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殺了你以后,”刺客說,“我會自己去取,不用操心。你作好準備了?”
姜恒沒有再說話,慢慢提起劍,觀察那刺客的舉動。血月上次消失,已是六年前的事了,耿曙懷疑他們仍然未曾打消這個念頭,遲早有天會來。
他們主動找過多次這刺客的下落,卻始終無所獲,就像梗在心頭的根刺。
真正的刺客,會等待很久很久,直到所有人都忘了這件事的時候。
如耿淵,為了殺人,可以足足等上七年。不知為何,姜恒想起了母親的那句話——用劍殺人者,就該落個劍下死的結局。
這是仇家遍布天下之人的宿命,永遠也躲不過。
痛失所愛,也許也是耿曙注定的宿命。
“待會兒將我尸體處理干凈點,”姜恒小聲道,“我不想他太難過,就當我失蹤了。”
“他遲早會知道的,”刺客揚眉道,“既然是刺客的兒子,就該看開生死,苦苦掙扎,何必呢?”
“說得對。”姜恒冷冷道,招甩手劍,刷然直取那刺客咽喉!
孰料刺客亦是一招甩手劍,用的卻是姜恒曾經的佩劍:繞指柔!
姜恒尚未想清楚,為什繞指柔會到了這人手中,猝不及防已劍斷,那刺客武功比他高得太多,當年乃是血月之下第二人,劍抹過姜恒咽喉!
姜恒轉身避讓,只差半寸便要被割斷喉管,當即朝屋后樹林中飛奔而去!
刺客施展輕功,幾步追上,又是一劍刺向姜恒背脊,姜恒個打滾躲過。
楓林中落葉如血,劍刃已抖得筆直,來到跟前。
突然間,只聽“啪”的聲輕響。
耿曙袒露上身,武袍搭在腰間,拿著根木棍隨手玩了幾圈,來到家門外,看見了滿地的鮮血。
他循著血跡,走了幾步,只見地上坐著頭黑熊,正在啃食只斷腳,另一只黑熊在不遠處,吃姜恒放在它面前的盆饅頭。
姜恒站在一旁,手握繞指柔,抬頭望向耿曙,長吁口氣。
耿曙久久沒有說話,最后說:“他來了?”
姜恒點了點頭,耿曙又道:“怎麼剩只腳?被吃光了?”
“沒。”姜恒說,“我把他引到陷阱里去,夾住了他的腳,他大喊大叫,沒想到把這倆家伙招來了,還不死心,拖著傷腳想刺我,結果被兩頭熊頓痛。”
“其后他也許覺得在沒勝算了,為了逃生,自己斬斷腳,滾下山崖,掉進水里,被沖走了。”
耿曙:“……”
姜恒說:“當初我說養著那倆熊兄弟的時候,你還不樂意。”
“我錯了。”耿曙承認了自己的錯誤。
七年前在塞外救下來的那兩頭熊,被孟和扔到了安陽的后山上,平日捕魚為食,倒也自得其樂。姜恒搬過來后,無意中于安陽后山山澗內碰上老朋友,既是驚懼,又是緊張,駭得面無人色。然而熊有熊性,只要吃飽了,通常便不會傷人,只要隔個幾天喂次,熊就不會餓得發狂,何況耿曙赤手空拳,還經常找熊比拼,權當太平日子里練武藝了。
于是這兩頭熊認得姜恒與耿曙,三不五時來朝他們討吃的,耿曙本想殺了免得惹麻煩,卻因姜恒念之差,留其性命。但這兩頭熊吃得在太多,耿曙為了姜恒那點不忍心,已經給了不少吃的,勉強養在楓林中。
也正因如此,耿曙在屋外與楓林附近做了不少捕獸夾等陷阱,來防刺客;二來防這兩只熊跑下山去,騷擾無辜百姓;三來自己不在家的時候,別來襲擊姜恒。
幸而熊們很規矩,也許打小就被風戎人豢養長大,野性不強,亦從未有過吃人之念,在哪兒被放生了,就在附近乖乖待著。
“話是這說,”耿曙提醒道,“被一爪子拍下來,也不是玩的,還是通知畢紹,趕緊弄走罷。”
姜恒朝兩頭熊說:“謝謝,當真感謝救命之恩了。”
耿曙又去買了五十斤肉,裝在盆里,好好犒勞兩名救命恩人。夜里做好飯,倒上回來的二兩小酒,邊與姜恒閑聊,邊吃菜喝酒,人生好不愜意。
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日子過得很簡單。入夜后,耿曙手撐在榻上,靠近姜恒臉頰,低聲道:“有心事?”
“我在想江州,”姜恒整天都眉頭擰著,說,“他們要江州了。”
“你還這替汁瀧操心呢,”耿曙說,“太子炆殿下。”
姜恒笑了起來,說:“我是替江州的百姓操心。”
耿曙說:“要去看看?”
“啊?”姜恒回過神,摸了摸耿曙的臉,他的肌膚依舊滾燙,身上帶著熟悉的氣味,自從他們離開洛陽后,耿曙便與他隱居于市,無論何處,只要兩人在一起,便是桃源。
“可以嗎?”姜恒說。
“那要看你舍得付出點什,”耿曙低頭,專注地看姜恒的鎖骨,再看他的唇、他的眼,說道,“聽話就帶你去。”
姜恒笑著,呼吸卻急促起來,怔怔看著耿曙,開始迎接他的吻,彼此唇舌交纏。
翌日,耿曙架上門鎖死,給兩頭熊安排了吃的,送了封信給王宮中的畢紹,這是他們在安陽生活了六年,第一次告訴畢紹兩人的藏身之處。
但那刺客,想必不會再來了,耿曙于是帶著繞指柔,載著姜恒,就像他們曾經在塞外,扮作對情人時的親昵模樣,趕著車順官道而下,渡過黃河,前往郢都江州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