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意識到自己犯了個最低級的錯誤——
箱子里的字是一張一張往上摞的,最底下的才是最早的。也就是說,在李先生批注“不要學阿峻寫字”后,沈曼升的字依然沒有大變化,就在“學阿峻”的基礎上,一天一天,寫滿了一整箱。
而李先生也再沒多說過什麼,批注只有頓點,也許是拿這少爺沒轍,也許索性懶得管了。
怪不得謝問會那麼說。
這樣長時間寫下來,沈曼升就算想改,可能也無從改起了。不管出于什麼緣由,他學來的字,已經慢慢變成了他自己的字。
夏樵緩緩說:“所以,沈曼升跟峻哥的字很可能是一樣的?”
聞時:“區別不會大。”
夏樵瞪大了眼睛:“要這麼說的話……”
日記本上的字忽然就有了兩種意思:那既是沈曼升的字,也是峻哥的字。
如果日記真的是沈曼升自己寫的,也就罷了。如果有阿峻寫的部分呢?甚至……根本就是阿峻寫的呢?
在這之前,聞時始終沒有給小少爺沈曼升下過惡性的定論。就因為臥室的那張床,也因為那本日記。
他總覺得,一個不想讓別人睡簡易仆人床,把自己的床分一半出去的小孩,怎麼也不至于單純因為姐姐喜歡笑,有點吵鬧,就把她折進沙發里。
而那本日記又總在說峻哥——沈曼怡常不合時宜地拉著峻哥玩游戲,所以煩人。李先生常在書寫上挑峻哥的刺,所以刻薄。
聞時覺得日記割裂又詭異,就在于此——因為日記里每個人、每件事的因果都與小少爺自己無關。
而且內容常有矛盾,一會兒說“沈曼怡只拉著女孩兒玩真假新娘就算了,還常拉峻哥”,一會兒又說“沈曼怡還是喜歡讓我猜真假新娘”。
在這之前,聞時以為是寫日記的人狀態不對,透著一股憋悶的瘋勁,所以內容有些顛三倒四。
可是現在,當這些點全都匯集到一起,那條線忽然就明朗起來。
如果日記里的字是阿峻的;如果日記里的事是阿峻借小少爺的口,在訴自己的苦;如果字里行間的“峻哥”和“我”,有時是指同一個人,那麼一切似乎就說得通了。
只是依然有一個問題……
阿峻和沈曼升差不多大,都比沈曼怡還要小一些。沈曼升做不了的事,他為什麼能做到?
……
聞時沉吟片刻。
某一瞬間,他感覺自己想到了什麼,但還沒來得及抓住,就被李先生劃拉皮肉的聲音打斷了思路。
李先生蘸了滿筆陳血,又要去跟重復的“沈”字較勁,卻被聞時擋住了筆尖。
“等下。”聞時看向他空洞的眼窩,問,“你是不是說了什麼話,或者做了什麼反常的事?”
否則“小少爺”為什麼會在日記里寫“李先生發現了”,還急著弄死了他。
李先生動作忽然一頓,筆尖的血滴落在紙上,化成一片帶銹的紅。他攥著自己的手腕,良久在紙上用力地寫了三個字:
來找我。
“你不是就在這里麼?”夏樵茫然地說。
說完他忽然意識到,在這里的只是深夜歸來的“李先生”,真正的李先生如同沙發里的沈曼怡,還困在某個角落里,不見天日。
“那你在哪呢?”夏樵連忙問。
“問不出來的。”謝問把書箱合了回去,站直身體。他拿了桌上那張練字紙,折疊成了一條,指著門口對聞時說:“走吧,去找他。”
對于李先生這種存在,他們太了解了。
你可以問他很多事,他配合的情況下總會試著告訴你。唯獨死去的地方是個禁忌。
就像之前的沈曼怡一樣,不想看,不能提。
果不其然,夏樵看到李先生攥著筆不說話,下一秒,鋼筆尖便“啪”地斷了,血忽然流淌不息,眨眼便流滿了整張書桌。
夏樵轉頭一看,他哥和謝老板一前一后早已出了門。屋里只有他跟兩只“鬼”大眼瞪小眼,他連尖叫都顧不上,撒腿就跑。
結果沈曼怡和李先生踏馬的跑得比他還快。
聞時站在走廊中間拽了一下傀線,拽完才想起來多扯了一根——
沈曼怡和李先生本這兩只傀本就輕飄,瞬間出現在他面前。至于第三只……
第三只從后面撞過來,輕扶了一下他的肩才站定步子,哭笑不得地問了一句:“你拽這麼干脆,是不是忘了線上還拴著一個人呢?”
是……
但聞時會承認嗎?
不可能。
他矢口否認,沉聲說:“有事。”
謝問點了點頭,松開手一副洗耳恭聽的模樣:“什麼事離遠三五步就說不了,我聽聽看。”
“……”
聞時編不出,索性放棄。他轉頭沖李先生說:“到處亂找浪費時間,所以……”
他挑了一下系著李先生的那根傀線,垂眸說:“得罪了。”
說完,聞時一手勾著傀線,一手抓著李先生的肩膀,推著他朝東西南北四個方向各走了一步。
李先生滿臉茫然,聞時讓他怎麼轉就怎麼轉,唯獨朝東向的時候遲疑了一下。仿佛對那個方向有些抗拒。
他想后退,退路卻被聞時擋了。
對方反其道而行,把他朝他最怕的方向推了一步,低聲說:“繼續走,別停。
”
夏樵追過來的時候,就見他哥一路走,一路根據李先生的反應調整方向。