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當名士》第54章

  便有書吏捧著宋時他們丈量田畝時收到的、事后經陰陽生改寫成正確格式的訴狀,上堂來一字字誦讀:“告狀人田廣告:為王家管事王春欲將田家世代租種土地轉佃他人, 廣家不允,春便使村里惡少打傷廣父子兄弟三人、搶割莊稼、毀壞農具,使田家不能交租,被迫退佃事,上告本縣正堂老爺宋施行。”

  宋縣令一拍驚堂木,沉下臉,威嚴凜凜地說:“把無關之人拉到廊下待審,帶原告上堂!”

  不一時便有兩名衙役架著苦主田廣上堂。田廣雙腿有些瘸,上堂便跪趴在地,號哭痛罵,不住磕頭懇求宋縣令替他做主。

  那王春卻是個投身的管事,不是頂著功名的王家人,沒有不能打的規矩。宋縣令有意殺雞儆猴,扔下一把白頭簽,重重喝道:“先打十杖,再拶十下!”

  眾差役虎狼般撲上去,抓著他便打,狠狠地打了十記,又用新竹做的拶子拶,拶得他兩手指根高高腫起來,人也慘聲哀號起來。

  行刑的差役喝道:“不準嚎,再嚎便算你個咆哮公堂,再敲十五板!”

  宋縣令自上任以來,審案已也頗在行,上了堂便是一臉威嚴,該打板子就重重的打,全不是平常那個與人為善的小老兒模樣,叫犯人看了就心虛膽寒。那管事王春已經叫打得腿軟了,只是覺得咬死不認,王家還能保他,寧肯苦苦熬刑,一迭聲地叫屈。

  實則這案子沒甚委屈,是上任縣令在時審過一回的,人證物證俱在。他們因保密的緣故不方便走訪新案件,便都從舊卷宗中挑出罪證確實,卻因王家勢力被輕判的,叫來原告、證人,今日正好當庭審判。

  當時前任縣令屈于王家之勢,主動替他家的人開脫,將案卷輕輕做成了個爭執間失手傷人,只讓王家幾個莊戶、家人挨了板子,一人罰幾刀紙就算了。到了宋縣令這里,卻是奔著要王家垮臺的目標去的,不要紙也不要錢,只要他服罪。

  王春心志雖強,卻強不過縣里半年多前新制的大小板子和拶、杠等刑具,挨得遍身鮮血淋漓,終于還是松口認罪了。

  堂下有衙役一聲聲將堂上的話音傳出去,縣衙外圍著聽訟的百姓便都知道,新來的這位宋縣令敢動王家、能動王家,如今王家的老爺們雖然還能高高在上,但管事家人們……

  他們也可以試著告一告了。

  在王家管事的一聲聲慘呼,苦主們的一聲聲號啕中,幾個衙役抬著一卷大紙從角門出來,清開圍堵在衙門外的人,徐徐展開圖畫,貼在縣衙右側長長的磚墻上。

  宋時跟在他們后面踱出來,右手提著一根細長竹枝做的教鞭,衙差們將圖完全展開,用糨子糊在墻上,抬手將鞭梢點在圖上一處紅藍兩條線圈出的空白間:“藍線所畫是縣里登記的、王家該有的土地;紅線畫的便是他家非法侵占之地。縣尊大人已查明王家五代數十年來侵占縣里土地共計十九頃五十六畝七分三厘……又倚仗先祖父官身而拖欠稅款多年,僅積欠糧稅一項,至今便計有六千二百八十五兩二錢九分三厘……

  “一縣丁口,為他家均背一兩五錢三分六厘的稅款。而因王家欠稅,而里長、糧長為之受追比至傾家蕩產者凡十三家,受追比而雙股俱爛、至今行走不良者有七人……因其包庇戶下人逃徭役,余者十六至六十歲人丁三十年間每年每人均多攤徭役六日……”

  帳不算到自己身上,不少看熱鬧的百姓還以為王家事與自己無干,只是新上任的縣令與王家生了齟齬,要借著官司從他家榨銀子。

但聽宋時報上這些因王家隱田而傾家蕩產、被打成殘疾的農戶,聽到自己這些年來為王家多出的稅款、多服的徭役,頓時入了心,再也不能將此事看成事不干己的熱鬧了。

  宋時看見他們的反應,心中暗暗滿意,對著墻上地圖勾起了一點淺笑:這群地主還想對付他?他可是從歷史上有過“打土豪、分田地”經驗的時代穿來的。不說他學了好幾年的神器毛概,就是隨便拿幾個抗日神劇的經驗,都夠手撕這些土豪劣紳了。

  他單手握著竹枝,如同握著心愛的意大利炮,在圖紙上清脆地敲擊了幾記,短暫地止住周圍的聲音,朗聲道:“王家家主王欽私占朝廷土地、欠繳稅款數千、包庇弟子逃役,更庇護家人犯下累累血案,罪不容赦!他已觸犯國法,無計逃脫,更包庇不了那些害人者了!有誰曾叫王家侵占土地的,受王家主人、奴婢迫害的,今日此時起,我宋時便為你們寫狀紙,定請大人給你們討還公道!”

  眾人被他的話嚇得靜默了一陣,奇異的安靜當中,忽然爆發出更驚人的聲浪:

  “舍人在上,小的們有冤情上告!”

  “小的是原先城北第十里里長的家人,深受王家之苦,求宋大人替小的們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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