金蘭殊和宋風時便聊了起來。
酒吧的燈光曖昧又柔和,讓金蘭殊如《美女與野獸》中蒙在玻璃罩里的艷麗玫瑰,有種夢幻的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