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雖然平常大部分時候,他也是這副面無表情的寡淡臉,連高興時都這樣,但凌祈宴跟他廝混了這麼久,幾乎溫瀛一個眼神,就能感知他的情緒。
分明就是生氣了。
連著戳了三下,溫瀛忍無可忍,捉下他的手:“不許鬧。”
“那你告訴我,你到底在生氣別扭什麼?”
“沒有。”溫瀛偏不肯說,他不會告訴凌祈宴,別人對他的那些心思,即便凌祈宴不在意。
“不說算了。”
凌祈宴看著他近在咫尺的一張俊臉,心臟又砰砰亂跳起來,……這人長得可真好看。
以前他就覺得溫瀛好看,是難得一見的美人,如今他的美人在戰場上沾染了一身肅殺之氣,好似更迷人了,凌祈宴想著,原來他也有色令智昏的潛質。
被凌祈宴灼灼明亮的目光盯著看,溫瀛不由蹙眉:“你……”
凌祈宴的唇貼上去,小心翼翼地親了一口溫瀛的眼睛,再蹭著他面頰往下挪,摩挲過高挺的鼻尖,最后落在那張薄唇上,輕輕一咬。
溫瀛不再出聲,安靜看著他。
凌祈宴貼著他的嘴唇笑:“窮秀才,你長得真好看。”
“我這麼親你,好似占你便宜一樣。”
“只有我能親你,你可不許讓別人碰,知道嗎?”
溫瀛抬手,捏住他后頸,撬開他的唇齒,深吻。
第70章 喜歡何意
翌日,凌祈宴又一次出門。
他閑不住,總想出去玩,昨日那條街上還有一半的鋪子沒逛,趁著溫瀛忙公務,就又去了外頭。
街上一日比一日熱鬧,看到大成兵出現,那些巴林頓人雖有畏懼,但已不會像他們剛進城時那樣避而不出,甚至在凌祈宴走進間皮毛鋪子看貨時,還有人主動來求見。
來者是個三十幾歲,看著面相憨厚的漢子,自我介紹是對面鋪子賣馬具的,討好地與凌祈宴問起,能否歸還他被繳去的一柄短刀。
這人會些大成話,小心翼翼地與凌祈宴說:“只要刀柄和刀鞘就行,那柄短刀對小人十分重要,能否請貴人通融一二,將之還給小人?”
凌祈宴聞言有些意外,大成兵馬進城后,就將這些平民手中的利器都繳了,敢來討的,這還是第一個。
且這人似乎是看凌祈宴長得好,身上沒有兵匪氣,以為他是個好說話的,直接找上了他。
凌祈宴沒有當即說行是不行,只問:“卸去刀身,只留刀柄和刀鞘有何用?為何一定要討回去?”
那漢子黝黑的面龐上一陣紅,磕磕巴巴地解釋,說這短刀是他妻子未出嫁之前送與他的定情信物,這麼多年他一直隨身帶著,從未離身,沒了刀身他也想留著刀鞘和刀柄,做個紀念。
“定情信物?”凌祈宴頓時來了興致,竟有人送刀做定情信物的?
那漢子紅著臉道:“是巴林頓這里的習俗,隨身佩的短刀只送給傾心愛慕之人,被贈刀的那個收下了,就代表回應了對方的愛意,到死刀都不能離身。”
那個會巴林頓話的侍衛知道不少這邊的習俗,也與凌祈宴解釋:“巴林頓人確實有這樣的風俗,他們不常用劍,慣于用刀,互贈隨身戴的短刀是情誼深厚的表現,男女之間更常以之做定情信物,男子可以送女子,也有女子送男子的,不單是這邊,漠北那邊的部落也有這樣的習俗。
”
凌祈宴聽得稀奇,心念一轉,猛然間想起當年那姜戎去京中,也送了他一柄隨身佩戴的短刀來著……
當時他只圖那刀鋒利好看,高高興興地收了,然后轉手就送了溫瀛,后頭刀呢?
不記得了,好似不見了,又或許是被溫瀛帶走了?
所以姜戎為何要送刀與他?分明他們那時只喝了兩回酒,堪堪幾面之緣而已,要說情誼深厚,實在算不上。
凌祈宴思來想去,依舊不明所以,想不通干脆丟去腦后不想了,沒再多問,吩咐人帶那漢子去取刀。
晌午時分他才回去王府。
溫瀛不在,他今日一早就出城去了軍營,估摸著要到傍晚才回。
用過午膳又睡了一覺,申時凌祈宴再次出門,騎著他的小妖精去外放風。
后頭就干脆出了城,小妖精野性難馴,一直關在城中實在憋屈得慌,凌祈宴領著它去了城外的草場上。
來回狂奔近百里,小妖精終于暢快了,停在一處溪邊吃那豐腴的水草,凌祈宴自馬上跳下,嘴里也銜了根草,在溪水邊坐下。
天際暮云合璧、落日熔金,正值夕陽西沉時。
凌祈宴懶洋洋地伸腰。
他喜歡熱鬧,從前還做著王爺時,身邊總有一大幫紈绔子弟圍著奉承,如今來了這里,實在無聊得緊,可他好似已經習慣了,還能自得其樂,……要是那個棺材臉能多些時間,陪他一起玩就更好了。
想到溫瀛,凌祈宴又有些愣神,腦子里浮現起溫瀛那張怎麼逗都不笑,又分外好看的俊臉,忍不住嘴角上翹。
在他支著腦袋正發呆時,身后忽地有馬蹄聲傳來,凌祈宴回神站起身,下意識地握住劍柄,抬眼望去,待看清楚來的人是誰,松了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