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衛良驥聽聞守在門口的年輕人可能會發難,先是一愣,繼而便笑了。
是一種過來人面對年輕人處理感情的方式,既看透一切又并不贊同的態度。
他沒就此事發表意見,只建議道:“既然已經逃離是非之地,時先生大可嘗試摒棄,嘗試開始一段穩定、健康的關系。”
好在沒等到半小時,就有其他人登門拜訪。
是潘家偉,他為了赴約提前從外面回來,自己也沒完全弄清楚情況,只大概告訴時濛:“我剛路過早餐店,那兒遭賊了,連你給他們畫的那幅畫都不見了,警察想請你幫忙參與調查。”
事發突然,時濛趕緊過去。
衛良驥還要趕回楓城,時濛順便送了他一段。
從兩人的圍繞著畫展開對話中得到重要訊息,潘家偉回到早餐店與老板娘一合計,一致認為這小偷是沖著畫來的。
“我這損失幾天的營業額是小,畫家給畫的畫沒了,才是大啊!”長著圓臉一團和氣的老板娘此時愁眉苦臉,“早知道不給畫掛在外面了,應該藏在家里的。”
即便當事人這麼說,警察還是詢問了其他細節,諸如近來周遭有沒有發現可疑人物,或者與他人鬧矛盾、結仇之類。
老板娘仔細想了想:“沒有啊,我們這兒都是鄰里熟客,生面孔都少見。”
圍觀的鄰居也證明,早餐店家的夫妻倆做生意十來年,為人甚是和善,加之整條街的鄰里街坊都親如家人,怎麼會結怨。
就在調查陷入僵局的時候,潘家偉突然插了一嘴:“要說可疑人物,這兒不就有一個嗎?”
順著他手指的方向,眾人看見了站在時濛身后不遠處,守護神一樣的傅宣燎。
老板娘擺手:“欸不是吧,這小伙子人挺好,先前我個矮夠不著,還是他幫我把畫掛上去的。”
周圍也有覺得傅宣燎眼熟的,不過難免對突然闖入的外地人懷有疑慮。
警察便采納了圍觀群眾的意見,上前問了傅宣燎幾個問題,包括姓名,從哪里來,來干什麼,還有住在哪里。
“從楓城來。”
“找人。”
“住自己車上。”
傅宣燎的回答簡單明了,只在被問到找誰時,看了時濛一眼,又飛快地收回目光,像是怕給他添麻煩,說:“找一個很重要的人。”
圍觀者開始竊竊私語。對這樣一個語焉不詳又來路不明的外地人,換誰都很難給予信任。
可是從他的衣著談吐來看,又不像會偷東西的。
本著寧可錯不可漏的原則,警察接著盤問:“兩個小時前,也就是下午十二點半,你在哪里?”
下午十二點,是早餐店老板娘聽到窗戶被砸破的時間。她忙了一上午剛躺下沒幾分鐘,就匆忙披上衣服趕到前院的店里,還是晚了一步,小偷的影子都沒見著。
偏偏此處還是道路拐彎,監控死角,警察剛剛去社區監控室,一整條空蕩蕩的街,就這塊,什麼都沒拍到。
未待傅宣燎回答,時濛先想起兩個半小時前,也就是正午十二點,他在廚房燒水,透過窗戶看到傅宣燎在啃面包,就著一瓶礦泉水。
那種速食面包,味道算不上好,勝在方便省時,拆開就能吃。
時濛大概能猜到傅宣燎選擇這種面包的原因,他說過,以后的每個周六,都會用來陪伴自己。
所以他不可能跑去別處,一分鐘都不可能。
然而這件事,除了時濛,沒人可以為他證明。
果然,傅宣燎說:“我在街道上。”
警察問哪條街道,傅宣燎說了時濛家出來的那條街的名字,離早餐店很近。
“你在那里干什麼?”警察接著問。
“等人。”
“等誰?”
幾乎與傅宣燎的“這個無可奉告”同時,時濛開口道:“可能是等我。”
話音落下的當時,時濛便捕捉到傅宣燎臉上的近乎喜悅的神情。
只是可惜了,很快,這份喜悅就會被摔得粉碎。
因為時濛腦中已經萌生出一個大膽的想法,與報警可以得到的效果相同、甚至更一舉多得的想法。
警察以為他想為傅宣燎做不在場證明,便轉向他,提問:“下午十二點半,你和他在一起?”
“不是。”時濛說,“我和他約在十二點,可我有事耽擱去晚了,十二點半他已經不在那里。”
他說的多半是事實,從窗戶里看到傅宣燎是在十二點,十二點半的時候,他已經坐在餐桌前,并不清楚傅宣燎是否還在原地。
所以這不算說謊,時濛告訴自己,他只是把當年加諸在自己身上的污蔑,還回去而已。
雖然傅宣燎如他所料地受到了沖擊,整個人先是怔住,接著眼底暗色浮動,剛顯露的一點笑意也淡了下來,變成近乎透明的慘白。
他看著時濛,視線平直坦蕩,似在詢問。
至于問什麼,是只有他們兩人知道的密語。
急促戰栗的心跳中,時濛聽見有一個聲音在耳邊說:對,就是這樣,還給他,把那些痛都還給他。
被誣陷,背負偷畫者的罪名,再被百般輕賤侮辱……若都用命運弄人來解釋,未免太輕易,他遭受的這些,究竟算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