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是最熱鬧的時候,幾個族群都要上山打獵,在鎮里工作的都是之前的“血奴”,其他人都還是得靠大山吃飯。
不過矮人們已經在鎮子周圍開荒,等把雜石雜草全部弄干凈,把土地松一松,就能先種些生長周期短的作物,冬天快結束的時候就能種糧食了。
說不定以后他們也就不用上山搏命,像人族一樣,靠種地和圈養牲畜就能活下去。
拜倫又送走了幾波人,他終于有時間喝口水了。
于是拜倫從桌子底下拿出一個保溫瓶,瓶子里是熱牛奶,他才喝了一口,嘴邊還帶著白邊,就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朝他走了過來。
拜倫把保溫杯的蓋子蓋好,急切的跳下等著,朝著那人跑過去。
等看清了對方的臉,拜倫才停下腳步。
“凱麗姐姐。”拜倫跟馮玲打招呼。
馮玲笑著說:“餓了吧?今早吃包子,知道你胃口大,我給你拿了四個。”
這可不是小籠包,是李姑包的大肉包,一個有成年女人的拳頭大小。
拜倫不是第一次吃包子,但他還是高興的小小歡呼了一聲。
馮玲忍住去拍拍他頭的念頭,把保溫盒遞給了他。
剛來的時候,馮玲完全不能欣賞地精的“可愛之處”,地精是墨綠色的皮膚,配著棕色的頭發,哪怕洗得干干凈凈,看起來都是臟兮兮的,而且地精也不像矮人,矮人的頭發天然卷,走在一起的時候像一只只小綿羊,地精的頭發則是細軟的,還容易出油,所以哪怕拜倫隔兩天洗一次頭,睡一覺起來頭發就油了,緊貼著頭皮。
完全不符合任何時代人類的審美。
但相處的時間長了,馮玲竟然能以欣賞的眼光去看待地精了。
在這里的所有種族中,地精是最弱小的,他們唯一值得稱道的是能生,地精生雙胞胎是常事,四胞胎都不太少見,而且和其他種族不一樣。
地精就像大熊貓,孩子剛出生的時候只有巴掌大,生長速度很快,大概五六歲就和成年地精的體型差不多了,雖然只是體型相似,但已經能讓奴隸主們掙錢了。
因為數量,加上溫順的性格,所以在奴隸市場里最多的就是地精。
“我先回去了。”馮玲說,“哈姆帶來的人沒找你麻煩吧?”
她昨天就看到那群無所事事的伙計跑到城門口看熱鬧。
拜倫挺起胸膛:“他們才不敢,我可是在給超市做事!”
馮玲被拜倫“狐假虎威”的樣子逗笑了:“好,你去忙吧,中午我再來。”
拜倫朝馮玲揮揮手,提著保溫盒回去了。
他再次坐回了桌子前,迫不及待的打開了飯盒,肉包子的香味鉆進他的鼻子,讓他還沒吃就享受的深吸了一口香氣,口水都開始不自覺的分泌。
拜倫甚至能回憶起上一次吃包子時候的感覺。
一口咬下去,先是蓬松的包子皮,咬開一口后自然有肉汁流出來,肉汁和松軟的包子皮在口中融合,哪怕沒有吃到里面的肉餡,都讓拜倫覺得幸福了。
不過現在的拜倫已經不是那個逃命的小地精了,他只是看了眼包子,又把蓋子蓋了起來,他要去洗手。
吃東西以前要洗手,這也是凱麗教他的,他們都那麼做,所以他也要那麼做!
拜倫把蓋子蓋好后就走了,他也不擔心別人去偷,之前他也經常這樣,回去的時候東西都還在,畢竟對鎮子里的居民來說,有超市雇員頓頓送飯的拜倫是他們不能得罪的存在。
洗好手,拜倫哼著歌一蹦一跳的回去,只有這個時候,他才像個孩子。
但這次,拜倫走到一半就停下了,他愣在人群中間,四周都是吵嚷的地精和矮人們,而他什麼都聽不見,只能看到桌子被幾個哈姆帶來的人霸占了。
他們直接坐在桌子上,手里就拿著他舍不得拿臟手去抓的包子。
一瞬間,以前那些他還要忘卻的回憶都朝他涌來,還是奴隸的時候,鞭打他們的人就和這些人一樣,他們個子很大,胳膊也有力,他們穿著簡便的衣服褲子,腰間還會別上一根鞭子,能隨時抽出來,打在他們身上。
拜倫不知道自己是怎麼走到桌邊的,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張開的嘴。
他聽見自己對這幾個比兩個他都高的男人說:“這是我的早飯,你們得還給我。”
幾個伙計互看一眼,都在短暫的錯愕后大笑出聲。
金發的男人穿著一件沒有袖子的短衫,炫耀般的敞開胸襟,露出自己的胸毛,身上還帶著濃濃的體味,他吃完最后一口包子,甚至還打了個嗝以后說:“你憑什麼說是你的?你只是一個地精,誰會給地精吃這麼好的東西?”
他們認為這個看大門的地精是超市老板的奴隸。
不然為什麼別的伙計都在店內,就他在大門口?
拜倫氣得臉都紅了:“就是我的!是凱麗姐姐送來給我的!我是地精怎麼了?!我是地精就不配吃包子嗎!”
他吼得聲音太大,大到那些還沒進山的地精也聽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