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法語中的“難以消逝之愛”。
他知道,李英達是信永久的,哪怕永久難得。
世間愛意襲來如山倒,□□消散時,又如抽絲。有情人兜兜轉轉,輾轉辛苦,到最后,發現原地站著的,還是那個念舊的人。
李英達家在閔行一處商用兩住區內,不為別的,只圖去臺里方便。傳統電媒的攝制基地總在市區數十里外,遠避塵世,也還算清閑。
小區安保嚴防,進出門都需要指紋加刷卡。李英達拖著某人,騰不出手刷門禁,保安大哥走出來,黑漆漆的夜里瞅了他好幾眼,嘀嘀咕咕地說,“我是不是在哪兒看到過你?”
李英達說:“全國人民都看過我。”
大叔“啊哈”一聲,恍然大悟,“我記起來了,你是不是就是環球時聞的主播?我們一家老小都可喜歡看您節目了。”
李英達含笑點了點頭,不用示意,保安大哥便開了門禁免他刷卡。
“你還是穿西裝時更帥。”
臨走前,李英達聽到保安滋出這麼一句。
“我也覺得......”懷中人喃喃,醉意懵懂。
“規范來講,醒酒還是要用葡萄汁,因為葡萄中含有一定滴石酸類物質,可以降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另外蜂蜜水也可以幫助醒酒,還能減輕頭痛以及惡心嘔吐等癥狀......”
李升不放心,在微信上喋喋不休地叮囑著,一股子學術味兒。
李英達給自己倒了杯水,拉開冰箱,空蕩蕩的,哪有葡萄和蜂蜜?
他回頭看了眼沙發上的男人,睡得像頭豬,看樣子暫時不會醒。李英達又重新拿起鑰匙,順帶提走了門口垃圾,下樓買醒酒的材料。
十五分鐘回到家,沙發上空空如也。李英達放下東西,左右尋找,終在半開門的陽臺上,發現了男人。
他兩腳懸空,背對著自己坐在陽臺上。幸而外圍有防護欄,摔下去也無妨,李英達也常在閑暇時坐在這里聽歌,他看男人左耳里,塞著一只耳機。
李英達走過去,從后抱住他,將臉貼在他寬厚的背上。
“聽什麼呢?”他替眼前人捋下鬢角上的碎發,毛絨絨的,仿佛產自羔羊。
林朝陽含著嗓,吐出一口酒氣,迷離著眼說:“《千千闕歌》,陳慧嫻的。”
李英達扯出笑,將額頭抵在林朝陽的額頭上。兩人側顎線間,鋪開萬里星光。
“你好土啊,”男人笑著搖了搖頭,刮了刮他的鼻子,“還和高中時一樣,喜歡這些老掉牙的歌。”
“你也聽。”林朝陽把另一只耳機塞進他耳里,一股粵語女音襲來。
李英達聽到的頭一句便是,“來日縱使千千闕歌,飄于遠方我路上。”
男人哼然開口,“來日縱使千千晚星,亮過今晚月亮。”
“都比不起這宵美麗,亦絕不可使我更欣賞。”
李英達跟隨曲調,輕輕唱了起來。
“Ah~~~因你今晚共我唱......”兩人的歌聲疊到一處,星光散落人間,“臨行臨別,才頓感哀傷的漂亮。”
“原來全是你,令我的思憶漫長,何年何月,才又可今宵一樣?”
“停留凝望里,讓眼睛講彼此立場,當某天,雨點輕敲你窗,當風聲吹亂你構想,可否抽空想這張舊模樣......”
......
“大晚上的鬼叫什麼?還讓不讓人睡了?!”
隔壁樓里,女人推開窗來,破口大罵。
兩人頓將歌聲止住,看了彼此一眼,撲哧一笑,飛快躲回屋里。
星河燦爛吶。
☆、紅顏
林朝陽做了一個很長的夢。夢里有破碎的旋轉木馬,失而復得的金斧頭,和一塊等待維修的男士腕表。
它們齊齊出現在眼前,浮空轉了幾圈,最后化作彩色的顆粒,逐一消失。
男人恍恍醒來。
第一縷陽光透過窗,照見李英達潤白的頰。他從小膚白,為林朝陽所羨,那種白有別于先天的透亮,而是一種雕篆過的美——這種美的代價往往指向高昂的護膚品成本——李英達從高中起就有涂抹神仙水的習慣。
林朝陽羨慕極了。不只為了那赤.裸裸的物欲。還有他面對消費時坦然。
比如現在,林朝陽放眼望去他的臥室,五十來平米,一個人住綽綽有余。
草灰色地毯是宜家網紅款,純白四件套來自MUJI,床頭柜上放著Bomma呼吸燈,Bomma是一個捷克小眾燈具品牌,林朝陽也只在土豪師兄的家里看到過一次。
他抓過床單,放在鼻子尖聞了聞,是高奢酒店的味道,只不過因為自己昨夜的迷醉,混入了一絲倉促的酒氣,平白拉低了這間屋子的氛圍。
男人略有些臉紅。
“你醒啦?”李英達翻了個身,掀開被子,露出光潔的上身。
衣褲堆在床尾,他勾勾指頭,扯過一件裹在身上,起身攬過水杯。
林朝陽從床上坐起,昨夜酒精亂事,他只記得兩人在陽臺上唱歌的事。事后他們逃進屋子里,解衣,熱吻,像兩匹身上著了火的狼。
他們從沙發滾到地上,順著地毯,一路電光帶閃,涌進臥室,至于之后如何……
男人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舔了舔指腹,上頭還帶著某人身上的香水味。
“你先洗我先洗?”李英達抱著胸,不懷好意地湊到男人懷里,大眼閃爍,“要不然……一起洗?”
“你別胡鬧。”林朝陽將人一個公主抱,從床上跳了下去,空氣中躍動起金色粉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