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朝陽下意識凝身,往后小退一步,退回到陰影里。
“扔了吧,便宜貨。”是李英達的聲音,他說話時總帶點鼻音,“早該扔了,這應該不是我的吧?”
話里滿是風輕云淡。
“我從來不穿沒有牌子的東西。”男人談話繼續,溫和不改,“阿姨要是喜歡,就送給您吧。”
男人心頭一攝,寒氣從腳底升起,形成一圈冰藍色的霜花。
“誰?”屋里傳來腳步聲,噠噠噠,李英達走了出來。
“嚇死了,我以為是誰。”男人臉上略松弛了一下,拍了拍胸脯,順手撿起沙發上的抱枕:“隨便坐啊,家里蠻亂的。”
林朝陽將加濕器放在茶幾上,澀澀道:“給你買的。”
李英達掃了眼外包裝,連碰也沒碰,只說:“啊,是禮物嗎?”
“是的吧,不過不是什麼大牌子。”林朝陽捧著茶,仿佛在茶面里,看見自己蹩腳的五官。他想要逃。
李英達說:“沒關系啊,你愿意送,我就很開心了。真的。”
“那......你忙吧,我先走了。”林朝陽放下杯子,坐立難安,他想,自己此刻的姿態一定非常難看。
李英達意識到氣氛的尷尬,還以為他在為昨夜空調的事生氣,他眼中的林朝陽總是敏感,且極具哀思。
出門前,男人握著門把手說,“我記得以前,送過你一條圍巾吧?”
李英達恍然,面色唰一下紅了,忙將腳邊的垃圾袋往身后踢了踢。
“想扔就扔掉吧,我不介意的。”林朝陽嘆了口氣,眉眼一點點黯了下去,“我是說加濕器啦。”
李英達感到前所未有的愧疚。
他真不記得,那條圍巾是林朝陽送的。泛黃的回憶里,有許多人送過他諸如此類的禮物,什麼手工筆記啦,小裝飾球啦,手寫賀卡啦,那些東西零碎而泛濫,堆在他的衣柜里。
去美國前,他只選擇將那條圍巾塞進了有限的行李箱里。文澤西州冬冷夏熱,圍巾只在特定季節里才會派上用場。那時他是記得的,那是林朝陽贈予的,就算用不到也要放在身邊,偶爾拿出來聞一聞也是好的。
怎麼回國就忘了呢?
當真是喝酒誤事。
他站在窗簾后,目送林朝陽一路走遠,直到看男人跟隨人群,鉆進地鐵口,方才悻悻然從垃圾袋里翻出圍巾。
那是林朝陽人生中第一條手織圍巾,男孩手拙,針腳織得歪歪扭扭,一看就知道是新手作品。
毛線是他去姑媽家選的,林朝陽的姑媽擁有一整面墻的華麗刺繡,紡織了得。
林朝陽有段時間常去她那兒看表姐們織小玩意兒,他多避諱,覺得男孩子碰這些東西,好娘。
后來這件事被李英達知道,他說,這有什麼?為什麼男孩就不能打毛線,為什麼女孩不能剃光頭?你總是活得太端莊。
有了李英達的慫恿,林朝陽第一次嘗試著跟表姐學,從織零錢包到織小毛衣,在門邊一坐一下午,那是他最舒展的時光。
后來鼓起勇氣,他將人生中第一次且算入眼的作品捧到李英達面前,一條墨綠色的圍巾,像植物一樣的綠,充滿生機的顏色。
從此高三學生堆里常常出現一個戴著綠色圍巾的少年,騎著山地車,龍頭上別著一束向日葵,騎車路過時有一陣香風。
林朝陽在地鐵上戴著耳機,手機里滾動播放著百詞斬。
陳年的□□慣,心情不好時,他就愛背英語單詞。
別樣的語言能帶給他近乎神圣的平和,降噪耳機將一切嘈雜阻絕在外,為他樹立起堅不可摧的高墻。
耳機里,徒留機械的單詞朗讀聲。
他照著單詞卡默念:princess,公主。
少年笑如銀鈴,乘風掠過。
Prince,王子。
李英達回頭,和向日葵溶為一色。
princess,公主;prince,王子。
自古相愛兩難全。
☆、雙環
李英達深呼吸了三下,方舉起手敲了敲門。
不一會兒,門被打開,門后鉆出一張紅撲撲的臉。
李英達還沒進門,便聞見一股水果腐爛的味道。混合著變質的中草藥氣味,他仿佛誤入災區的不速之客。
即便這是一次早就約定好的登門造訪。
數學書翻到第七十三頁,紅藍水筆都已準備完畢,男孩下意識理了理袖口,將有圖案的那一圈正對身旁的空位。
他足足等了十多分鐘,才等到林朝陽進門,今天講一模卷,李英達區區六十分不到。
林朝陽先用紅筆劃出他每一道錯題的失分點,然后結合課本里的具體單元,逐一講解基礎概念和定義。李英達雖一知半解,但聽得盡興。
哪怕……
哪怕他覺得某人身上的味道并不太好聞。
講了半小時有余,隔壁房間一陣咳嗽聲。林朝陽放下筆,跑進廚房倒了一盅中藥,然后雙手捧到房間里。李英達好奇,跟著瞅了一眼。
原來植物人是這樣。
那便是林朝陽那高位截癱的爺爺。男孩看著床上的人,試圖透過他骷髏般的凹陷面容,找出一絲“其實林朝陽過得也沒那麼慘”的證明。可他失敗了,他親眼所見,林朝陽將手探進被褥里,替他徒手拂去排泄物與口水。明黃色的穢物粘在他手上,他視若無睹,便盆里還積著一灘沒來得及傾倒的晨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