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忍不住多看了幾眼。
李英達說:“去見個高中女同學,提前一晚上就熨襯衫,次次出門去見我,也沒看你這麼上心過。”
林朝陽低頭不語,將最后一道褶皺抹平,方摁停熨斗,慢聲細語地說:“還說自己不吃醋,你看這話里話外,我老遠聞到一股酸味。”
“我才不吃司南姐的醋,”李英達趴在沙發上,把頭搭在靠枕一頭,眼巴巴望著林朝陽。
大毛有樣學樣,也把頭搭在靠枕上,一人一狗并排瞧著男人熨衣服。
“我是吃你的醋。”他擼了擼大毛的頭,自言自語道:“你說是不是啊?大毛。”
李英達最后還是跟林朝陽去了。
對此某人早就見怪不怪,論天下第一心性善變者,李英達屬第二,沒人敢稱第一。
去之前,李英達反復強調,自己只是出于林某人的人身安全考慮——畢竟現在這個年代,有個帥氣老公是件極危險的事——總有豺狼虎豹們對他虎視眈眈著,如若有的選,他恨不得在林朝陽身上裝上百十來個攝像頭,可有時想想,又覺得這樣莫名變態——總之不管啦,喜歡就要熾烈擁有,起碼他不后悔,自己狠狠擁有過。
林朝陽將車停在離新天地百十來米的地方,馬路對面等紅燈的功夫,一個女孩推著滿車的花路過。
紅燈微閃,行人蓄勢待發,唯李英達寸步不挪,眼睛直勾勾盯著花車上頭堆放著的滿天星。
“帥哥,買束花吧。”女孩熱情推銷,晃了晃手里的價碼牌,“十塊錢三把,好便宜的。大學生創業不易,支持一下吧。”
就差把二維碼直接貼在男人的額頭上。
林朝陽斜眼瞟了下某人,揶揄地說:“想要不想要?”
李英達咬住唇,躊躇十幾秒,果決道:“算了,我們還是走吧。”
“為什麼不看看呢。”被這麼一說,林朝陽反而不想走了,他伸出一只手,撫了撫身旁的一束德國玫瑰,藤身上還帶著刺,但花色分外怒紅。
李英達說:“花是好花,人也是好人。只是無論再好的花,買回去放著,插在瓶子里,過了十天半月就要壞掉,就像人一樣。這樣短暫地擁有,我還不如不要。”
林朝陽輕輕笑了笑,拈下一片本就快脫落的葉,放在鼻子邊聞了聞。
李英達見他不說話,又說:“不過如果你要送的話,那我可以勉強考慮一下。”
女孩說:“我覺得先生適合百合,總覺得您皮膚白,襯白色更秀氣、更好看。”
李英達不語,他等著男人給他挑。
林朝陽默契地抽出一枝百合,夾在兩指間,一一掃過每片花瓣,又嫌不滿,轉手取出另一束橘金色的花束,那樣的滾燙金色,倒有幾分像向日葵。夕陽照射下正好看。
女孩拍手叫好,“先生好有眼光,這是進口培育的郁金香,按理說,這個季節是不該有的。”
林朝陽聞了聞,嗯,氣味還算新鮮,沒有人工催熟的痕跡,當下對自己的選擇更滿意了。
李英達說:“以前聽荷蘭舍友說,在十七世紀初,郁金香身價暴漲。無數富人為擁有一枝郁金香而驕傲,不像現在,想買的話,哪里都能買到。”
林朝陽淡淡地說:“你喜歡嗎?”
李英達說:“你買的就喜歡。”
林朝陽又說:“想看你別在耳朵邊的樣子。”
李英達舉起他的手,對準二維碼。
那還不快付錢?!
孫仁提前等在了新天地一層,作為中間人,他覺得自己有義務提前到場。
只是出乎他意料的是,林朝陽只說帶一位朋友,卻不知,是位如此出塵的大美人。
他遠遠看見,馬路對面走來兩個男人。領頭的那個襯衫規整,深寶石藍襯衫一角,別著一枚水銀色的天鵝胸針。
而他旁邊那位,面孔似曾相識,好像在哪里見過,鬢邊還頗為騷情地別著一枝花,花上還沾著露,不知道的還以為剛從夏威夷度假歸來。
孫仁盯著他看了半天,癡癡對林朝陽說:“我是不是……是不是在哪見過你這朋友?”
林朝陽眺了某人一眼,應該沒有,他從沒帶李英達見過自己的同門。
出了電梯,孫仁方恍然大悟,忙拍手道:“我想起來了!你是不是那個……就那個……”
“環球時聞,李英達。”李英達端出一股正派的播音腔,林朝陽頓時回到以往收聽節目的氛圍里——
過去數年里,他無數遍對著電視電腦重復收聽著這樣的聲音,哪怕他從不關心這個世界上又發生了哪些新鮮事,哪怕那聲音每天只短暫出現半小時都不到。可只要有他在的地方,便能使自己收獲心安。
寶萊納主打西式簡餐,偶爾還能遇上樂隊演出。
林朝陽一行人趕早,用餐的人不多,據孫仁說,那位陳小姐還在路上,半小時才能到。
于是男人自覺玩起了消消樂,邊打發時間,邊陪孫仁閑聊。
李英達好交際,端著杯莫吉托在吧臺跟調酒師攀談甚歡,更一時技癢,沒能忍住,沖到小舞臺上,想即興彈唱一曲。
男人在交談空隙里瞧了他一眼,還是那樣活潑好動,還是那樣“翻云覆雨”。
他坐在迷離的彩燈下,臉上綻出赤橙黃綠青藍紫,耳邊戴著自己送他的郁金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